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方发展(00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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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万方(000638) -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47
提名委员会组成与产生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任期与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 对建议未采纳需记载意见理由并披露[7] 会议规定 - 不定期召开,会前两日通知成员[11]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 - 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2]
*ST万方(00063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47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 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 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一名, ...
*ST万方(00063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47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公司"或"本公司"指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主体对持 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履行所作出的承 诺。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 股份;上述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凡开设个人股票账户的,要严格管理好自己的股票账 户,不得将股票账户转交他人炒作买卖本公司的股票。 (二)新任董事在股东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其任 ...
*ST万方(00063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47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幕信息管 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 第三条 公司主管证券事务的副总经理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 部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及信息披露工作。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 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服务工作。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 信息的收集,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时,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与董事会秘书;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透露、 泄露上市公司内幕信 ...
*ST万方(00063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47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经济行为,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 防范和控制公司风险,增强信息披露的可靠性,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 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 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 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重要 的内部控制制度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五 ...
*ST万方(00063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47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害。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 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独立董事占公司董事会成员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 ...
*ST万方(000638) - 分红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47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第一章 公司分红政策 第一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 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 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 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进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健的分红机制,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 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
*ST万方(000638) -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025-12-11 10:47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2 / 8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决议后的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 5 | 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 | 原请求的变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十日 | | 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者在收到请求后 | 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 | | 日内未作出反馈的,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 10% | 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并 | | 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 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审计委员会提出请求。 | | 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监事会提出请求。 | 审计委员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的,应在收到请求后五 | | 监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在收到请求 日 5 | 日内发出召开股东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请求的变更, | | 内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通知中对原提案的变 | 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 | 更,应当征得相关股东的同意。 | 审计委员会未在规定期限内发出股东会通 ...
*ST万方(000638) -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47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风险控制和财务监督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了《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 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即审计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应当过半数, 成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即审计委 员会主任委员)应当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会计专业人士应具备较 丰富的会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 ...
*ST万方(000638) -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2025-12-11 10:47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分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万方城镇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和分公司的组织行为,保护公司和各投资 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各分、子公司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子公司及分公司。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 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子公司是指公司依法设立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具体包括: (一)公司独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或者其他组织); (二)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持 有其 50%以上股份的公司(或者其他组织); (三)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 持有其股份不超过 50%,但能够决定其执行董事或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企 业; (四)公司与其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公司虽 持有其股份不超过 50%,但在其权力机构拥有 50%以上表决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