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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源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4 10:57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3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 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明哲先生 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会议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及董事任期即将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届满,公司拟进行 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
利源股份: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9-18 08:11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2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29 日披露 了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诉公司侵权责任纠纷事项,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近日,公司收到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送达的(2022) 吉 04 民初 32 号《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各方当事人 (6)请求判令被告一与被告二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上述金额暂合计为 194,666,609.15 元。 原告: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一: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二:某某股份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被告一依法赔偿原告投资差额损失 193,259,264.08 元。 (2)请求判令被告一依法赔偿原告佣金损失 77,303.71 元、 ...
利源股份:关于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2024-09-05 08:35
近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获悉公司银行账户 已全部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银行账户解除冻结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披露了《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因财产保全,法院裁定冻结公司银行存款或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公司及合并 报表内子公司累计被申请冻结金额 3,966.00 万元,被冻结账户共 17 个。 关于银行账户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9 月 4 日,公司及合并报表内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为 0,公司 及合并报表内子公司银行账户已全部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1、银行账户解除冻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有效保障公司经营活 动正常运行,并将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具 有积极影响。 2、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 ...
利源股份:关于公司被认定为吉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公告
2024-09-02 11:35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被认定为吉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源股份")于近日收到了 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颁发的吉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证书,有效期为 3 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具备"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特征的工 业中小企业。利源股份本次被认定为吉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相关部门对 利源股份在持续创新能力、专业技术水平、研发能力、综合实力等方面的认可和 肯定,有利于提升利源股份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对利源股份的未来发展将 产生积极影响。 利源股份本次被认定为吉林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有助于增强公司相关业 务板块的经营能力,不会对公司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3 日 1 ...
利源股份: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9-02 11:35
一、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9 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8 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 5,324,100 股,累计已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15%,最高成交价为 1.0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01 元/股,累计成交总金额为 5,496,54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 ...
利源股份: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30 11:29
单位: 万元 | 非经营性资金 | | 占用方与上市公 | 上市公司核 | 2024 年期初占 | 2024年1-6月占 2024年1-6月 2024年1-6月 | | 2024年6月末 占用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 | 司的关联关系 | 算的会计科 | 用资金余额 | 用累计发生金额 占用资金的利 偿还累计发生 | | 占用资金余额 | 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目 | | (不含利息) 息(如有) | 金额 | | | | | 控股股东、实 | | | | | | | | | | | 际控制人及其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附属企业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 | | | | | | | | | | | 实际控制人及 | | | | | | | | | 非经营性占用 | |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小计 | ...
利源股份: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30 11:29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 席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黎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 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7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8 月 31 日 1 公司根据 2024 年半年度实际情况,编制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 年半 年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 ...
利源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30 11: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6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31 日 1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以通讯、书面报告或网络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许明哲先生 主持,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了表决。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 会议董事 9 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此议案无需提交股东 ...
利源股份(002501)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30 11:29
财务数据分析 - 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183,318,078.02元,同比下降26.65%[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4,980,278.19元,同比增加6.04%[1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77,429,582.14元,同比增加18.29%[1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6,548,624.23元,同比增加30.30%[12] 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 - 公司主要从事汽车轻量化产品、新能源产品、工业铝型材、建筑铝型材、铝合金深加工产品及轨道交通装备部件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业务[19] - 公司采用"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的采购模式,铝锭采购价格主要以权威市场价格为基础,铝棒采购价格在铝锭价格基础上加工费和运费[20] - 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针对不同产品采用大批量生产和多品种小批量生产相结合的方式[21] - 公司销售模式采用直销和授权经销相结合,与常年客户签订框架协议,以订单形式确定每批产品供需[22,23] 核心竞争优势 - 公司在铝合金铸造和配比、铝型材挤压、模具设计制造等方面形成较强的核心竞争优势[24] - 公司拥有先进齐全的生产设备,在技术和研发方面也具有优势,掌握了铝合金熔炼、铸造、挤压等关键技术[25,26] - 公司自主研发高性能轻量化铝合金材料技术[27] - 与吉林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成立联合创新工程中心,开展高服役性能、高成型性能6系铝合金材料及纳米强化高性能热作模具钢铝合金挤压模具开发等合作[28] - 掌握铸锭梯度加热、模拟等温挤压、在线精密淬火、宽展挤压等铝合金挤压核心技术,并成功开发铝合金油气钻探杆等高技术产品[30] - 拥有数百台CNC加工中心和多条全自动铝合金部件精密焊接生产线,在铝合金深加工产品、汽车轻量化产品等领域形成优势[31] 绿色发展 - 积极参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通过原材料回收再利用、使用绿色能源铝锭等措施实现低碳制造和绿色发展[32,33] - 拥有种类、颜色齐全的全自动立式表面处理生产线,产品具备永不褪色、防酸碱盐等优异性能[34] - 产品质量在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利源"品牌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知名度[35] 客户关系 - 拥有多元化、稳定、优质的客户群,涵盖汽车、光伏、轨道交通等多个领域[36] - 注重与客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积极成为客户供应链的重要一环[36] - 正在积极拓展新能源汽车和储能领域的客户[36] 诉讼事项 - 公司自2021年4月20日至2024年4月25日期间陆续收到投资者诉讼材料,主要系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涉及诉讼金额累计29,354.52万元[78] - 截至2024年8月27日,公司收到一审判决的182件案件,涉诉金额合计11,759.47万元,法院判决公司赔偿金额合计417.41万元[81] - 部分一审判决已生效,公司依照判决承担相关赔偿义务;部分一审尚未判决;部分二审尚未作出裁定或判决[81] - 法院在最新判决中明确赔偿金额应受重整计划约束,公司将按照重整计划的债权受偿方案执行[82] - 公司已就上述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82] 股权变动 - 公司通过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32.41万股[91] -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2.41万股[91] - 董事长计划在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92] - 公司与华翔科技共同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利源华翔,注册资本5,000万元,利源股份持股51%[94] 股东情况 - 公司前10大股东中,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2.54%,为第一大股东[99] -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辽源金汇支行分别持股4.98%和3.55%[99] - 公司董事长许明哲先生和谢仁国分别持股1.81%和1.04%[99] - 长城国泰(舟山)产业并购重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1.49%[99] - 公司前10大股东中,有4家为境内非国有法人,3家为国有法人[99] - 公司前10大股东中,有2家为境内自然人[99] 会计政策及估计 - 公司采用了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并对此进行了披露[144] - 公司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145] - 公司对重要性标准进行了明确定义,涉及应收款项、在建工程、子公司等多个方面[149] - 公司采用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150] - 公司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三类[168] -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等按预期信用损失计
利源股份: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2024-08-15 08:56
2024 年 8 月 15 日,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源股份"或 "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有智能") 通知,倍有智能股东陈阳先生和刘江先生与公司董事长许明哲先生签署了《关于 倍有智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陈阳先生和刘江先生向公司 董事长许明哲先生转让所持倍有智能合计 40%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 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变,控股股东仍为倍有智能,实际控制人仍为吴睿 先生。 本次股权转让前,陈阳先生持有倍有智能 27%股权,刘江先生持有倍有智能 13%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陈阳先生和刘江先生不再持有倍有智能股权,许明 哲先生持有倍有智能 40%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尚需在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公司后 续将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002501 证券简称:利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5 吉林利源精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