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新药业(002020)
搜索文档
京新药业: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徐攀)
2024-03-29 10:03
会议情况 - 2023年召开5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2] - 2023年三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3][4] 独立董事情况 - 独立董事徐攀履职全勤,任多委员会职务[2][5] - 2023年未发生应开专门会议等情况[6][10] 公司支持与监督 -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保障[8] - 独立董事督促规范信息披露等[9]
京新药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2024-03-29 10:03
独立董事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经同意可不受限,半数以上可提议临时会议[2] - 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 决议经全体过半数通过有效[3] 审议与职权行使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3] - 行使特定职权需会议且过半数同意[3][4] 会议安排与档案保存 - 董事会秘书安排,有记录且独立董事签字确认[5] - 董秘办保存档案不少于十年[6] 制度发布 - 制度经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3月28日发布[1][6]
京新药业: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2024-03-29 10:0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度 关于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477号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京新药业") 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董事会的责任 京新药业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 定编制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 金专项报告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发 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
京新药业: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03-29 10:03
监事会会议情况 - 2023年度公司监事会召开4次会议[2] - 各次会议审核通过议案及报告[2][3] 监事会评价 - 公司内控、财务等方面合规良好[5][6]
京新药业: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29 10:03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为3,919,942,728.01元[6] -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计79.8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48%[15] - 2023年末负债合计24.4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1.68%[18]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55.4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11%[18] - 2023年度营业总收入39.99亿元,较上期增长5.80%[26] - 2023年度营业总成本33.67亿元,较上期增长9.13%[26] - 2023年度营业利润0.71亿元,较上期下降6.15%[26] - 2023年度净利润0.62亿元,较上期下降6.65%[26] - 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72元/股,较上期下降6.49%[26] - 2023年度稀释每股收益0.72元/股,较上期下降6.49%[26] 现金流情况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56.29亿元,上期为45.53亿元,同比增长23.65%[35]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52.98亿元,上期为45.02亿元,同比增长17.67%[3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3.31亿元,上期为0.51亿元,同比增长544.38%[3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7.40亿元,上期为8.52亿元,同比下降13.14%[35]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10.48亿元,上期为10.54亿元,同比下降0.57%[3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3.08亿元,上期为 - 2.02亿元,亏损扩大52.37%[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0.89亿元,上期无此数据[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2.60亿元,上期为2.69亿元,同比下降3.34%[3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 1.71亿元,上期为 - 2.69亿元,亏损缩小36.43%[35] 其他财务数据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原值为516,102,875.95元[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减值准备为167,618,137.12元[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商誉账面价值为348,484,738.83元[6] - 货币资金期末库存现金12,515.64元,银行存款1,431,476,701.66元[175] - 其他货币资金期末余额29,323,777.73元,上年年末余额24,808,118.17元[177]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50,955,942.00元,上年年末余额366,885,365.12元[178] - 应收账款期末账面余额616,384,112.17元,坏账准备44,928,322.06元,账面价值571,455,790.11元[179] - 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41,121,993.48元,上年年末余额35,140,735.52元[188] - 预付款项期末余额13,333,192.83元,上年年末余额20,806,430.28元[192]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28,140,459.93元,上年年末余额39,646,152.23元[19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吕钢[49] - 公司主要产品包括康复新液等地衣芽孢杆菌活菌胶囊等制剂、喹诺酮类等原料药以及医用显示器产品[50] 会计政策 - 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疑虑[52] - 公司会计期间为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营业周期为12个月,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55][56][57] - 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152] 税收政策 - 增值税税率为13、9、6、5、3%,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170] - 房产税税率为1.2、12%[170] -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部分境内子孙公司有不同税率[171][172] -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公司多主体享受该优惠[176]
京新药业:平安证券关于京新药业2023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2024-03-29 10:03
募集资金情况 - 2017年7月28日向6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98,126,672股,每股11.21元,募资总额10.9999999312亿元,净额10.9040035702亿元[1] - 2021年8月20日实施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67,567,567股,每股7.40元,募资总额4.999999958亿元,净额4.9504002639亿元[2] - 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84,419.05万元,本年度使用13,010.08万元,期末专户结余180,268.15元[4] - 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已使用18,477.81万元,本年度使用6,419.56万元,期末专户结余478,074.01元[5] 资金使用情况 - 2023年,2016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项目投入130,100,782.85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6,000,000元,购买理财产品280,000,000元[4] - 2023年,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项目投入64,195,567.51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60,000,000元[5] - 2023年8月14日,同意将不超过3.6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度不超1亿元,2020年度不超2.6亿元[1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到期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3.11亿元,2016年度6500万元,2020年度2.46亿元[16] 资金管理情况 - 公司曾同意分别使用不超过2.4亿元和1.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17] - 本报告期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收益为7602880.43元[17]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到期保本型理财闲置募集资金为1.3亿元[17] - 2023年末,各银行理财产品合计金额1.3亿元,预期收益率1.00%-3.55%[19] 项目进展情况 - 2016年募投研发平台建设项目原计划2020年底完工,现延期至2024年底[22] - 2020年募投年产30亿粒固体制剂产能提升项目原计划2023年6月完工,延期至2024年2月投产[22] - 年产50亿粒固体制剂数字化车间项目2023年销售收入9298.28万元,净利润2150.57万元,未达预计收益[23] 其他情况 - 2023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13] - 2023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14] -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年度未发生变更[24]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合规[30]
京新药业: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2024-03-29 10:03
2、会议召集人: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证券代码:002020 证券简称:京新药业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 定,公司将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星期一)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召开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其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4 月 22 日 14:00 起。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4 月 22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 ...
京新药业:关于广东沙溪制药有限公司2021年度至2023年度盈利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2024-03-29 10:03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1年12月14日公司以20500万元收购沙溪制药100%股权[9] 业绩总结 - 2021 - 2023年沙溪制药累计承诺净利润6160万元,实际完成6054.44万元,完成率98.29%[13] 补偿机制 - 若承诺净利润未达目标,受让方应书面通知转让方现金补偿[11] - 应补偿现金金额有计算公式[11]
京新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9 10:03
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尚需经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浙江京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 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
京新药业:关于副总裁辞任的公告
2024-03-01 10:06
人员变动 - 陈绍碧因个人原因辞任公司副总裁,仍任其他职务[1] - 辞任报告送达董事会生效,不影响公司运作[1] - 截至公告披露日,陈绍碧未直接持股[1]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于2024年3月2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