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邦新材(00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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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邦新材: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4-11-05 13:07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6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 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 年11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 信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款项,并定期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等额置换转入公司一 般账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51号《关于同意安徽强邦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 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68元。截至2024年10月11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 ...
强邦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2024-11-05 13:0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之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5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9.6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720.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后实际募 ...
强邦新材:公司章程
2024-11-05 13:07
| 第十一章修改章程 42 | | --- | 公司章程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4年10月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由安徽强邦印刷材料有限公司以整体变更的方式发起设立,在安徽省广德市市场 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822564961229X。 第三条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000万股,于2024年10月1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名称: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Anhui Strong State New Materials Co.,Ltd. 股份公司以中文名称为其法定名称。 ...
强邦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1-05 13:07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04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2024年11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10月3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 议由董事长郭良春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公司 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登记,并 ...
强邦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11-05 13:0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 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 业务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 行结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 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汇、 售汇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 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业的发展。 (二)交易金额 ...
强邦新材: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11-05 13:07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南京江南雨 | 印刷版材 | 市场定价 | 1,000.00 | 408.03 | | --- | --- | --- | --- | --- | | 东莞锦晟 | 印刷版材 | 市场定价 | 600.00 | 284.44 | | 中山锵邦 | 印刷版材 | 市场定价 | 300.00 | 45.35 | | | 合计 | | 25,700.00 | 14,125.76 |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安徽强邦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强邦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 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度 ...
强邦新材: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11-05 13:07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材料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促进 业务发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 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以 市场定价为基础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同意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于2024年11月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 立董事3名,实到独立董事3名,出席会议人员:葛素云、李仲晓、曾大鹏,主持人 葛素云。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人数符合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独立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 意见: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上海强邦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强邦新材: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2024-11-05 13:07
证券代码:001279 证券简称:强邦新材 公告编号:2024-013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4年 11月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 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5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 远期结售汇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口业务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较高,主要 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大幅 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以套期 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汇、售汇业务,以加强外汇风险管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拟开展的远期结售汇业务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影响公司主业的发展。 2、交易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发生远期结汇、售汇交易总额为 1,5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 ...
强邦新材: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11-05 13:07
制度制定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和确保披露质量[2]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修改和解释,经审议通过后执行[9] 工作流程 - 管理层在会计年度结束后、董事会审议年报前向独立董事介绍情况[4] - 独立董事会同审计委员会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沟通审计事宜并关注预告[4] - 独立董事在初审意见出具后和审议年报会前与注册会计师沟通[5] 监督权力 - 独立董事对年报有异议,半数同意可独立聘中介,费用公司承担[5] 监督内容 - 独立董事监督财务报告关注执行准则、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5] 其他职责 - 公司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董秘协调沟通并汇报意见[6] - 独立董事关注审议程序,不符规定应提意见[6] - 独立董事对年报签署书面意见,有异议说明并单独披露[6]
强邦新材: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2024-11-05 13:07
募资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4000.00万股A股,募资总额38720.00万元,净额32222.28万元[1] - 实际募资净额少于招股书预计的66803.00万元[2] 项目资金调整 - 多项目拟投入资金调整,不足部分用自有或自筹资金补足[3] 审批情况 - 2024年11月5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议案[5][6] - 保荐机构对调整事项无异议[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