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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创智(00136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58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 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行使《公司法》规定 相关职权。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本制度及董事会授权 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强化董事 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 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 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八条 内部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日常办事机构,负 ...
通达创智(001368)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58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秘书工作职责权限与工作程序,规范董事会秘书行为,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岗 位作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通达创智(厦门)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 1 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高级 管理人员的其他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第三条 公司设证券部作为信息披露事务部门,由董事会秘书直接管理。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 ...
通达创智(00136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58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 管理工作,严格控制公司对外担保产生的债务风险,保护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他 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通达创智 (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为对外担保。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公司拥有实际控 制权的参股公司(简称"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务风 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 担保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 ...
通达创智(00136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58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关联交易的管理,维护公司所有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 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和《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 关联交易、关联人及关联关系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是指本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关联人之间发 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资产; (二)出售资产; 第 1 页/共 8 页 (二)不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关联股东及董事回避原则; (四)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第 2 页/共 8 页 ...
通达创智(001368) - 总经理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58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促进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确保公司重大经营 决策的正确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和《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特制定总经理工作制度。 第二条 总经理是董事会领导下的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的负责人。总经理对 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对公司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总经理的聘任 第四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 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五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行政职务的人员, 不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 代发薪水。 第六条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 3 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七条 总经理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通达创智(00136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58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设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的人数应不少于公司董事人 数的 1/3,且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 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通 ...
通达创智(00136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58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性决策机构,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股东会赋予的职权,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设董事长 1 名。 第六条 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 保证董事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 章程》及股东会授予的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
通达创智(001368)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58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聘免程序,优化公司董事会、管理层人员组成和结构,完善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公司章程、本制度及董事会授权 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
通达创智(001368) - 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58
章 程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1 | . र | | --- | | | | . | | | | 第一条 为维护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 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 发起方式设立,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为 91350200MA345X951A。 第三条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800 万股,于 2023 年 3 月 13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TONGDA SMART TECH (XIAMEN)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街道鼎山中路 89 号,邮政编码 3610 ...
通达创智(00136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2 10:58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的对外 投资及资产处置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投资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通达创智(厦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称"控股子公 司")。 第三条 本制度旨在建立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组织资源、 资产、投资等经营运作过程中进行风险控制,保障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 提高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第四条 公司对外投资的原则为:必须遵循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必 须符合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要求;必须坚持效益优先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按有关 法律、法规规定办理相应过户手续。 第六条 公司对外投资划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两大类: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