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合科创(00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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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合科创: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08-24 11:58
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 1 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非经营性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司 | 上市公司核算 | 2023年期初占 | 2023年半年度占用累计发 | 2023年半年度占 | 2023年半年度偿还 | 2023年6月30日占 | 占用形成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资金占用 | | 的关联关系 | 的会计科目 | 用资金余额 | 生金额(不含利息) | 用资金的利息 | 累计发生金额 | 用资金余额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 | — ...
力合科创: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8-24 11:58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3-047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3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一)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 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3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11 日 ...
力合科创:《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08-24 11:58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现行《公司章 程》的相关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 原表述 | 修订后表述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 |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 | 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 |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 | 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 | | 本章程。 |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包 | 第十四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提 | | 装材料与科创服务双主业协同发展): | 供科技创新服务并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 | … | … | | 第三十条 公司董事、 ...
力合科创: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08-24 11:58
(此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 务所及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深圳市力合科 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进行了认真审查,并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与探讨,基于客观、独立判断 立场,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执业证书以及从 事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备 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 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 请 2023 年 ...
力合科创: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3-08-24 11:58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 法》,结合《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公司债券(包括公开发行和非公 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但不包括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投 资者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改变、调整管理的 内部控制制度,在本制度中对募集资金使用、改变及调整的申请、分级审批权限、 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 第四条 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履行公司决策和审批程序。公司应按约定的用 途使用募集资金,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在 存续期间改变或调整募集资金用途,应履行相关程序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 ...
力合科创:关于控股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银行贷款担保方式的公告
2023-08-24 11:58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3-043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 银行贷款担保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控股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变更银行贷款担保方式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担保方式的情况概述 公司全资子公司力合科创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珠海清华科技园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科技园")于 2020 年 10 月向浦发银行珠海分行 和中信银行珠海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 5.8 亿元贷款,用于珠海科技园项目二期工 程建设,以项目 2A、2C 区土地(约 14.46 万㎡)及在建工程为抵押物,其中含 未建设用地约 3.12 万㎡。现因当地政府拟收储前述约 ...
力合科创: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08-24 11:58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银行间 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 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 简称"交易商协会")颁布的《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 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规则》")及《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本公司控股的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及其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责任,公司应该忠实诚信 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四条 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任何知情人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 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 第五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公司作为交易商协 ...
力合科创: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08-24 11:58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3-044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及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基本信息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 17 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根据财政部、国务 院国资委、证监会《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第十二 条 国有企业连续聘任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原则上不超过 8 年。国有企业因业务需 要拟继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超过 8 年的,应当综合考虑会计师事务所前期审 计质量、股东 评价、监管部门意见等情况,在履行法人治理程序及内部决策程 序后,可适当延长聘用年限,但连续聘任期限不得超过 10 年。"规定,公司通 过公开招标方式选聘 2023 ...
力合科创: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4 11:58
《2023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刊登在 2023 年 8 月 25 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证券代码:002243 证券简称:力合科创 公告编号:2023-041号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 已于 2023 年 8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应参加会议的董事 9 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嵇世 山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 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全体 与会董事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半 年度财务报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 ...
力合科创: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08-24 11:58
深圳市力合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当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不得含有祝贺性、广告性、恭维 性或诋毁性的词句。 第三条 公司应当注重信息披露的有效性,有针对性地揭示公司的资信状况和偿债 能力,充分披露有利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合理决策的信息。 第四条 公司依法披露信息,应当将披露的信息刊登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 公司不得以在公司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发布,召开新闻发 布会、投资者说明会或者答记者问等形式代替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得以定期报告形 式代替应当履行的临时报告义务。 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时间应当不晚于按照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证券交易 场所要求的时间或者将有关信息刊登在其他信息披露渠道上的时间。 公司在境内外发行股票、债券(含债务融资工具)的,且按照境内外法律法规规 定、监管机构、市场自律组织或证券交易场所要求或者自愿披露的事项,如对公司资 信状况、偿债能力、公司债券交易价格或者投资者权益有重要影响,应当在证券交易 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同时披露。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