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光股份:2024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新华三30%股权[2] - 交易需履行重大程序,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2] 交易评估 - 交易方案合理,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3] - 交易不以评估结果定价,聘请评估机构出具报告[4] 交易影响 - 交易利于增强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4] - 交易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6] 评估机构 - 聘请的中同华具有独立性[5] - 中同华评估假设合理,方法与目的相关[5][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拟现金购买新华三30%股权[2] - 交易需履行重大程序,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组上市[2] 交易评估 - 交易方案合理,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3] - 交易不以评估结果定价,聘请评估机构出具报告[4] 交易影响 - 交易利于增强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4] - 交易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6] 评估机构 - 聘请的中同华具有独立性[5] - 中同华评估假设合理,方法与目的相关[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