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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莫股份(002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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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莫股份(002476)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草案)
2025-10-14 12:0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临时提案 - 合计持股1%以上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1]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延期取消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出现情况应提前2日公告原因[14]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投票开始不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不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早于现场会结束日下午3:00[16] 董事列席 - 股东会要求董事、高管列席,其应接受股东质询[27] 表决制度 - 特定情况选举董事表决采用累积投票制[19] 征集权利 - 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禁止有偿征集[19] 记录保存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2]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22] 回购决议 - 公司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3]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23] 违规处理 - 公司不召开股东会,交易所可停牌并要求解释公告[26] - 董事等违规不履职,证监会可实施禁入[26]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28]
宝莫股份(002476)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草案)
2025-10-14 12: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4]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召开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6] - 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在十日内召集,召开前五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 议案提交与延期 - 各项议案应于董事会召开前十五天提交董事会秘书[10] - 两名独立董事可联名书面提出延期,董事会十日内作决定[10] 会议举行与决议 - 董事会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3] - 关联交易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17][18] 人员提名与选举 - 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等提名[15] - 董事长选举和罢免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5] 高级管理人员选任 - 高级管理人员选任前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征求被提名人同意[5] 特殊情况处理 - 出席董事会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条件,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18] 文件保存 - 董事会会议决议和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0][28] 工作会议 - 董事会工作会议不定期,相关董事参加,由董事会召集、秘书通知[31] 专项基金 - 公司经股东会同意可设董事会专项基金,按销售收入1%提取[26] - 基金用途包括兼职董事津贴、会议费用等[29]
宝莫股份(002476)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14 12:02
制度制定 - 公司于2025年10月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1] 平台要求 -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应诚信、谨慎、客观,不得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审核流程 - 证券事务部收集问题、拟订内容,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或回复[10]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4]
宝莫股份(00247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草案)
2025-10-14 12:02
(2025 年 10 月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则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十八)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二)出售资产;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四)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签订许可协议; (十二)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三)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十四)销售产品、商品; (十五)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第一条 为了规范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 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
宝莫股份(002476)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2:02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促进公司完善治理、规范 运作,提高公司质量,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实现公司 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投资者关 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见建议,及时回应投资者诉求;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是指公司通过互动交流、诉求处理、信息披露 和股东权利维护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 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形成尊重投资者、敬 畏投资者和回报投资者的公司文化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严格遵守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则的规定。 第四条 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当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客观、 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和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
宝莫股份(002476)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2:0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二分之一以上[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1名,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5]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1次,可开临时会议,提前3天通知[16]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可通讯表决[18] 职责与工作流程 - 负责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7] - 督导内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资金往来[10] - 根据内审部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评估意见并报告[12] 资料与期限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期限不低于10年[22] 其他规定 - 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1] - 内审部成员可列席,必要时可邀董事等列席[19] - 发现经营异常可调查,必要时聘中介,费用公司承担[18] - 成员与事项有利害关系须回避,可书面委托[17]
宝莫股份(00247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0月制订草案)
2025-10-14 12:02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及内部控 制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 业务的,公司管理层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 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也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2025 年 10 月制订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宝莫股份(00247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草案)
2025-10-14 12:02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草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行为,强化投资管理,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山东宝莫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通过货币资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方式,在境内外进行的投资 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投资包括各项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产权交易、公司重 组以及合资合作等。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基本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创造良好经济效益。 第二章 对外投资决策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审批权限依据《公司章程》及《总经理工作细则》 执行。 第六条 子公司对外投资须经公司审批 ...
宝莫股份(002476) - 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制定)
2025-10-14 12:02
资金防范制度 - 2025年10月制定防范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1] 担保审议规则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4] - 12个月内担保额超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且2/3以上通过[4][5] - 为关联方担保需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关联方提供反担保[5] 关联方侵占处理 - 关联方侵占资产董事会要求停止侵害,拒不纠正报备监管部门[7] - 关联方资金占用可申请司法冻结控股股东股份[7] 资金清偿原则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严控非现金资产清偿[9]
宝莫股份(002476) -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2025-10-14 12:02
财务资助范围 - 合并报表范围内、持股比例超50%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等情况不属于对外提供财务资助[2] 审议规则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情形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6] - 董事会审议对外资助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资助限制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等三个期间不得为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资助[5] -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资助且其他股东为控股股东等关联人时,其他股东应按出资比例资助[5] - 财务资助款项逾期未收回,不得向同一对象继续或追加资助[5] 职责分工 - 财务部负责接受资助对象风险调查和后续跟踪监督[8][9] 信息披露 - 公司披露资助事项需向深交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11][12] - 拟披露的资助事项公告至少应包含资助事项概述等内容[12] - 公司需披露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以及逾期未收回的金额[13] - 接受财务资助对象出现还款问题等情形时公司应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13] - 公司为子公司以外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后十二个月内有相关资金使用限制[13] 违规处理 - 违反规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公司追究相关人员经济责任,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5] 决策权限 - 公司为特定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经理有权决定累计未收回资助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的有偿资金资助[17] - 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累计未收回资助总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财务资助[17] - 对特定子公司累计未收回资助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后提供的资助,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8] 制度管理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与解释[22]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修改时亦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