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期货(001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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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业期货(03678) - (1)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以及撤销监事会;(2) 建议修订其...

2025-10-09 08:4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11月29日在江苏成立,A股2022年8月5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H股在港交所主板上市[9][10] - 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票代码为001236;H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股份代号为3678[9][4]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7777778亿元,已发行股份数为10.07777778亿股,其中A股7.58077778亿股,H股2.497亿股[34] 临时股东大会信息 - 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10月28日下午二时在江苏南京举行[4][21] - 拟出席股东应于2025年10月23日下午六时前送达回条,代表委任表格须于2025年10月27日下午二时前送达[4][5][22] - 2025年10月23日至28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H股股东过户文件须在10月22日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21] 章程及制度修订 -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管治制度,撤销监事会[4][15][17][18] - 章程修订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七名调整为八名,增加一名职工董事[15] - 修订及建议修订须经股东于临时股东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或普通决议案方式批准,相关制度获批准后生效[17][18][20] 股权结构 -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92992674亿股,占比43.09%[34] -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479亿股,占比21.75%[34] - 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43548亿股,占比21.11%[34]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800万股,占比10.00%[34]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产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3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或股权性证券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收益[3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5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等情形下,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4] - 股东会除现场会议外,还可采用电子通信方式召开[54]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4次会议,大约每季一次,会议召开14日前通知全体董事[8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提议时,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临时会议[89] - 董事会会议应由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除特定项须2/3以上董事表决同意外,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90] 专门委员会相关规定 - 公司设立审计、提名、薪酬、风险管理、战略与ESG等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91] - 审计委员会至少由三名成员组成,独立董事占大多数,至少一名成员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专长[92] - 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由不少于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大多数,召集人须为独立董事[94][95] 独立董事相关规定 -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需具有从事期货、证券等金融业务或法律、会计业务5年以上经验等条件[100]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最多可在2家期货公司兼任独立董事[101]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01] 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规定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需有期货业务3年以上或其他金融业务4年以上等经验[104] - 首席风险官需有3年以上期货业务经验,担任相关负责人职务不少于2年等条件[105] - 高级管理人员仅在公司领薪,不由控股股东代发薪水[104]
弘业期货(001236)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10-09 08: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10月28日14:00召开[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2日[3] - 会议地点在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相关会议室[3]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10月28日9:15 - 15:00[1] - 普通股投票代码为"361236",简称为"弘业投票"[14] 议案信息 - 议案1.01、1.02、1.03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6] - 审议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等议案[4]
弘业期货(03678) - 截至二零二五年九月三十日止月份之股份发行人的证券变动月报表

2025-10-08 08:31
股份發行人及根據《上市規則》第十九B章上市的香港預託證券發行人的證券變動月報表 截至月份: 2025年9月30日 狀態: 新提交 致: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 公司名稱: 蘇豪弘業期貨股份有限公司 呈交日期: 2025年10月8日 I. 法定/註冊股本變動 | 1. 股份分類 | 普通股 | 股份類別 | H | | | 於香港聯交所上市 (註1) | | 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證券代號 (如上市) | 03678 | 說明 | H股 | | | | | | | | | | 法定/註冊股份數目 | | | 面值 | | | 法定/註冊股本 | | | 上月底結存 | | | 249,700,000 | RMB | | 1 | RMB | | 249,700,000 | | 增加 / 減少 (-) | | | 0 | | | | RMB | | | | 本月底結存 | | | 249,700,000 | RMB | | 1 | RMB | | 249,700,000 | | 2. 股份分類 | ...
弘业期货(03678) - 建议修订公司章程、相关议事规则及其他管治制度以及撤销监事会

2025-09-29 14:5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11月29日在江苏成立[12] - A股每股面值1元,2022年8月5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H股每股面值1元,在港交所主板上市[11][12] - 公司注册资本为10.07777778亿元[22] - 已发行股份数为10.07777778亿股,其中A股7.58077778亿股,H股2.497亿股[22] 股权结构 -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92992674亿股,占比43.09%[22] -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479亿股,占比21.75%[22] - 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43548亿股,占比21.11%[22] 章程修订 - 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调整为8名,增加1名职工董事[6] - 修订后章程规定高级管理人员指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人员[19] - 新增股东可转让、赠与或质押股份等权利[28] - 新增规定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不成立的四种情形[33] - 新增章节规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应依法行权履责,维护公司利益[3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4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下,公司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2]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5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行使的职权中,原章程用“股东大会”,修订后用“股东会”[68][69][70] - 董事会职权范围扩大,新增资产处置、资产核销等[69] - 董事会新增决定公司重大会计政策调整等多项职权[70] - 董事会单项对外投资等权限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资产核销权限不超1000万元[71] 人员任职 - 总经理、副总经理需有期货业务3年以上等相关经验[92] - 独立董事需具有从事期货、证券等金融业务或法律、会计业务5年以上经验等[88] - 首席风险官需有从事期货业务3年以上经验等[93]
弘业期货(0367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29 12:58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不低于1/3,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至少一名通常居于香港[7] - 会计专业人士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至少一项条件[7] - 独立董事需具备从事金融或法律、会计业务5年以上经验等条件[10]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2] - 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12] 独立董事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候选人[14] - 依法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代为行使提名权[14] - 提名人不得提名与其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的人员[14] - 股东会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实施累积投票制[15] 独立董事任期与履职 - 连任时间不得超过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该公司候选人[15] - 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会解除其职务[17] - 行使特别职权中前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2]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6]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辞职致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低于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辞职报告在下任填补缺额后生效,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16] 独立董事工作保障 - 工作记录及公司向其提供的资料应至少保存10年[21]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开会议,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3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4] - 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消除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6]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披露或报告[26] - 聘请中介等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6] 独立董事津贴与保险 - 公司应给予适当津贴,标准由董事会预案、股东会通过并年报披露[27] - 不应从公司等取得额外未披露利益[27]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7]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非执行董事,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中国境内上市公司、2家期货公司兼任[8] - 董事会下设的提名、薪酬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20]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1] - 制度中“以上”“不少于”含本数,“过”不含本数[29] - 制度未规定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30]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和修改[31][32]
弘业期货(03678) - 关於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5-09-29 12:58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 負 責,對 其 準 確 性 或 完 整 性 亦 不 發 表 任 何 聲 明,並 明 確 表 示,概 不 就 因 本 公 告 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Holly Futures (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中文公司名稱蘇豪弘業期貨股 份有限公司 , 在香港 以 Holly Futures 的名義開展業務 ) ( 「 本 公 司 」 ) (股 份 代 號:3678) 茲 載 列 本 公 司 於 深 圳 證 券 交 易 所 網 站 刊 發 之《蘇 豪 弘 業 期 貨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關 於 修 訂 公 司 章 程 及 股 東 大 會、董 事 會 議 事 規 則 的 公 告》,僅 供 參 閱。 承董事會命 董事長兼執行董事 儲開榮先生 中國南京 2025年9月29日 於 本 公 告 日 期,董 事 會 成 員 包 括 執 行 董 事 儲 開 榮 先 生 及 趙 偉 雄 先 生;非 執 行 董 事 薛 炳 海 先 生 及 蔣 海 英 女 士;以 及 獨 立 非 執 行 董 事 ...
弘业期货(0367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9-29 12:51
募集资金管理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三方监管协议[10] - 支取超5000万元或净额20%应通知保荐或财务顾问[10] - 银行每月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保荐或财务顾问[10] - 募集资金存于专户,多次融资及超募资金也应专户[10] 资金使用规则 - 按计划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14] - 不得用于质押、委托贷款等变相投资[14] - 使用须申请并履行审批手续[14] - 专款专用,符合政策法规,原则用于主营业务[8] 计划调整与项目管理 - 预计使用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16] - 募投项目延期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6] - 项目特定情形需重新论证可行性及收益[16]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应6个月内实施[17] 资金运作与审议 - 可对闲置资金现金管理,期限不超12个月,经董事会审议[19] - 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经董事会审议公告[20][21] - 超募资金结项明确使用计划,经股东会审议[22] - 节余资金低于10%经董事会审议,超10%经股东会审议[23] 用途变更与地点变更 - 特定情形改变用途需董事会、保荐意见及股东会审议[25] - 变更项目符合战略和政策,投向主营[26] - 变更实施地点经董事会审议并2个交易日内公告[28] 项目延期与报告 - 延期超6个月总经理向董事会说明并报新时间表[30] - 项目交付后按半年度、年度提交效果报告[31] - 财务按半年度、年度提交运用总结及效益核算[31] 核查与报告披露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33] - 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33] - 审计委员会发现问题报告董事会,董事会2个交易日报告公告[35] - 有募集资金运用,董事会出专项报告,注册会计师出鉴证报告[35] - 鉴证结论异常董事会分析整改并披露[35]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39]
弘业期货(03678) - 关联(连)交易管理制度

2025-09-29 12:48
关联方定义 - 公司关联法人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等[9] - 公司关联自然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等[9] - 公司关连人士包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等[9] - 「主要股东」指有权在公司股东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投票权的人士[42] 附属公司界定 - 「非重大附属公司」最近三个财政年度有关百分比率每年均少于10%或最近一个财政年度少于5%[13] - 若附属公司由公司直接或间接全资拥有则不是关连人士[11] 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15] - 交易涉及的资产占目标公司资产净值或资产总值90%或以上,购入目标公司资产属关连交易[18][4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超30万元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并披露[23] - 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审议后提交董事会并披露[2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披露、聘请证券服务机构并提交股东会审议[24] 交易豁免情况 - 香港上市规则规定关连交易豁免适用于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交易、财务资助等10类交易[19][22] - 公司向关连人士或共同持有的实体提供财务资助,按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且符合股本权益比例可获全面豁免[20] - 上市发行人集团从关连人士或共同持有的实体收取财务资助,按一般商务条款或更佳条款且无资产抵押可获全面豁免[23] - 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关连交易,每项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低于0.1%可获全面豁免[48] - 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关连交易,每项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低于1%且因「附属公司」层面关连人士属关连交易,可获全面豁免[48] - 符合最低豁免水平的关连交易,每项百分比率(盈利比率除外)低于5%且总代价低于300万港元,可获全面豁免[48] - 上市发行人或其「附属公司」向关连人士「发行新证券」,在特定条件下可获全面豁免[51] - 符合4个条件的证券交易所交易可获全面豁免[52] - 满足2种情况的证券购回可获全面豁免[53] - 上市发行人董事服务合约及为董事购买保险和安排续期可获全面豁免[54][55] - 上市发行人按条件向关连人士买卖消费品或服务可获全面豁免[56] - 上市发行人集团与关连人士按成本基准共享行政管理服务可获全面豁免[57] - 上市发行人集团与符合条件的被动投资者联系人交易可获全面豁免[58] - 上市发行人集团与附属公司层面关连人士交易符合2情况可豁免部分规定[59] 交易决策与披露 - 公司总经理有权决定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21]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26] - 交易需披露标的基本情况、交付状态、关联关系等内容[27] - 境内披露关联交易需向交易所提交公告文稿等文件[28] - 境内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定价、对公司影响等内容[29] - 香港关连交易协议后需尽快公布,有变化也需尽快公布[31] - 香港关连交易公告需载有关连关系、利益等资料[32] - 需经股东会批准的关联交易,董事会和管理层应按决定组织实施[33]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三年应每三年重新审议和披露[35] 违规处理 -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得滥用权利占用公司或客户资产[16] - 公司不得为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提供融资和对外担保[16] - 关联方违规交易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及股东可诉讼[36] - 违反制度的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处罚[37] 其他规定 - 关连人士于雇员股份计划或职业退休保障计划的合计权益少于30%时,该信托不属特定信托范畴[40] - 个人、公司在特定信托、合营公司等情况直接或间接持有30%或以上权益有相关规定[40][41] - 若一名人士或其「联系人」除通过上市发行人集团间接持有一家「30%受控公司」的权益外,另行持有该公司的权益合计少于10%,该公司不视作该名人士的联系人[40] - 「共同持有的实体」指股东含上市发行人集团成员及可在该公司股东会上个别或共同行使或控制行使10%或以上表决权的发行人层面关连人士(不包括间接权益)[44] - 日常业务财务资助由经营银行业务公司提供,非日常则反之[57] - 被动投资者指符合2个条件的主要股东[59]
弘业期货(03678) - 公司章程(草案)

2025-09-29 12: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11月29日发起设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000100022362N[9] - 2015年12月30日在港交所主板上市,发行2.497亿股H股[9] - 2022年8月5日在深交所主板上市,发行1.00777778亿股A股[9]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7777778亿元[12] 股权结构 - 江苏省苏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2.92992674亿股,比例43.09%[20] - 江苏弘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479亿股,比例21.75%[20] - 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持股1.43548亿股,比例21.11%[20] - 江苏汇鸿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股0.68亿股,比例10.00%[20]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0.07777778亿股,其中A股7.58077778亿股,H股2.497亿股[2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产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3]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27]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30] 股东权益与决策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规定,董事会未在30日内执行的,股东可起诉[31] - 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39]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相关人员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行为请求起诉[40][41] 公司治理与会议 - 公司章程草案于2025年9月29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5] - 年度股东会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6个月之内举行[5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9] 人员任职要求 - 公司董事需具有从事期货、证券等金融业务或者法律、会计业务3年以上经验,或经济管理工作5年以上经验,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95] -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需有从事期货业务3年以上、其他金融业务4年以上、法律或会计业务5年以上或经济管理工作10年以上经验[161][162] - 公司首席风险官需有从事期货业务3年以上经验,并担任相关负责人职务不少于2年;或从事期货业务1年以上,且在金融机构从事风险管理等业务3年以上[162] 利润分配与财务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88] -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付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92]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88]
弘业期货(03678) - 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9-29 12:46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4] - 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5日以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发出[4] -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4] 公司治理调整 - 公司拟将“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审核委员会”更名为“审计委员会”[5] - 公司将董事会人数由7人调整为8人,非独立董事由4人调整为5人,独立董事3人不变[5] 议案情况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