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厦股份(002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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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厦股份: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08 11:1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本次会议由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提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星期一)下午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12 月 25 日-2023 年 12 月 2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
亚厦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2023-12-08 11:08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和保障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独立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公司应当 为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提供便利和支持。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由公司全部独立董事组成。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产生。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 第六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讨论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 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时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 ...
亚厦股份:公司章程修正案
2023-12-08 11:08
| 原条款 | 修改后条款 | | --- | --- | | 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 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 | | 心的问题。 | 股东关心的问题。 | | 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 | 若公司年度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 | | 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说 | 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 | | 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现金 | 说明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的原因、未用于 | | 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 | 现金利润分配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 | | 划,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利润分配预案发表独 | 用计划。公司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未 | | 立意见并披露。公司在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 | 提出现金分配的利润分配议案时除提供现 | | 议未提出现金分配的利润分配议案时除提 | 场会议外,应同时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 | | 供现场会议外,应同时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 投票平台。 | | 的投票平台。 |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 | |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 | 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对下列事 | | 分红 ...
亚厦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3-12-08 11: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修订,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关联交易的管理,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四)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或取费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订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通过合同明确有关成本和利润的标准。 第二章 关联交易、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 ...
亚厦股份: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2-08 11: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 1 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 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 大会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交易 ...
亚厦股份: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12-08 11:08
股东提名 - 单独或合并持股3%以上可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5] - 单独或合并持股1%以上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5] 股东投票权 - 累积表决票数为持股数乘选举董监人数之积[7] - 选独立董事投票权为持股数乘待选独董人数[7] - 选非独董或监事投票权为持股数乘待选人数[7] 当选规则 - 当选董监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半数[8] - 超半数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按票数排序当选[9]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分情况进行后续选举[9]
亚厦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2-08 11: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信息, 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上市规则》第 3.4.6 条、第 6.1.2 条规定事项有关的信息; (二)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利润 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三)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股票发行、股票回购、股票拆细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五)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新的客户群和 新的供应商,订立未来重 ...
亚厦股份:公司章程
2023-12-08 11:0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 1 次修订、 2011 年度股东大会第 2 次修订、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3 次修订、2012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4 次修订、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5 次修订、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6 次修订、2013 年度股东大会第 7 次修订,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8 次修订,201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9 次修订,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0 次修订,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1 次 修订,2017 年度股东大会第 12 次修订,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3 次 修订,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4 次修订,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 15 次修订,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 16 次修订,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 17 次修 订,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8 次修订,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第 19 次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 司")、 ...
亚厦股份: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2-08 11:0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超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4]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反对赞成票数相等时主席有权多投一票[11]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1] 职责权限 -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6] -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等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 工作分工 - 审计工作组负责提供公司相关财务报告等书面资料[8] 结果报送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2]
亚厦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2023-12-08 11:08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未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71,58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的 10.08%、占公司总股本的 5.34%、对应融资余额 13,000 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 102,830,000 股、占其所持股 份的 14.48%、占公司总股本的 7.67%、对应融资余额 17,600 万元,公司控股股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来源为自有资 金、自筹资金等;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亚厦股份")于近日 接到实际控制人张杏娟女士的通知,获悉张杏娟女士于 2023 年 12 月 07 日将其 持有的部分本公司股份以股票质押式回购的方式办理了股份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 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