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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002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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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科技: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17 13:36
关联人界定 - 公司董事、监事等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自然人是关联人[9][10] - 因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未来12个月内符合条件的视为关联人[10] - 过去12个月内符合条件的视为关联人[10] 关联交易事项 - 关联交易包括购买销售产品、提供接受劳务等事项[12][14] - 关联交易应签书面协议,价格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标准[13] 资金拆借与占用 - 公司不得拆借资金给控股股东等关联方,参股公司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除外[14] - 控股股东等不得要求公司垫支费用、代为承担成本等[13] - 关联人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有诸多规定[15] 借款限制 - 公司不得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17] 关联交易审批 - 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需及时披露、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9]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0]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批准[20]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在30万元以下(含)的关联交易由公司经理审议批准[21] - 与关联法人成交总额在300万元以下(含)或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由公司经理审议批准[21] 担保审批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无论数额大小,均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2] 独立董事意见 - 拟与关联法人达成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 拟与关联自然人发生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财务资助审批 - 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审议通过,还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6] 关联共同投资 - 公司关联人单方面向参股企业增资等构成关联共同投资,涉及放弃权利适用相关规定[28] - 公司放弃权利未致合并报表范围变更但权益比例下降,按相关指标较高者适用规定[29] 交易价格溢价 - 公司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交易标的账面值溢价超100%,交易对方未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公司应说明原因等[31] 表决规定 - 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表决,普通事项需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5] 事后审批 - 关联交易未能事前获批已执行,公司应在获知事实60日内履行审批程序确认[37] 交易执行规定 - 关联交易未按规定获批或确认不得执行,已执行未获批公司有权终止[37] 信息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41]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41]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不论数额大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及时披露[41] 豁免情况 - 一方以现金认购另一方公开发行证券等部分关联交易可免表决和披露,但重大交易仍需履行义务[43] - 面向不特定对象公开招标等部分交易应履行披露和审议程序,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3] 责任规定 - 公司股东等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规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45] - 公司董监高有义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人侵占利益,发现异常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45] - 关联人占用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或减少损失[4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时亦同[48]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9]
千方科技: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04-17 13:3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作为北京 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方科技"、"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履 行持续督导职责,对千方科技 2023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核 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45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 司向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46,680,497股,每 股价格人民币38.5 ...
千方科技: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说明
2024-04-17 13:36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9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 245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 向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9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46,680,497股,每股价 格人民币38.56元。截至2015年11月25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80,000.00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2,612.6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77,387.3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验字(2015)第 110ZC00582号《验资报告》验证。 2、以 ...
千方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7 13:36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 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通知》(财会[2023]21 号)(以下简称 "解释第 17 号")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 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 2023 年 10 月 25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的解释内容,该解释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 关规定。 (三) 变更后采 ...
千方科技:关于交易对手方对公司置入资产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
2024-04-17 13:36
业绩承诺 - 2020 - 2023年净利润承诺分别不低于4892万元、5753万元、6280万元、6595万元[11][13] - 2018 - 2019年、2020 - 2021年、2022年、2023年累计回款率承诺分别不低于96%、95%、90%、55%[14][15] 实际业绩 - 2023年厦门盘天归属母公司净利润3858.42万元,扣非后3052.57万元[16] - 截至2023年末实际完成净利润16206.11万元,较承诺少7313.89万元[16] - 2018 - 2023年业务合同累计回款率82.13%,较承诺少7.27%[18] 其他信息 - 2021年现金收购厦门盘天51%股权[11] - 公司注册资本5340万元[27]
千方科技: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2024-04-17 13:36
员工持股计划基本信息 - 拟参与员工不超300人,董监高4人,其他员工不超296人[11] - 拟募集资金不超7980万元,每份1元,认购不超7980万份[12] - 存续期48个月,可延长单次不超12个月[20] - 锁定期12个月,期满后择机分配权益[20][21] 员工持股计划流程 -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相关文件[5] - 股东大会通过后6个月内完成标的股票购买,过户后2个交易日披露情况[7]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 - 董事会拟定草案及摘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5] - 监事会核实持有人名单并发表意见[5] - 律师对相关事项合法性发表意见并公告[6] - 股东大会需经出席非关联股东表决权过半数通过[6] 股份回购情况 - 2020 - 2021年累计回购10000055股,占总股本0.63%,支付167501974.48元[15] - 2024年拟回购资金0.5 - 1亿元,价格不超15元/股[15] - 截至2024年2月回购1630000股,占总股本0.10%,成交15062049.31元[16] - 截至2024年3月回购专用账户库存11630055股,占总股本0.74%[16]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 - 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不低于8.42%、19.71%、34.21%[25] - 2024 - 2026年净利润增长率分别不低于73.33%、131.11%、203.34%[25] 业绩考核规则 - 业绩完成率R<80%,公司考核得分0分,归属权益比例0[26][27] - 80%≤R<100%,公司考核得分80分,归属权益比例80%[26][27] - R≥100%,公司考核得分100分,归属权益比例100%[26][27] 个人绩效考核规则 - 评级A+或A或B,个人归属权益比例100%[29] - 评级C,个人归属权益比例50%[29] - 评级D,个人归属权益比例0[29] 持有人会议规则 - 表决需出席持有人50%以上份额同意[36] - 10%以上份额持有人可提交临时提案[36] - 会议通知提前3日发出[37] 管理委员会规则 - 由3名委员组成,设主任1人[37] - 履职期限至计划终止[38] - 会议需过半数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1] 其他规定 - 员工持股计划受让回购股份价格5.32元/股[17] - 持有人按出资份额享有股份资产收益权[46] - 存续期内持有人辞职等,管理委员会有权处理未归属权益[51] - 计划变更或提前终止需相关程序通过[56][57] - 公司融资时管理委员会商议并提交持有人会议审议[58]
千方科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04-17 13:36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1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千方科技")第六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安 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类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额度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有效,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 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在上述额度和 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合同,公司财务管理中心负责组织实施。 1、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38 号)后,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 式向特定投资者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90, ...
千方科技: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2024-04-17 13:3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外 汇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加强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防范 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机制,确保公司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金融 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包括远期结售汇、 外汇互换、外汇掉期、外汇对冲、外汇期权、利率掉期、利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 衍生产品等业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全资或 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视同上市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适用本制 度。同时,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有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
千方科技: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2024-04-17 13:36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细则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修订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中小股东的权益,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北 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权利,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的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 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 以集中使用。累积投票制下,股东的投票权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与应选董事、监 事人数的乘积,每位股东以各自拥有的投票权享有相应的表决权;股东既可以用 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监事,也可以分散投票选举数位候选 董事、监事;董事、监事的选举结果按得票多少依次确定。 第三条 股东大会选举 ...
千方科技: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2024-04-17 13:36
202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代码:002373 证券简称:千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5 202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风险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 要 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四月 202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北京千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大会 批准后方可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能否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由公司自行管理,但能否达到预计规模、目 标存在不确定性。 三、有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金额、预计规模和实施方案等 属初步结果,能否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若员工认 购资金较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的风险。若员工认购份额不足,本次 员工持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