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远智慧(002380)
搜索文档
科远智慧:监事会对《科远智慧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意见
2024-04-25 08:05
2024 年 4 月 24 日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 计报告(苏公 W[2022]A755 号、苏公 W[2023]A807 号)。公司董事会就 2023 年 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出具了专项说明,监事会对《董事 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 说明》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客观反映了公司的实际 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董事会所作的专项说 明表示认可,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加强对公司的监督管理,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科远智慧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度、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保 留意见涉及事项影 ...
科远智慧:独董述职报告(王培红)
2024-04-25 08:05
会议召开情况 - 2023年召开6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2] - 2023年召开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6] - 2023年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7] 独立董事履职 - 独立董事王培红参加6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3] - 2023年各次董事会会议发表多项独立意见[4][5] 未来计划 - 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7] - 2024年独立董事提供参考意见并监督[12]
科远智慧:独董述职报告(赵湘莲)
2024-04-25 08:05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6次董事会、1次股东大会[2] - 2023年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6][7] - 2024年将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7] 独立董事履职 - 赵湘莲2023年多次现场考察并沟通[8] - 2023年监督信息披露、核查履职情况[9] - 2024年继续履职提供意见发挥监督作用[12]
科远智慧: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5 08:05
独立董事评估 -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王培红、赵湘莲、汪进元独立性评估并出具意见[1] - 独立董事符合法规对独立性要求[1] 意见发布时间 - 董事会发布意见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2]
科远智慧:会计师事务所对非标意见涉及事项专项说明
2024-04-25 08:05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Gongzheng Tiany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SGP | 中国.江苏.无锡 | Wuxi.Jiangsu.China | | --- | --- | | 总机:86(510)68798988 | Tel:86(510)68798988 | | 传真:86(510)68567788 | Fax:86(510)68567788 | | 电子信箱:mail@gztycpa.cn | E-mail:mail@gztycpa.cn | 非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 审核报告 苏公W[2024]E1227号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科远智慧)编制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涉及 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一、董事会的责任 科远智慧董事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编报和对外披露《关于公司 2022年度、2021年度审计报告非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 ...
科远智慧: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4-04-25 08:05
鉴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 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 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聘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委员,对公司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 如下: 经核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良好的执业操守和业 务素质,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和公司所在行业的审计经验,较好地完成了公 司委托的各项财务审计工作,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项目 成员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科远智慧:广发证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24-04-25 08:0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南京科远智慧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2010年3月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科远自动化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0]263号)核准,公司于 2010年3月19日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39.00元,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63,000,000.00元,2010年3月24日收到广发 证券汇缴的各社会公众普通股(A股)股东认购款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 26,520,000.00元后的金额合计人民币636,480,000.00元,存入公司开设在交通银行 南京江宁支行银行账户(账号:320006637018010080246)内,另扣除审计、验资、 律师及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5,553,184.56元(不含上市路演费、广告费、酒会费等 费用7,449,820.44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30,926,815.44元,公司对 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2、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421号文"核准,公司非 ...
科远智慧: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5 08:05
业绩总结 - 2023年末货币资金期末账面余额为67,054.64万元,25,500.00万元定期存款被质押冻结[6] - 2023年末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73,034.11万元,坏账准备余额为11,935.94万元[8] 审计相关 - 审计认为2023年度财报按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等[3] - 审计将货币资金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5][7] - 审计报告由公证天业出具,日期为2024年4月24日[14]
科远智慧: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4-04-25 08:05
审计相关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2]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对10项事项进行一次检查[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内部审计工作[2]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2] 信息自查与报备 - 公司在报告及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交易[3] - 公司首次上市后10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关联人信息[3] 资金与承诺管理 - 公司及子公司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并签监管协议[3] - 控股股东等变更后一个月内完成声明承诺书备案[4] - 董监高签署并更新声明承诺书报相关方备案[4] 独立董事检查 - 独立董事汪进元、王培红、赵湘莲每年现场检查15、16、17天[4]
科远智慧:科远智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5 08:05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有相关违法违规记录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2]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工作经验要求[11]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11]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13]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14] - 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可差额选举[17]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满六年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8] - 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提议解除职务[23]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3] - 特定事项经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5]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29] 信息披露与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33] - 公司应及时披露独立董事行使职权情况[23]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0] 公司协助与保障 - 公司指定部门和专人协助独立董事履职[35]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37] - 及时发会议通知,按规定提供会议资料[37] - 独立董事聘请中介等费用由公司承担[38] - 给予独立董事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39] 其他规定 - 主要股东和中小股东有明确界定[42]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