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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瑞世纪(000892) - 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3:16
证券投资 - 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需提供报告经董事会审议披露[5] - 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或需股东会审议的,投资前需披露并提交审议[5] - 与关联人进行证券投资,以额度适用关联交易规定[5] - 投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4] 衍生品交易 - 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 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 任一交易日最高合约价值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 非套期保值目的的衍生品交易,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7] - 与关联人进行衍生品交易,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8] 信息披露与跟踪 - 交易决议后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文件[11] - 公允价值减值与风险对冲资产亏损达净利润10%且超1000万元及时披露[13] - 定期报告披露交易情况[13] - 董事会跟踪执行进展和安全状况,异常及时处理披露[13] 制度相关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5] - 违规责任人受处分担责[15] - 未尽事宜按新规执行并修订报董事会[15] - 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5]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5]
欢瑞世纪(000892) - 薪酬及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4 13:16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薪考委员会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半数以上为独立董事[2] - 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选举确定并报董事会批准[6] 会议召开规则 - 定期会议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董事会例会前召开[4] - 定期会议提前五日、临时会议提前三日发通知,紧急情况除外[5] 会议出席与表决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含)出席方可举行[6] - 所作决议需全体委员(含未出席)过半数通过方有效[7] - 表决方式为投票表决[8] 决议相关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生效,次日通报董事会[9] - 违规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9]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保存期不少于十年[10] - 委员与议题有利害关系应披露并回避表决[11] - 委员可在闭会期间跟踪高管业绩,查阅资料并质询[11][12]
欢瑞世纪(00089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3:16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提高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 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 明度,根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欢瑞世纪联合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重大差错是指足以影响年报使用人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以及年报的其它内容做出正确判断的差错,包括但不限于年报内容不真实、 不准确、不完整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 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致使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会计差错、其 ...
欢瑞世纪(000892)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1-24 13:16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股东会会议程序及决议的合法性,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提 高股东会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 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 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 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 ...
欢瑞世纪(00089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3:16
选聘流程 - 选聘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资料、资质审查等[7] - 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会,通过后签业务约定书,聘期一年可续聘[9][10]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5] 审计费用 - 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需在信息披露文件说明情况[6] - 以满足选聘文件要求的所有事务所审计费用报价平均值作为选聘基准价计算得分[6] - 原则上不设最高限价,确需设置应说明依据及合理性[10] - 聘任期内可根据多种因素合理调整[11]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6]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上市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过两年[6] 续聘与改聘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评价,肯定意见提交,否定意见改聘[9] - 改聘提案审核时审计委员会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董事会审议后通知股东会[9][10] - 除特定情况外,年报审计期间不得改聘[10] - 改聘需在股东会决议公告中详细披露多项信息[10]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11]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检查选聘情况,结果涵盖在年度审计评价意见中[11] - 发现选聘违规造成严重后果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1] - 承担审计业务事务所存在特定严重行为,股东会决议不再选聘[12] 资料保存 - 选聘、应聘等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之日起至少10年[13]
欢瑞世纪(000892)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3:16
制度审议 - 欢瑞世纪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于2025年11月24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2]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经全体同意可不受此限[3] - 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和主持[6] 表决与审议 - 表决一人一票,可书面表决[7] - 应披露关联交易等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8] 特别职权 - 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等特别职权行使前应经会议讨论[9]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独立意见[10] - 会议记录至少保存十年[5] - 制度自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6]
欢瑞世纪(000892)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3:16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顺利完 成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确保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任 何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要求公司安排对有关重大问题的实地考 察。 第四条 对于独立董事在听取管理层汇报、实地考察等环节中提出的问题或疑义, 公司应予以解答并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提供整改方案。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 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 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 受损害。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 ...
欢瑞世纪(000892)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3:16
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 (经 2025 年 11 月 24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临时报告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欢瑞世纪联合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 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财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 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十一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已 披露该信息的除外。 第十二条 外 ...
欢瑞世纪(000892)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3:1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公司设独立董事2名,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4]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6]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6] 独立董事选举与补选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6][7]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连续两次未亲自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9] - 对董事会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公司披露决议时同时披露异议意见[10] - 行使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1] - 特定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13] - 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4] 公司对独立董事支持 - 保证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15] - 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资料保存至少十年[16]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17]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17] 其他规定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17] - 制度未尽事宜或抵触按规定执行并修订[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25年11月24日生效[18][19]
欢瑞世纪(000892) - 关联交易制度(2025年11月)
2025-11-24 13:16
关联交易界定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2]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6]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经独立董事同意并董事会审议披露[6] - 与关联人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绝对值超5%的交易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6]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提交股东会审议,控股股东等关联人需提供反担保[8]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相关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9] - 与关联人发生涉及金融机构存贷款业务以利息为准适用规定[9]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进行与同一交易标的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适用规定[10] - 关联交易应保证在董事会审议前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1]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协议交易金额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无具体金额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2] - 向关联人购买资产成交价格相比账面值溢价超100%且交易对方未提供相关承诺需说明原因等[14]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董事应作明确判断,遵守关联董事回避制度[15]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经同意可正常表决并说明[15] - 关联股东包括交易对方、拥有或被交易对方控制等多种情形的股东[16]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不参与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1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17] - 关联董事应主动回避,否则其他知情董事可要求其回避[18] 关联交易披露与实施 - 董事应向董事会披露关联关系,否则公司有权撤销相关合同、交易或安排[19] - 经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批准的关联交易,分别由董事会和经理层、经理层、相关部门组织实施[19] - 经批准的关联交易合同变更或终止需原批准机构同意[19] - 公司应披露关联交易协议相关事项及定价依据,部分交易可免予审议和披露[20] - 涉及特定规定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披露由董事会秘书负责并提交相关文件[21] - 与关联人发生特定交易应履行披露和审议程序,可申请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21]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