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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铁塔(00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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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铁塔: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8 10:34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4-024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 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2)网络投票时间: 2024年5月16日。 2、股东大会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5月16日上午9:00。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交易 时间,即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
东方铁塔: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8 10:34
选聘规定 - 5%以上股份股东等不得在董事会审议前指定会计师事务所[2] - 选聘评价要素中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11] - 审计费用降20%以上(含)公司应说明情况[13]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5年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选聘文件发布后确保事务所充足响应时间,结果及时公示[10] - 选聘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决定[3] - 采用多种公平公正方式,公开选聘应发布文件[9] - 细化选聘评价标准并汇总得分[11] 资料保存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至少10年[14] 监督检查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6] - 对特定情况保持谨慎,如变更事务所等[16] - 对选聘进行监督检查,结果涵盖在年度评价意见中[17] 改聘续聘 - 出现特定情况改聘事务所,如执业质量缺陷[19] - 续聘时对本年度审计工作及质量全面客观评价[19] - 更换事务所在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20] - 审核改聘提案可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发表意见[21] 其他 - 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了解原因并报告[21] - 变更事务所应在公告中披露情况[21]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解释[23]
东方铁塔: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8 10:3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营收400.44亿元,同比升10.74%[6] - 2023年度归母净利润63.38亿元,同比降23.13%[6] - 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5.03亿元[8] 利润分配 - 以12.44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3元,拟派现3.73亿元[8] - 报告期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6.16亿元[8] 授信与担保 - 2023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全部授信不超66.1亿元及0.85亿美元[15] - 2023至2024年度股东大会期间,拟提供不超14亿元融资担保[17] 资金运用 - 拟用不超12亿元闲置资金委托理财,期限不超12个月[20] 人事与制度 - 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13] - 聘任王德全为副总经理[23] - 调整审计委员会成员[25] - 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8] 业务开展 - 开展外汇保值套期业务,最高合约价值不超0.8亿美元,有效期12个月[26] 股东大会 - 提议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0]
东方铁塔: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8 10:34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需股东大会审议[2] - 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并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全票通过[12][13] 审计机构情况 - 中兴华现有合伙人170人,注册会计师839人,相关签字注会463人[2] - 2022年度收入总额184,514.9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35,088.59万元[3] -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15家,收费14,809.90万元[3] - 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602.43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2,000万元[5] - 近三年受监管措施及处罚多次,39名从业人员也受处理[6] 审计费用 -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100万元,内控审计费30万元,较上期未变[11] 项目人员情况 - 项目合伙人近三年签10家报告,受行政处罚1次[7] - 签字注会近三年签2家,质控复核人年均复核7家[8]
东方铁塔: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4-18 10:34
业务计划 - 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最高合约价值不超0.8亿美元[2][3][4] - 交易品种含远期结售汇等产品或组合[2][4][5] 流程安排 - 相关议案已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待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3][6] - 交易额度有效期12个月,可循环使用[5] 业务管理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5]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财务总监负责日常运作[5] 风险与应对 - 业务存在市场、内控、信用等风险[8] - 制定制度,财务部管理,审计部门监督[9]
东方铁塔: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4-04-18 10:34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4-018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王德全,男, 1975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在职研究生学历。 曾就职于青海中信国安锂业科技公司、曾任成都邛崃市鸿丰钾矿肥公司总经理助 理、总经理。曾任青海联宇集团公司、青海森盛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2020年1月 至今任老挝开元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总经理提名,由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 王德全先生进行资格审查,经2024年4月1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 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德全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德全先生本人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其配偶朱晓琴持 特此公告。 有本公司股票17500股。王德全及其配偶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7 日 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公告 附:王德全先生简历 ...
东方铁塔: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8 10:34
监事会会议 - 2023年监事会召开会议5次,无监事缺席[2] - 各次会议审议多项议案及报告[3][4] 公司运营 - 2023年董事会及经营班子规范运作,无违规[5] -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良好,审计报告客观真实[6] 合规情况 - 报告期内无违规对外担保[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执行良好,无违规[10]
东方铁塔: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8 10:34
审计相关 -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东方铁塔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2024年4月17日出具审计报告[8] 内控情况 -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有效性[4] - 注册会计师负责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5]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东方铁塔: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8 10:34
证券代码:002545 证券简称:东方铁塔 公告编号:2024-026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下午 14 时在 胶州市广州北路 318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 知已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王志华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 / 3 1、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经监事投票表决: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
东方铁塔: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4-18 10:34
股东回报规划 - 公司制定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1] - 至少每三年重新修订一次股东未来分红回报规划[11] 现金分红策略 - 优先实施现金分红,原则上每年一次,有条件可中期分红[3][4] - 现金分红需满足可分配利润为正、现金流充裕等条件[5]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6] 不同阶段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7]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7]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7] 利润分配流程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2个月内完成派发[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