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丰生化(002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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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丰生化: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5 11:14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规范工作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 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 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召集人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由全体委员二分之一以上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 ...
蓝丰生化: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25 11:14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董事会合法、科学、规范、高效地行 使决策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江苏蓝丰生物化工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权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经营决策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法律、 法规、规章、《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成员共同行使董事会法定职权,不得授权他人行使,并不 得以《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等方式加以变更或者剥夺。《公司章程》规定 的董事会其他职权,对于涉及重大业务和事项的,应当进行集体决策审批,不 得授权单个或者部分董事单独决策。董事会享有并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公 司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独立履行对公司、股东、社会公众、监管部门的 承诺。 第四条 董事会由 8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人。董事会设董事长一 人,副董事长两人。董事长 ...
蓝丰生化: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2023-12-25 11:14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116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全资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一)交易基本情况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丰生化")持有 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蓝丰")100%股权。鉴于近几年来 宁夏蓝丰长期持续大额亏损,对公司的经营发展带来沉重负担,为优化公司资产 结构及资源配置,公司拟将持有的宁夏蓝丰 100%股权以人民币 2,050.00 万元转 让给河北网联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联农业"),本次股权转让完成 后,公司不再持有宁夏蓝丰股权,不再将宁夏蓝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宁夏蓝丰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经营存在为其提供担 保的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宁夏蓝丰股权,对其担保将被动形成 对外担保,该项业务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性借款提供担保的延续。 公司已与网联农业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了反担保措施,并要求网联农 业尽快配合解除公司的担保责 ...
蓝丰生化: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的公告
2023-12-25 11:14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118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 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改原因及依据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业务规则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自身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 程》和相关制度进行系统性的梳理与修改。 二、《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 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 | --- | --- | | (一)下列交易事项,由董事会负责审批 ...
蓝丰生化:关于全资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3-12-25 11:14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具体情况说明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及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制度,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 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 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 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115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 ...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刘智、刘安平、谭金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12-15 11:24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3950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02232820000 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刘智、刘安平、谭金 波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刘智、刘安平、谭金波: 蓝丰生化未恰当对江西德施普进行会计核算,导致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相关财务数据 披露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 规定。刘智作为蓝丰生化时任董事长、刘安平作为时任总经理、谭金波作为时任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履行职责,违 反了《信披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 诚信档案。你们应认真汲取教训,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财务核算工作水平,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 确、完整,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 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 ...
关于对蓝丰生化的监管函
2023-12-12 11:06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及相关当事人的监管函 公司部监管函〔2023〕第 184 号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刘智、刘安平、谭金波: 时任总经理刘安平、时任财务负责人谭金波未能恪尽职守、履行 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2.1.2 条的规定,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 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 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 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特此函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 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 溯调整的公告》,因将目标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依据不够充 分和谨慎,公司合并范围判断有误,据此对 2022 年半年度、第 三季度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进行了更正。其中,调减 2022 年半年度合并 ...
蓝丰生化: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23-12-12 10:49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113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监管 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苏证监局")下发的《江 苏证监局关于对江苏蓝丰生物化工有限公司、刘智、刘安平、谭金波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168 号(以下简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具体 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具体内容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刘智、刘安平、谭金波: 经查,2022 年 5 月,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丰生化 或公司)将江西德施普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德施普)纳入合并报表范 围并据此编制 2022 年半年度报告和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3 年 4 月 27 日, 公司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称,因 2022 年 5 月将江 西 ...
蓝丰生化:关于对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的回复公告
2023-12-08 09:03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 收到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服中心")的《股东质询函》(投服 中心行权函〔2023〕90 号),收到质询函后,公司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对质询函提 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及落实,现就相关问题回复并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112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股东质询函》 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针对向任文彬、陈靖、王鲲及李云浩 4 名业绩补偿方追偿补偿款事项,公司 已聘请律师于 2023 年 10 月 19 日向江苏省新沂市人民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诉 请法院判令任文彬等 4 人向公司支付业绩补偿款及逾期支付业绩补偿款的违约 金合计人民币 6,847,749.96 元。为进一步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避 免 4 名业绩补偿方在诉讼过程中存在故意转让、转移、处置资产或其他故意行 为,导致案件后续无法执行,公司特向新沂市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 法 ...
蓝丰生化: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3-12-08 09:03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宁夏蓝丰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证券代码:002513 证券简称:蓝丰生化 公告编号:2023-111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和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 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宁夏蓝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蓝丰")融资 事宜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 2023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16)。 (二)对旭合科技提供担保的情况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和 2023 年 10 月 1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