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000766)
搜索文档
通化金马(000766) - 舆情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舆情制度 - 舆情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8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组织架构 - 舆情工作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4] 信息采集 - 舆情信息采集设在信息中心和证券部,涵盖多种互联网信息载体[5][8]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处理有快速反应等原则[6] - 一般舆情由董事会秘书灵活处置,重大舆情组长决策[7] 责任追究 - 违反保密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处分或追责[11]
通化金马(000766)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公司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管理与责任 -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向外界泄露内幕信息[3] 报备与流程 - 内幕信息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备知情人档案[8] - 重大事项应制作备忘录并在内幕信息披露后五个交易日报送[10]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首次披露时向深交所报送知情人档案[11]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有知情人告知等流程[12] 档案保存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自记录起保存10年[12] 股东要求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讨论重大事项应控制知情范围[16] - 公司向其提供未公开信息需证券部备案并签保密协议[17] 违规处理 - 定期检查保密管理及制度执行,违规限期改正或追责[19]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处分[19]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违规,公司有权追责[20] - 中介及相关人员违规,公司可解除合同等追责[20] - 违规造成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追责[20]
通化金马(000766) - 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制度相关 - 制度于2025年8月28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等[3] 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是信息对外报送最高管理机构,董秘负责监管[4] - 定期、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外泄内容[6] - 公开披露年报前不得提前报送年度统计报表[7] 信息报送 - 向特定外部使用人提供年报信息不早于业绩快报披露时间[8] - 提前报送资料应提供《保密提示函》并登记备案[9] 信息保密 - 商务谈判提供未公开信息需对方签《保密协议》[10] - 报送未公开信息需将外部人员登记为内幕知情人[8] 违规追责 - 外部单位或个人违规使用信息,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11]
通化金马(00076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离职管理规定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于2025年8月28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 - 公司收到董事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辞任情况,60日内完成补选[5] - 法定代表人辞任,公司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5] 离职后要求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正式离职5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手续[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1]
通化金马(000766)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制度审议 - 总经理工作细则经2025年8月28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人员规定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及职工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二分之一[3] 决策权限 - 总经理对重大交易(除对外担保和关联交易)决策权: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内[6]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内且不超2000万元[6]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内且不超500万元[6]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内且不超2000万元[6]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内且不超500万元[7] - 总经理对关联交易决策权: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0.5%以下[7] 管理规定 - 总经理及高管违规获利归公司,造成损失担责,犯罪追究刑责[12] - 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主持或委托副总经理召集主持,有记录和纪要[14] - 总经理绩效评价由董事会组织考核[16] - 总经理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挂钩并参照考核指标发放[16] - 总经理调离、解聘或到期离任需交接工作并进行离任审计[16] - 总经理违法或失职致公司损失应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16] 制度执行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规、交易所规则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制度与后续法规抵触时按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1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8]
通化金马(000766) -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证券投资制度 - 制度于2025年8月28日经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2] - 投资标的不含固定收益类等特定投资行为[3] -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6] 投资额度审批 - 连续十二个月内投资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9] - 连续十二个月内投资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9] - 未达上述标准,由公司总经理审批[9] 其他规定 - 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投资金额不超额度[10] - 内审部门每半年对证券投资检查一次[14] - 董事会做出决议后2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提交相关文件[16]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19]
通化金马(000766) - 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实施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中小投资者定义 - 指除公司董事、高管及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2]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审议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含提名任免董事等[4][5] - 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可任选,重复投票以首次为准[7] - 现场股东会单独登记中小投资者情况[7] - 宣布出席情况、统计表决结果时单列中小投资者情况[7] - 会议记录和决议说明有无影响其利益事项[8] - 审议议案通知及资料提示具体事项、投票方式等[10] - 单独计票结果及时披露并报送监管部门[10]
通化金马(00076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关联方定义 - 关联法人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及其一致行动人[5] - 关联自然人含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的关联交易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8]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经独董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交易经独董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30万元以下由总经理决定并定期报告披露[9]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下或占净资产0.5%以下由总经理决定并定期报告披露[9] 关联交易流程 - 需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经中介评估或审计、独董会议、董事会、股东会批准[9] - 需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经独董会议、董事会批准[11] - 总经理决定的关联交易获总经理办公会批准[10] 关联交易特殊情况 - 某些关联交易可免履行制度义务,特定情形仍需披露和审议[13][14]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向特定关联参股公司资助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4]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14] - 公司与关联人委托理财等交易额度使用期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金额不超额度[15] - 连续十二个月内关联交易按累计计算适用规定[17]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6]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条款重大变化或续签按新金额履行程序[16] - 可预计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出部分履行程序[17]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程序[17] 子公司关联交易 - 公司控制或持股50%以上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20]
通化金马(000766)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9] - 季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结束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报告[9] 信息披露内容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13][14]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发生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1]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11]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公司董事会应作出专项说明[11]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13]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等应立即披露[15] 信息披露管理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9] - 证券部负责搜集信息、编制报告、申请发布及投资者关系管理[20] - 高级管理人员应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21] - 董事、高管知悉重大事件应立即报告,董秘组织临时报告披露[22]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发生特定情况应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22] 信息披露流程 - 定期报告披露前需经多部门协作及审核,两个交易日内报交易所公告[26] - 临时报告披露前需子公司上报、董秘审查、董事长签发后公告[26] 保密与违规处理 - 公司相关人员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9] - 内幕信息知情人包括公司内部及外部相关人员[29][30] - 信息难以保密等情况时公司应立即披露待披露事项[30] - 信息披露违规公司将给予纪律处分和处罚[36] - 信息披露违规被通报批评等公司应检查并更正[36] 其他 - 公司应建立投资者关系管理机制并指定专门人员[32] - 子公司主要负责人承担信息报告责任[32] - 证券部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34]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有证据证明尽责除外[3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8]
通化金马(000766)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09:55
制度概况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于2025年8月28日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1]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3] 责任判定 - 违反规定致重大差错或不良影响应追究责任[3] - 主观因素所致应从重或加重处理[4] - 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可从轻、减轻或免处理[8] 追究形式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9] - 可附带经济处罚,金额由董事会确定[6] 其他说明 - 公司追究责任不替代责任人其他法律责任[6]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生效[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