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鑫龙(002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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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兴发: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旭)
2024-04-25 14:56
会议情况 - 2023年董事会会议召开6次,股东大会召开3次[1] - 2023年4、8、10月相关董监事会审议多项议案[3] 独董履职 - 独立董事韩旭各会议全出席,担任多委员会职务[1][5] - 2023年多次现场调查,履职年报编制审计等[7][8]
中电兴发: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2024-04-25 14:56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事项 | 是/否/不适用 | 说明 | | --- | --- | --- | | 一、内部审计和审计委员会运作 | | | | 1、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是否为专职,并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 | 是 | | | 会任免。 | | | | 2、公司是否设立独立于财务部门的内部审计部门,是否配置专职 | 是 | | | 内部审计人员。 | | | | 3、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 | 是 | | | 4、内部审计部门是否至少每季度对如下事项进行一次检查: | --- | --- | | (1)募集资金使用 | 不适用 | | | (2)对外担保 | 是 | | | (3)关联交易 | 是 | | | (4)证券投资 | 不适用 | | | (5)风险投资 | 不适用 | | | (6)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 不适用 | 报告期内,未进行对外提供 财务资助事项 | | (7)购买或出售资产 | 是 | | | (8)对外投资 | 是 | | | (9)公司大额资金往来 | 是 | | | (10)公司与董事、监事、 ...
中电兴发: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2024-04-25 14:56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相关事项的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我们对公司即 将披露的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相关数据和指标进行了审计。 在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制度中 关于对年度报告进行审计的有关规定,重点关注了以下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成员,我们对公司即 将披露的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相关数据和指标进行了审计。 在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会计政策与会计估计是否合理、是否发生变化; (3)是否存在重大异常事项; (4)是否满足持续经营假设; (5)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是否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 中关于对季报进行审计的有关规定,重点关注了以下内容: (1)财务报表编制是否遵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相关数据和指标不存在重大误差。 二、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年度审计机构 ...
中电兴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4-25 14:56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10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定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7 号院 5 号 楼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现就会议的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 (六)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6 日 ...
中电兴发:关于举办2023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2024-04-25 14:56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 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下午 15:00 前访问(http://ir.p5w.net),或扫描下方二 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公司将在 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公告编号:2024-018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 2023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3 年度报告说明会,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 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总经理汪宇先 生、 ...
中电兴发: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5 14:56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大华内字[2024] 0011000122 号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 www.dahua-cpa.com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4]0011000122 号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电兴发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 ...
中电兴发: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25 14:54
业绩相关 -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5] - 2023年公司无收购、出售资产及重大关联交易情况[5] 会议情况 -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3次会议[1] 制度执行 - 2023年度公司完善并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运作规范履职合规[4] 未来展望 - 2024年监事会将继续履职促公司发展[7]
中电兴发:监事会对内控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4-04-25 14:54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己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了有效的执行。公 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健全及运行情况。 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 ...
中电兴发: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5 14:54
第一条 为规范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 务信息质量,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连续性,支持会计师事务所依法公正执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内部 控制等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进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行为,应当遵照本制度规定。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报经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 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 所,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具有相关执业资格; (二) 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 ...
中电兴发: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2024-04-25 14:54
大华核字[2024] 0011011029 号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 专项说明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 2023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 说明 1-2 二、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 1 大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安徽中 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电兴发公司)2023 年度 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 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签发了 大华审字[2024]0011003069 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