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域股份(001326)

搜索文档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4-08-27 11:42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股东会召集与通知 - 独立董事、监事会提议或单独/合计持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8]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书面通知各股东[11]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监事会及单独/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有权向公司提提案[11] - 单独/合计持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2]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2个工作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3] - 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形式召开[17] - 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授权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19]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应作报告[21] - 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五分钟[21] 决议相关 - 普通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4][25] - 特别决议需由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5]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25] - 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25] - 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须由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须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7] 其他规定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26]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33]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7]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决议[37] - 未被通知股东自知道或应知决议作出60日内可请求撤销,1年内未行使则撤销权消灭[37] - 公司无正当理由不召开股东会,深交所可对其挂牌交易股票及衍生品种停牌[39] - 董事等违规严重或不改正,中国证监会可对相关人员实施证券市场禁入[39] - 议事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42] - 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2]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4-08-27 11:42
适用人员 - 适用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等高管人员[2] 薪酬决定与发放 - 董事、监事报酬由股东会决定,高管薪酬方案报董事会批准[3] - 工资每月1日到月末计算,次月发放,遇休假日调整[11] 薪酬构成与形式 - 年薪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个税公司代扣[4] - 独立董事领固定津贴,标准经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8] 绩效奖金 - 每年按绩效考评发放,与公司经营目标挂钩[14] 办法生效与解释 - 办法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0]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8-27 11:42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 选聘议案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6] -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可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方式[8] - 应细化评价标准对事务所应聘文件打分[9] - 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等环节[11] 评价权重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应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应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说明金额等情况及原因[12]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实际担任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13]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13] 改聘与终止情况 - 出现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应改聘事务所[15]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通知,前任可在股东会上陈述意见[16] - 事务所主动终止业务,审计委员会应了解原因并书面报告董事会[16] 时间要求与制度规定 - 更换事务所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6] - 制度未尽事宜依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制度与有效规定抵触时以有效规定为准[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亦同[20]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4-08-27 11:42
审计报告与计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9] - 审计部在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9]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3] 审计范围与重点 - 内部审计涵盖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10] - 审计部将对外投资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作为检查和评估重点[13] 特殊事项审计 - 审计部在重要对外投资事项发生后及时进行审计[14]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审计一次[17] - 审计部在业绩快报对外披露前进行审计[18] 检查与监督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9] 外部审计要求 - 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审计时,至少每两年要求其对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出具报告[30] 档案管理 - 审计部在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建立内部审计档案,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27] - 审计工作底稿、季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其他审计工作报告保管期限为10年[27] 申诉处理 - 被审计对象对审计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一周内向董事长申诉[27] - 董事长接到申诉15日内根据权限处理或提请董事会审议[27] 报告披露 - 公司董事会应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形成决议[23]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3][24] 激励与约束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部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人员工作绩效[29] - 对有突出贡献和有功的内部审计人员,公司给予表扬或奖励[29] 处分建议 - 审计部可对拒绝提供资料等六种行为的部门和个人,向董事会提处分建议[29][30] - 董事会可对利用职权谋私利等四种行为的内部审计人员给予处分[30] 责任追究 - 公司发现内部审计重大问题,应追究责任并向深交所报告[30]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立即修订[32] - 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32] - 制度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32] - 制度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2]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8-27 11:4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 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 理》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 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 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 退市等事项承担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 第三条 公司及上述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根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以及本制度的规 ...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8-27 11:42
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 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外的其他 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三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 ...
联域股份: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8-27 11:42
业绩总结 - 2024年上半年合并报表归属净利润76357389.57元[1] - 2024年上半年母公司净利润97326788.84元[1] 利润分配 - 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357088469.12元[1] - 每10股派现6.8元(含税),共派现49776000元[1] - 利润分配预案已通过审议,不影响现金流[1][2][3][4][5]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4-08-27 11:42
担保额度与审批 - 对资产负债率70%以上及以下子公司分别预计未来十二个月新增担保总额度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任一时点担保余额不得超额度[5] - 为符合特定条件单位担保,经2/3以上董事同意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也可为风险较小申请担保人担保[7] - 不得为连续二年亏损的申请担保单位提供担保[10]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7]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7]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7]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17]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积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股东会审议时应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7][18] 担保审议与执行 - 除特定事项外的对外担保事项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应经出席会议2/3以上董事同意,关联董事不得参与表决[19][21] - 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不得对外提供担保[22] - 担保合同应包括主债权种类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等内容[24] - 签订互保协议实行等额原则,超出部分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25] 担保管理与监督 - 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管理,包括资格审查、经办手续等工作[27] - 担保期内财务部对被担保企业经营和债务清偿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按期限通知清偿债务[28] - 妥善管理担保合同及资料,发现异常及时报告[29] - 被担保人未履行还款义务,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并报董事会[29] - 发现被担保人丧失履行债务能力,采取措施控制风险并追偿[31] 信息披露与责任 - 董事等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将被追究责任[33] - 对外担保信息披露内容包括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担保总额及占净资产比例等,被担保人未还款等情况需及时披露[36] - 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及时披露追偿情况[37] 其他规定 - 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法人或组织提供担保视同公司提供担保[37] - 控股子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法人或组织提供担保,决议后通知公司披露信息[37]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比照担保规定执行,自身债务担保提供反担保除外[38] - 担保信息未公开前控制知情者范围,知悉者有保密义务[38] - 办法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等和《公司章程》执行[40] - 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冲突时按国家规定执行并修订[41] - 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2] - 办法文件日期为2024年8月28日[43]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4-08-27 11:42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需董事会批准并披露[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需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9] - 交易标的为公司股权且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审计截止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六个月[10] - 交易标的为股权以外资产且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聘请资产评估机构评估,评估基准日距股东会召开日不超一年[11] - 公司持有50%以上权益子公司发生资产交易视同公司行为,参股公司按参股比例后标准执行[11] 职责分工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对外投资项目分析研究及会前审议[13] - 公司总经理为对外投资实施主要责任人,负责新项目实施并汇报进展[13] -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外投资资金预算、筹措、核算等财务管理工作[13] - 公司审计部对对外投资事项及时进行审计[14] - 公司监事会负责对对外投资进行监督、检查[15] 决策与实施 - 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相关投资事项分次决策,以累计数计算投资数额并履行审批手续,已审批的不计算在内[19] - 公司投资项目决策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签署文件或协议[21] - 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制定投资项目具体实施计划等[21] - 业务部门及分支机构组建项目组实施投资项目并签责任合同,项目经理定期提交报告并接受审计[21] - 财务负责人制定资金配套计划并调配资金[21] - 财务部门定期对投资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并提书面意见[21] - 内部项目投资推行公开招标制,竣工后进行验收和决算审计[21] - 投资项目实施完毕,项目组报送结算报告等文件并申请审结,由财务部门汇总审核后报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批准[21][22] 投资回收与转让 - 出现经营期满、经营不善等情况时公司可回收对外投资[23] - 投资项目有悖经营方向、连续亏损等情况时公司可转让对外投资[24]
联域股份: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办法
2024-08-27 11:42
内部控制制度 - 公司制定内部控制制度目的包括遵守法规、提高效益等[3] - 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制订和执行负责[4] - 内部控制要素涵盖八个方面[6] - 内部控制活动涵盖所有营运环节[9] - 内控制度包括各项管理制度[9] 子公司与关联交易管理 - 对控股子公司管理控制包括建立制度等活动[13] - 关联交易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等原则[16] - 明确股东会、董事会对关联交易审批权限和程序[16] - 与关联方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责[22] - 监事至少每季度查阅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23] 对外担保与投资 - 对外担保应遵循原则控制风险[21] - 重大投资应遵循原则控制风险注重效益[25] - 按规定权限和程序履行重大投资审批[26] - 董事会指定总经理负责重大投资项目相关工作[26] - 进行衍生产品投资应制定程序等限定规模[26] - 进行委托理财应选择机构并签订合同[26] 审计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报告工作和提交报告[32]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检查[32]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出具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33]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自评报告形成决议[34]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情况出具意见[36] 其他规定 - 将内部控制制度情况作为绩效考核指标并建立追责机制[39] - 内部审计资料保存遵守档案管理规定[36] - 违反办法按规定处罚[38]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制订、解释和修订[39] - 办法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0] - 办法由深圳市联域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发布[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