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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00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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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08 11:08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1次定期会议[4] - 8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6] - 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8]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10]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发书面通知[12] 会议出席与表决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16] - 会议表决实行1人1票[21] 决议相关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24]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出席可开会,决议需其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25] - 提案未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再审议[28]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有问题应暂缓表决[29]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含届次、时间等内容[32] - 董事会秘书可视需要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33]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4]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按规定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35] 其他 - 董事会会议可全程录音[31]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8]
亚厦股份: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
2023-12-08 11: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短期理财业务管理制度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公司控 股子公司的短期理财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短期理财业务"是指公司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 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以自有资金或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保本收益类 理财产品(除以股票为主要投资品种的理财产品)买卖或固定收益类证券(除股 票、证券投资基金、无担保债券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交易且投资期限不 超过一年的理财行为。 第三条 公司从事短期理财交易的原则为: (一) 短期理财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 营活动及投资需求。 (二) 短期理财交易的标的为保本固定收益类产品或保本收益递增类产品 且其预期收益高于同期人民币定期存款利率。 (三) 公司进行短期理财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 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四)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 ...
亚厦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12-08 11: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08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2019 年年度股 东大会修订,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和本公 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通过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形成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本制度,并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 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 ...
亚厦股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8 11: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 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独立董事;经理 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 数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 ...
亚厦股份: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8 11: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修订,第六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和经理人 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成员需超过半数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 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席(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席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 ...
亚厦股份:风险投资管理制度
2023-12-08 11:08
风险投资范围 - 包括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五类固定收益情形不适用[3] 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5] 审议规则 - 证券投资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投资前需董事会审议披露[6] - 证券投资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等情况,投资前需报股东大会审议[6] - 从事衍生品交易,管理层需出具报告,超权限且非套期保值需经两会审议[6] 额度与期限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期限内投资不超额度[7] - 超募资金补流或还贷后12个月内,不得进行风险投资[7] 信息披露 - 董事会决议后两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文件[10] - 股票等投资至少披露投资概述等内容[11] - 控股子公司视同上市公司行为,参股公司影响大参照披露[15]
亚厦股份: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08 11:08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 于 2023 年 12 月 01 日以书面、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0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 7 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7 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公司章程》进行 相应修改。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 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 股 东 大 会 议 ...
亚厦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2-08 11: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社会 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 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的义务,并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 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 ...
亚厦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2023-11-29 09:34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 接到实际控制人张杏娟女士的通知,获悉张杏娟女士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将其 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实际控制人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10 月 24 日,张杏娟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0,000,000 股质押 给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虞支行。 张杏娟女士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将上述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操作。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 股股东及 | 本次解除质 押数量 | | 占其所 持股份 | 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 | 起始日期 | 解除日期 | 质权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一致行 | | | | | | | | | | 动人 | (股 ...
亚厦股份:关于公司及子公司荣获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的公告
2023-11-28 10:22
业绩总结 - 公司及子公司参建4项工程获2022 - 2023年度第二批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1] 未来展望 - 以市场为导向,紧跟绿色、低碳产业发展趋势[2] 新技术研发 - 以数字化为引擎,探索前沿信息技术在项目建设全周期融合应用[2] 新策略 - 推动行业向工业化、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可持续方向前行[2] - 为实现国家“双碳”目标持续发挥力量[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