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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夫股份(00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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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夫股份: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2:2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战 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 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并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发展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 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由公司董 ...
尤夫股份: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2:21
一、尤夫股份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尤夫 股份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 年度 委托单位: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 010) 85 886680 传真号码:( 010) 85 886690 网 真 号 址 : http:// ww w.Reanda.com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利安达审字【2024】第 0134 号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尤夫股份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目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2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 ...
尤夫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4-26 12:21
会议召集 - 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提前三日通知,一致同意可不受限[2]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3] 会议决议 - 决议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一人一票[3] 会议方式 - 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通讯表决,签字视为同意[4] 会议审议 - 关联交易等事项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4] - 行使特别职权前需会议审议[4] 会议记录与资料 - 记录含日期等,独立董事签字确认[5] - 资料至少保存十年[6] - 述职报告应包括专门会议工作情况[6]
尤夫股份: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4-26 12:21
上市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3年初占用 | 2023年度占用累计发 | 2023年度占用资金的 | 2023年度偿还 | 2023年末占用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的关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资金余额 | 生金额(不含利息) | 利息(如有) | 累计发生额 | 资金余额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 | | | | | | | | | |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小 计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 | 报告期内曾为上市 | 其他应收款 | 19,686.07 | | | | 19,686.07 按照重整计划解决3笔其他历 ...
尤夫股份: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6 12:2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认真地履行了自 身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 权益。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董事会重大决策程序及公司 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 检查,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议案 2023 年 4 月 18 日 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次会议 1、《关于 2022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关于 2021 年度审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 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4、《关于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5、《关于 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8、《关于 2022 ...
尤夫股份: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2:21
为规范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成员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委员过半数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备案。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 第三条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筹备会议和 准备会议 ...
尤夫股份:薪酬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6 12:2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 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取薪酬的董事,经理人员是指董事会 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 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通过在委员内选举 ...
尤夫股份: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26 12:2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落实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相关要求,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具体情况如下: | 修改条款 | 修改前 | 修改后 | | --- | --- | --- | | 第八条 |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 第二十九条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 | 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 | | | 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 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 | | | 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 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 | | |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 | 者 ...
尤夫股份(00242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12:21
整体财务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544,031,675.24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1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26,369,205.92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3.22%[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8,397,561.4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83.23%[5]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350,461,550.79元,较上年度末减少6.14%[5]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5.44亿元,上年同期6.65亿元,同比下降18.16%[17]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5.69亿元,上年同期6.83亿元,同比下降16.55%[17]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亏损2621.7万元,上年同期亏损838.36万元,亏损幅度扩大[17]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亏损2632.47万元,上年同期亏损869.02万元,亏损幅度扩大[17]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839.76万元,上年同期净流出1622.37万元[20]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流出1862.08万元,上年同期净流入7082.29万元[20] - 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净流出1.13亿元,上年同期净流入1274.83万元[21]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0268元,上年同期-0.0088元[18] - 2024年第一季度稀释每股收益-0.0268元,上年同期-0.0088元[18] - 2024年第一季度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89亿元,上年同期末7529.21万元[21] 资产负债表项目关键指标变化 - 预付款项期末数为124,679,909.62元,较期初数增长127.52%,主要系本期预付材料款/设备款增加[8] -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为61,803,791.7元,较期初数减少65.79%,主要系本期收回重组应收款[8] - 期末货币资金为189,096,611.31元,期初为240,758,493.12元[15] - 期末应收票据为295,823,775.03元,期初为397,871,384.53元[15] - 期末应收账款为248,358,658.31元,期初为210,582,083.28元[15] - 期末存货为298,585,980.47元,期初为273,201,880.46元[15] - 期末固定资产为772,066,627.71元,期初为799,790,961.65元[15] - 期末短期借款为297,001,546.46元,期初为287,877,440.25元[15] - 期末应付票据为24,053,019.02元,期初为8,681,089.39元[16] - 期末长期借款为376,351,599.97元,期初为376,593,189.15元[16] - 期末未分配利润为 -2,041,500,948.44元,期初为 -2,015,131,742.52元[16] 费用关键指标变化 - 研发费用本期数为27,506,731.67元,较上期数增长81.13%,主要系本期研发投入增加[8]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5,978人[9] - 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46,358,194股,持股比例25.00%[9] - 湖州尤夫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21,717,682股,持股比例12.35%,股份处于质押和冻结状态[10] - 上海胜帮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和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均为246,358,194股[11][12]
尤夫股份: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6 12:21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杨 占武、刘超、赵德军、田明、曹义东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 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占武、刘超、赵德军、田明、曹义东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 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 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 可能妨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5 日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月 25 日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人杨占武,于 2018 年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