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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00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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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德红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专项管理制度
2024-04-15 12:41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交易1年内董监高不得转让所持股份[3] - 离职半年内董监高不得转让及新增股份[3]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全转[3] - 新增无限售当年可转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4] 信息申报 - 新任董监2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5] - 新任高管2日内委托申报个人信息[5] - 信息变化2日内委托申报[5] - 离任2日内委托申报[5] 股份变动报告 - 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并公告[7] 股票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买卖[7] 制度相关 - 新制度2013年4月23日发布并生效[10] - 旧制度同时废止[10]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10]
高德红外: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5 12:4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公司监事会在全体监事的共同努力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对公司全体 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 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认为: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 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 损害公司股东、公司利益的行为。 2、2023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以下议案:《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3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23 年 8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以下议案:《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 ...
高德红外: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5 12:4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24-007 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1、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度监事 会工作报告》。 《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4、会议审议了《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2、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3 年年度报 告全文及摘要》,并同意提交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 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
高德红外: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15 12:41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拟于2024年5月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14:30开始[1]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6日[3] - 登记时间为2024年5月7日9:00 - 11:00、14:00 - 17:00[8] 投票信息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2414",投票简称为"高德投票"[16]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7]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9日9:15 - 15:00[18] 议案信息 - 议案8.02、8.03、8.04和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须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7] - 涉及2023年度董事会、监事会工作报告等多项议案[21] - 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议案有9项子议案需逐项表决[21]
高德红外: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024-04-15 12:41
会议情况 - 2024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1] - 应参加表决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3人[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1]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 -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3]
高德红外: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4-04-15 12:41
交易报告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0]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10]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报告[12] 其他报告标准 - 重大诉讼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2] - 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需及时报告[1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需报告[14]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报告[15] -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等对当期损益影响占近一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比例达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万元需报告[16] 报告时间要求 - 董事等自事项变化之日起2日内提交最新资料[16] - 联络人变更应自变更之日起5日内向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变更备案登记[18]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3个月仍未完成的,此后每隔30日报告一次进展[20] 违规处理与制度说明 - 报告义务人未及时上报重大事项,公司将视情节给予处分并提出赔偿要求[24]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执行[26]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26]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6]
高德红外: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4-04-15 12:41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权利,规范公司选举董事、 监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 时,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拟选举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 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 乘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监事),也可以分散 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 第三条 累积投票制投票原则: (三)在每轮累积投票表决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宣布每位股东的累积表决票 数; 任何股东、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本次股东大会监票人或见证律师对宣 布结果有异议时,应立即进行核对。 第五条 董事、监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应按照下列程序实施: (一)发放选举董事或监事选票,投票股东每一张选票上应当注明其所持公司 股份数,以及该张选票累计投票最高限额。 股东大会选举 ...
高德红外: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15 12:41
人员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册员工5012人,含技术人员2088人等[1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中博士学历17人等[10] 资质认证 - 公司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二级达标建设,通过相关体系认证[10] - 报告期间通过多项认证复审和审查[10] - 公司已通过ISO9001、TS16949管理体系认证[10] 知识产权 - 公司获得授权专利566件,拥有有效商标268项等[14] 制度建设 - 2023年多时段修订或制定多项管理办法和规定[10][14][17][20][22][24][25] 业务推进 - 全年超30个信息化建设项目有序推进[26] 内控情况 - 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32] - 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33] 其他 - 公司制定《预算内部控制制度》,将实现全面预算[24] - 公司成立信息化委员会助推业务效能提升[26]
高德红外: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4-15 12:41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79,260,105.12元[1] - 2023年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926,010.51元[1] 利润分配 - 2023年分配现金红利427,073,610.86元[1] - 2023年度每10股派0.14元,派现59,790,305.51元[2] - 本次利润分配占净利润88.32%,占可供分配利润8.88%[2] 决策通过 - 董事会、独立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