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智科技(0020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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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智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1 11:11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4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 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下午 17:30 在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 军大道 100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主席臧胜以通讯表 决方式参加会议,其他监事以现场方式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臧胜先生主持,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研究和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3、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金智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杨登峰)
2024-04-11 11:11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 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 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1次股东大会会议。董事会、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第 1 页 共 7 页 | 姓名 | |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 |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 | --- | --- | --- | --- | --- | --- | --- | | 杨登峰 | 应出席董 | 现场出 | 通讯方式 | 委托出席 | 缺席 | 是否连 ...
金智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2024-04-11 11:11
担保情况 - 2024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度预计不超9亿[2] - 截止2024年3月31日,担保额度总金额13亿,对外担保余额1.23亿[24] 子公司财务 - 金智电气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85.46%,营收4.55亿,净利润1692.52万[7] - 金智信息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63.23%,营收7.22亿,净利润1988.96万[10] - 金智晟东2023年末资产负债率36.50%,营收2.79亿,净利润4473.18万[11]
金智科技: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李扬)
2024-04-11 11:11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参 加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客观地发表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现将本人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毕业于东南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工学博士,东南大学电气工程学 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本人长期从事电力系统安全经济运行、电力市场、电力需求侧 管理的研究和教学。2019年5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兼任中国电机工程学会青年 工作委员会委员、全国智能电网用户接口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549)委员。除本 公司外,本人未在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
金智科技: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11 11:11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李扬先生、苏文兵先生、杨登峰先生严格遵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0日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 2023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 的专项意见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2023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要求,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 立董事李扬先生、苏文兵先生、杨登峰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 项意见: 第 1 页 共 1 页 ...
金智科技:关于续聘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4-04-11 11:11
审计机构续聘 - 公司4月10日会议通过续聘天衡为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议案,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董事会9票同意通过续聘议案[6][7] 审计机构情况 - 天衡上年末合伙人85人,注会419人,签过证券审计报告注会222人[2] - 2023年业务收入61472.84万元,审计收入55444.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6062.01万元[2] - 2023年上市公司客户90家,审计收费8123.04万元,同行业客户6家[2][3] - 2023年末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836.89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3] - 近三年受行政处罚1次、监管措施5次,从业人员受罚有相关记录[3] 审计人员情况 - 项目合伙人陈莉等近三年签或复核一定数量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4] 审计费用 - 本期审计费用90万元含税,与上期相同,含年报70万、内控20万[5]
金智科技: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04-11 11:11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规定及公司经营工作安排,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 议通过,董事会决议聘任如下高级管理人员: 李 剑:执行副总经理,任期一年。 李剑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 员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管的条件,具备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况,以及被中 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2 日 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八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任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20 附件: 李剑 43 岁,中国国籍。毕 ...
金智科技: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4-11 11:11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批准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 ...
金智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1 11:11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二条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聘任会计师事务 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 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具备开展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所需的执业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完善的内部管理和控制制 度; (三)熟悉国家有关财务会计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 新聘、续聘、改聘,下同)执行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 行 ...
金智科技: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1 11:11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天衡审字(2024)00774 号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t and the 计 报 告 宙 天衡审字(2024) 00774 号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科技")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 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金 智科技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 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金智科技,并履行了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