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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00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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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4 12:58
股权收购 - 公司拟21.43亿美元购买新华三30%股权,交易后持股增至81%[2][9] - 原计划35亿美元购买新华三49%股权[1] - 调整后HPE开曼29%股权作价20.71亿美元,Izar Holding Co 1%股权作价7142.78万美元[2][14] - 本次交易金额约合151.77亿元人民币,最大交易金额247.89亿元人民币[8][14] 交易安排 - 交易交割日预计不晚于2024年8月31日,宽限期至10月21日[16] - 交易需获中国政府机构多项文件及公司股东批准[15] - 交易对价21.42834885亿美元,现金支付[17] -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及2023年后股息归紫光国际[19] - 若交易未在2024年10月21日前完成且终止,紫光国际付5%终止费及/或利息[20] 其他决策 - 公司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4] - 公司同意紫光国际与HPE开曼签署《后续安排协议》[5] - 公司同意紫光国际放弃新华三19%股权优先购买权[6] 资金与授权 - 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实施主体为紫光国际[18] - 紫光国际购买义务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22] - 公司全资子公司紫光国际拟申请不超100亿借款,公司和紫光国际拟担保[44] -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交易事宜,授权12个月有效[43] 其他事项 - 公司制定《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40] - 因中介机构工作未完成,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46]
紫光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性的说明
2024-05-24 12:5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由子公司紫光国际现金购买新华三少数股东股权[2]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5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交易预案并披露信息[3] - 董事会保证交易相关法律文件合法有效并担责[5]
紫光股份:紫光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股权涉及的新华三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
2024-05-24 12:58
收购信息 - 紫光股份拟收购新华三集团股权,评估目的是为定价公允性提供参考[5][11] - 新华三集团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516.83亿元,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12月31日[5][11] - 评估方法为收益法、市场法,最终选用收益法结果作为评估结论[11][61][80] 公司概况 - 紫光股份成立于1999年3月18日,注册资本为286.0079874亿元[13] - 新华三集团成立于2003年10月29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范围内子孙公司共34家[17][27] 业绩数据 - 2023年单体口径营业收入289,109.19万元,利润总额304,975.74万元,净利润287,799.29万元[24] - 2023年合并口径营业收入5,193,865.16万元,利润总额338,216.70万元,净利润341,069.22万元[26] 股权结构 - 2016年5月1日,紫光股份间接持有新华三集团51%股权[22] - 2017年12月6日,Izar Holding Co持有新华三集团1%股权,H3C Holdings Ltd持股降至48%,紫光股份持股51%[22] 资产负债 - 2023年12月31日单体口径资产总额4,628,835.25万元,负债总额396,363.34万元,净资产215,268.78万元[24] - 2023年12月31日合并口径负债总额3,678,323.17万元,净资产950,512.08万元[26] 知识产权 - 新华三集团拥有境内专利7844项、境外专利672项,境内商标995项、境外商标248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957项,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用权2项[51] 法律诉讼 - 新华三技术诉中科联通合同欠款案涉案金额4331.965309万元[82] - 紫光服务诉宜春大数据合同欠款案涉案金额1341.343040万元[82] - 新华三技术诉钱剑、周龙侵害商标权纠纷案涉案金额2150万元[84] 租赁情况 - 新华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租赁杭州高新区网络与通信设备生产基地部分面积10535平方米,租赁期2020 - 05 - 01至2025 - 04 - 30[87] -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租赁杭州高新区网络与通信设备生产基地面积100196.18平方米,租赁期2020 - 05 - 01至2025 - 04 - 30[87]
紫光股份: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公告
2024-05-24 12:58
发行情况 - 2024年5月24日会议通过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2][4] - 2023年5月26日和10月10日分别开会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议案[2] 终止原因及影响 - 因收购新华三集团少数股东股权交易方案调整及公司实际情况终止发行[3][6] - 终止发行已获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提交审议[5] - 终止发行不影响正常经营,不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6]
紫光股份:关于重大资产购买的一般风险提示公告
2024-05-24 12:5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由子公司现金购买新华三集团30%股权[1] - 2024年5月24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交易议案[1] - 交易需再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获监管批准[2] - 交易审批及时间不确定[2] - 若股票交易异常,交易可能暂停或终止[1]
紫光股份: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的公告
2024-05-24 12:5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由子公司紫光国际现金购买新华三集团30%股权[2]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5月24日董事会通过重大资产购买方案等议案[2] - 因中介工作未完成,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2] - 待工作完成,将再开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议案至股东大会[2]
紫光股份: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5-24 12:58
紫光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和监 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公司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了《紫光股 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的主要考虑因素 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公司长远、可持续的发展,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回报,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意愿和要求、 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 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 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 回报规划与机制,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本规划的基本原则 1、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
紫光股份: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4-05-24 12:5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新华三30%股权[2] - 交易需履行重大程序,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2] 交易评估 - 交易方案合理,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3] - 交易不以评估结果定价,聘请评估机构出具报告[4] 交易影响 - 交易利于增强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4] - 交易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6] 评估机构 - 聘请的中同华具有独立性[5] - 中同华评估假设合理,方法与目的相关[5][6]
紫光股份: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2024-05-24 12:5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由子公司现金购买新华三少数股东股权[2] 评估相关 - 公司聘请中同华评估新华三全部股东权益价值[2] - 评估机构独立、假设合理、方法与目的相关、结果公允[2][3][4][5][6] 交易定价 - 新华三30%股权评估值与交易定价无较大差异[6] - 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平合理,由各方协商确定[6]
紫光股份: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情形的说明
2024-05-24 12:5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由子公司紫光国际现金购买新华三少数股东股权[2] 合规情况 - 交易相关主体无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交易立案等情形[2] 时间信息 - 说明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