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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缆(0013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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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亚电缆(001382)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方为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5-04-20 07:57
财务及授信 - 2025年拟向银行申请不超20亿综合授信额度[2][8] - 控股股东等拟为2025年度债权债务提供不超20亿担保[3][9] - 2025年初至核查日累计关联交易金额为1亿[10] 股权结构 - 陈家锦持股164,000,000股,占比39.81%[5] - 陈志辉持股82,000,000股,占比19.90%[5] - 陈强持股41,000,000股,占比9.95%[5] - 陈伟杰持股41,000,000股,占比9.95%[5] 会议决策 - 2025年4月17日董事会会议相关议案4票同意通过[3][14] - 2025年4月17日监事会会议相关议案3票同意通过[15] - 保荐人认为事项无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情形[16]
新亚电缆(001382) -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5-04-20 07:57
募集资金 - 公司获准发行6200.00万股A股,发行价7.40元/股,募资4.588亿元,净额4.0071278631亿元[1]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总投资4.390849亿元,含多个子项目[4] 资金补充 - 公司拟用不超1.80亿元闲置募资暂补流动资金,期限不超12个月[5] - 预计节省利息支出558.00万元[6] 决策审批 - 董事会、监事会、保荐人同意使用闲置募资暂补流动资金[8][9]
新亚电缆(001382)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0 07:57
中国 北京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c.gxx.cn)"进行查验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RSM 容诚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518Z0536 号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公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518Z0536 号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亚光公司")2024年12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新亚 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我们认为,新亚光公司于 2024年 12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
新亚电缆(001382)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段礼乐)
2025-04-20 07:55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段礼乐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24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一方面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勤勉、严谨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 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合规运作及内部控制 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则中关于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 | 出席董事会情况 | | | | | 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 | --- | --- | --- | --- ...
新亚电缆(001382)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蒲丹琳)
2025-04-20 07:55
会议情况 - 2024年召开6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蒲丹琳均出席[5][8] - 2024年审计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召开6次和1次会议,蒲丹琳出席[6] 合规相关 - 2024年蒲丹琳对会议议案均投同意票,发表独立意见[9][10] - 2024年蒲丹琳审核关联交易,认为合法公允[13] - 2024年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未被收购[14][15] 审计与人事 - 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符合要求[18] - 报告期未发生财务负责人、董事、高管等人事变动[19][21] 其他 - 董事、高管薪酬按岗位等确定,独董薪酬参照市场平均[22] - 报告期未制定或变更激励计划[22]
新亚电缆(001382) -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2025-04-20 07:55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作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广 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基于客观、独立判断 的立场,现就相关情况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审阅,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出具的《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 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 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公司现阶段 的内部控制体系与相关制度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发展的需要;能够对公司各 项业务的合规运行及公司经营风险的控制提供保证;能够公开、公平、公正地对待 所有投资者,切实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 ...
新亚电缆(001382) -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2025-04-20 07:55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和《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拟审议的相关事项,经过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细致的核查,发表事前 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拟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 我们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 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进行财务审计的过程中,保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 地履行了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审计工作质量符合行业监 管要求,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 ...
新亚电缆(001382) -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罗桃)
2025-04-20 07:55
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罗桃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东新亚光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2024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 本人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一方面积极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和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勤勉、严谨地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发挥自 己的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合规运作及内部控制 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相关规则中关于独立性要求,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向各位股东进行汇报: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罗桃,女,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 册会计师。1993年11月至1994年11月,任深圳先进精密机械制造有限公 ...
新亚电缆(001382) - 公司章程
2025-04-20 07:55
公司基本信息 - 2025年1月9日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62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3月21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41200.0000万元[6] - 公司股份总数为412,000,0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3] 股权结构 - 陈家锦持股16400.00万股,持股比例48.16%[12] - 陈志辉持股8200.00万股,持股比例24.08%[12] - 陈强持股4100.00万股,持股比例12.04%[12] - 陈伟杰持股4100.00万股,持股比例12.04%[12] - 陈少英持股500.00万股,持股比例1.47%[12] - 陈新妹持股500.00万股,持股比例1.47%[13] - 陈金英持股250.00万股,持股比例0.73%[13] 股份转让限制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18]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董事等将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18]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1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5]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6] 股东大会相关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投资计划,选举更换董事监事等[30] - 公司审议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及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30] - 股东大会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发行债券、合并分立等作出决议[30] - 股东大会可修改公司章程[30]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6种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需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3][3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9]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0]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40]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且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1] - 股东大会延期或取消,召集人需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43]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50]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1]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2]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53]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有表决权总数3%以上的股东及/或董事会可提出董事候选人提案[64]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对独立董事提出质疑或罢免建议[68]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71] - 董事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2年内仍然有效[68]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由董事会批准;占比超50%,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3]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占比超50%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4]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占比超50%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4]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占比超50%且超5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4]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由董事会批准;占比超50%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4]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由董事会批准;占比超50%,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4] - 交易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5]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关注审批[75]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披露、评估或审计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7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77]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7]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3天前通知,通知方式多样[77]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80] 总经理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1] -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有多项职权,交易权限有多项限制,超权限需提交审议[81][82] - 总经理应向董事会或监事会报告公司重大合同、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83]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任期每届为3年,连选可连任[8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1]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2]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10年[92] 财报披露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年度财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报半年度财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报季度财报[94]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9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5]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96] - 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97] - 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40%[97] - 公司最近三年现金分红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8] 会计师事务所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06]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提前30天通知[106] 通知送达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09] - 公司通知以公告方式送出,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109] 公司合并与减资 - 公司合并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2] - 公司减资需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13]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经营管理严重困难的公司[115] - 因特定情形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1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需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115] - 清算组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公告,债权人30日(接到通知)或45日(未接到通知)内申报债权[116] 控股股东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额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大会决议的股东[121] 章程生效 - 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23]
新亚电缆(001382) - 关于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5-04-20 07:49
审计机构聘任 - 公司拟聘容诚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尚需股东大会审议[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同意聘任[9][10] - 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该议案[11] 容诚基本情况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有合伙人212人、注册会计师1552人[2] - 2023年度收入总额287,224.6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3] - 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3] 人员情况 - 项目合伙人曹创等近三年分别签署过七、五、一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 - 签字注册会计师彭敏2024年4月12日受深交所自律监管措施[6] 其他 - 审计收费待协商[7][8] - 公告发布于2025年4月21日[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