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饮食(00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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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饮食(000721) -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制定)
2025-11-28 14:48
离职生效 - 董事辞职自公司收到报告之日生效[4]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报告之日生效[4] 信息披露与补选 - 公司应在收到辞职报告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相关情况[5] - 董事提出辞职,公司应在60日内完成补选[5] 工作交接与股份转让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交接[8] - 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 责任承担 - 任职未结束擅自离职致公司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9] - 离职人员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公司有权要求赔偿[9] 制度施行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4]
西安饮食(000721) -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4:48
委托理财资金 - 委托理财用闲置资金,不挤占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6] 委托理财额度审议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委托理财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披露[7] - 单次或连续12个月委托理财额度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股东会审议[7] 委托理财期限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委托理财合理预计,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7] 委托理财管理 -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前论证、期间和事后管理[10] - 审计部门定期审计核实委托理财情况[10] - 独立董事有权检查委托理财情况[10] 其他规定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按关联交易规定执行[8] - 委托理财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4]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3]
西安饮食(000721) -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4:4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4]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5]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计算基数[6] 信息披露要求 - 计划转让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均需在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6] - 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7] - 应在特定时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8]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8] - 披露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应通知公司披露进展公告[11] 交易限制与违规处理 - 在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重大事件发生至披露期间等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3] - 应确保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14] - 不得从事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证券的融资融券交易[14] - 持股变动比例达规定需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4] - 违反制度买卖股票,公司将视情节处分并追究责任[14]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执行[16]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6] - 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6]
西安饮食(000721) -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外派董事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4:48
外派董事任职规定 - 由公司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兼任,原则上不超两家企业[6] 重大事项报告 - 涉及派驻公司重大事项会议两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9] - 超派驻公司去年财报净资产10%以上交易属重大事项[9] 履职报告与备案 - 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提交履职报告[10] - 会议后五个工作日将议案及决议交公司备案[10] 考核与奖惩 - 考核分优良、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12] - 优良、良好奖励,不合格撤销委派或劝辞[12] 责任追究与办法施行 - 造成国资损失且不履职追究责任[14] - 办法自董事会通过施行,由办公室解释[17]
西安饮食(000721) -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4:48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公司及银行通知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6] 投资计划调整 - 年度实际使用资金与预计差异超30%,公司调整投资计划[9] 项目可行性论证 - 超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0] 资金置换 - 原则上在募集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1] - 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可在六个月内置换[12] 资金管理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12] - 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4] 超募资金用途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16]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资金低于净额10%,董事会审议通过可使用[22] - 节余资金达或超净额10%,股东会审议通过使用[22] - 节余资金低于500万元或低于净额1%,豁免审批,年报披露使用情况[22] 资金检查与核查 - 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4]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项目进展[25] - 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募集资金情况[25] - 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出具年度专项核查报告并披露[25] 违规责任 - 违规使用致损失,追究民事赔偿,严重移交司法[28]
西安饮食(000721) -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4:48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质押、出售或报废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控制公司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属内幕信息[4] 登记备案工作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由董事会负责,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董事会办公室为日常工作部门[8] - 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8] - 发生重大资产重组等10类重大事项时,应向深交所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9] 重大事项管理 - 进行重大事项应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分阶段披露情况,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10][11] -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应于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信息保密与合规 - 信息披露前,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15] - 涉及内幕信息时,相关公司有责任第一时间告知董事会秘书[15]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票等[16] - 向其他方提供信息前,应确认对方签署保密协议或承诺保密[16] 自查与违规处理 - 应在年报、半年报和重大事项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内幕交易[18] - 发现违规,应核实并追究责任,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情况及处理结果[18]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将视情节给予处分并报告相关部门[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
西安饮食(000721) -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4:48
审批规则 - 证券投资单次或连续十二个月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占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4][5] -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编制可行性报告提交董事会,三种情形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5] 交易相关 - 证券投资和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额度使用期限不超十二个月,期限内交易金额不超额度[5][6][7] - 不适用作为主营业务等多种投资情形[2][3] 交易原则与要求 - 遵守法规,遵循合法、审慎等原则,与资产结构适应,不影响主营业务[3] - 使用自有资金,以本公司名义设立证券和资金账户[3] 风险与披露 - 董事会关注内控、风险,投资前成立工作小组,财审部门负责资金管理与审计监督[8] - 按规定及时披露业务信息,董事会跟踪进展,异常情况立即处理并披露[10][11] 制度施行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3]
西安饮食(000721) -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1月修订)
2025-11-28 14:48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两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一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8] - 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度报告披露时间[9] 报告审计要求 - 年度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审计,半年度报告特定情形下审计,季度报告一般无须审计[10] 业绩预告情形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出现七种情形之一,应在一个月内预告[12] - 实现盈利且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需预告[12] - 利润总额等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需预告[12] - 预计半年度经营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15日内预告[13] 免披露情形 - 上一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5元可免披露年度预告[14] - 上一年半年度每股收益绝对值≤0.03元可免披露半年度预告[14] 其他披露要求 - 披露业绩快报后差异幅度达20%以上应披露修正公告[16] - 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变更需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且最多变更一次[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披露[19] - 其他董事等无法履职达3个月以上应披露[20] 重大交易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10%以上应及时披露[24]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关注披露[2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5] 财务资助与担保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财务资助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6] - 单笔担保额超净资产10%应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对外担保总额超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会审议[28] 日常交易与关联交易 - 日常交易合同金额占总资产50%以上且超5亿元应及时披露[32]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需履行程序并披露[3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需披露[36]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应提交股东会审议[36] 其他事项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需披露[41] - 自主变更会计政策影响比例超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2][43] - 变更会计估计影响比例超5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披露专项意见[43] -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等影响达10%以上且超100万元应及时披露[43]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总资产30%应及时披露[45] 信息披露责任 - 董事长对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担首要责任[4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信息披露真实性等负责[49] - 审计委员会监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行为[49] 信息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需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等程序[58] - 临时报告需经收集信息、起草、审批等程序[59] 信息保密与管理 -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接触人员负有保密义务[67] - 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或泄露信息及买卖股票[68] - 与外界沟通不得提供内幕信息[68] - 向有保密义务的机构或个人提供非公开重大信息需签保密协议[68] - 接受调研、采访活动需记录并审查文件资料[68] - 对外宣传等可能影响股票交易需经董事会秘书审核[69] 回复问询要求 - 对深交所、监管部门问询应在2个工作日内如实回复[69]
西安饮食(000721) - 关于公司董事长辞职暨推举并授权董事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公告
2025-11-28 14:46
人事变动 - 公司董事长刘勇因工作变动辞职,离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1] - 刘勇未持有公司股份,无应履行未履行承诺[1] 临时安排 - 公司推举董事冯凯代行董事长等职责,授权其签署文件[2] - 代行期限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任职生效[2] 公告信息 - 公告日期为2025年11月28日[3]
西安饮食(000721)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5-11-28 14:45
公司治理 - 2025年11月28日董事会会议召开,8名董事全到[2] - 推举董事冯凯代行董事长职责至新董事长任职生效[3] - 多项管理办法修订议案全票通过[4][5][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全票通过[7][8][9] - 废止两项制度全票通过[10][11] 租赁业务 - 五一饭店原租赁期至2033年9月30日[12] - 2025年12月1日至2028年11月30日,年租金调为360.58万元[12] - 2028年12月1日起按原合同执行[12] - 新协议使租赁收入减少但无重大影响[13] - 签署补充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全票通过[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