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0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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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弘控股(000529) - 广弘控股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
2024-09-12 11:37
公司概况和战略部署 - 广弘控股是一家省属国有控股企业,主营食品冷链和畜禽农牧两大业务板块[1][2][9] - 公司坚持"1213"战略部署,聚焦食品产业,深耕"食品冷链、畜禽农牧"两大业务板块,紧扣"提质增效"主线,力争在产业规模、经营质量和科技创新方面实现突破[9][13] 利润分配和投资者权益保护 - 公司自重组上市以来已连续8年进行现金分红,累计分红近5亿元,2023年度股利支付率为41.14%[2] - 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现金分红相关规定,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及时回报投资者[2] - 公司将通过提升盈利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提高信息披露质量等措施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10] 生猪养殖业务 - 公司兴宁基地引进1.2万头蓝耳双阴种猪,将成为广东省内为数不多的高标准生产基地,预计年内实现满负荷分娩销售[4][13] - 公司与佳宏农牧合作的兴宁新圩育肥场项目达产后每年可新增出栏13万头肉猪,为公司实现年出栏80-100万头生猪的目标夯实基础[7][8][12] 种禽业务 - 河源农业高新区中国国鸡种业基地项目竣工后预计新增种鸡存栏约55万套,向全国供应各类优质父母代种鸡苗400万套、商品鸡苗5000多万羽[2] - 公司自主培育的"广弘3号"小白鸡已获国家发明专利和5项实用新型专利,正在推动该产品的全方位品牌推广[2][3] 数字化转型和食品安全 - 公司通过"省冷通"云上冷链平台实现了业务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提高了冷链物流效率和养殖管理水平[4][10] - 公司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相关规定,不断完善监管制度,切实做好疫病防控,确保食品安全[13] 环保养殖和乡村振兴 - 公司在兴宁和惠州基地采用先进的环保养殖技术,如半漏缝机械刮板清粪、污水深度净化等,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14][15] - 公司与信宜市政府开展政企合作,承接当地怀乡鸡产业园家禽屠宰加工和流通供应业务,助力当地乡村振兴[11]
广弘控股(000529) - 关于参加广东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4-09-09 08:28
活动信息 - 公司参加2024年广东辖区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2] - 活动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15:30-16:30 [2] - 活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参与 [2] 活动内容 - 公司高管将在线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2] - 交流内容包括2024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等 [2]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 [3] - 公告编号为2024-39 [1]
广弘控股(000529)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8 08:2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简称广弘控股,代码000529,上市于深圳证券交易所[6] - 公司负责人为蔡飚,董事会秘书是苏东明,证券事务代表是梁燕娴[6][7] - 公司系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38] - 1993年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50万股[139] - 1993年11月18日在深圳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000529[139] 利润分配计划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223845239.72元,上年同期1357007223.76元,同比减少9.81%[11]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734481.18元,上年同期127374011.61元,同比减少44.47%[11]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03415.25元,上年同期 -119989857.68元,同比增加80.83%[11]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1212元/股,上年同期0.2182元/股,同比减少44.45%[11]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3%,上年同期4.14%,同比减少1.91%[11]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6423098869.29元,上年度末7002318456.56元,同比减少8.27%[11]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21312518.51元,上年度末3138146586.83元,同比减少0.54%[11] - 本报告期营业成本1175330847.50元,上年同期1289346528.34元,同比减少8.84%[38] - 本报告期管理费用45098896.37元,上年同期33820885.71元,同比增加33.35%,主要因本期职工薪酬同比增加[38] - 本报告期财务费用 -13643938.75元,上年同期 -21798871.06元,同比增加37.41%,主要因本期财务费用增加[38] - 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8199649.83元,上年同期21590426.65元,同比减少62.02%,主要因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同比减少[38] - 本报告期净利润71429689.87元,上年同期128248567.87元,同比减少44.30%,受各因素综合影响[39] - 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425342.51元,上年同期0元,同比增加100.00%,主要因本期开展委托理财业务[39]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合计1223845239.72元,占比100%,上年同期1357007223.76元,同比减少9.81%[40] - 销售费用本报告期15710052.23元,上年同期16901988.49元,同比减少7.05%[42] - 投资收益52721790.17元,占利润总额比例66.21%,主要是收到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红[44] - 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1729500055.32元,占总资产比例26.93%,上年末2962710338.85元,比重减少15.38%[45] - 应收账款本报告期末36903805.22元,占总资产比例0.57%,上年末9393639.71元,比重增加0.44%[45] - 其他应收款29,536,700.67元,占比0.46%,较上期增加0.23%[46]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期初数652,113,426.63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9,425,342.51元,本期购买金额382,000,000.00元,本期出售金额204,430,645.93元,期末数839,108,123.21元[47] - 2024年6月30日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729,500,055.32元,期初余额2,962,710,338.85元[111] - 2024年6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839,108,123.21元,期初余额652,113,426.63元[111] - 2024年6月30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6,903,805.22元,期初余额9,393,639.71元[111] - 2024年6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3,191,524,190.61元,期初余额4,092,084,060.39元[111] - 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计期末余额6,423,098,869.29元,期初余额7,002,318,456.56元[112]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流动负债合计1797917516.91元,期初为2487092291.36元[113] - 非流动负债合计1463468590.21元,期初为1345374543.40元[113] - 负债合计3261386107.12元,期初为3832466834.76元[113] - 所有者权益合计3161712762.17元,期初为3169851621.80元[11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423098869.29元,期初为7002318456.56元[113] - 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货币资金期末余额868096410.43元,期初为1639536653.72元[114]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流动资产合计2660101106.01元,期初为3498202026.95元[115] - 非流动资产合计2079360275.65元,期初为2061713546.85元[115] - 资产总计4739461381.66元,期初为5559915573.80元[115] - 公司2024年半年度负债合计2170244233.06元,期初为2969163521.53元[116] - 2024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1223845239.72元,2023年半年度为1357007223.76元[117] - 2024年半年度营业总成本1230584437.94元,2023年半年度为1327577441.37元[117] - 2024年半年度税金及附加2189977.34元,2023年半年度为1907225.36元[117] - 2024年半年度销售费用19246832.60元,2023年半年度为21497547.90元[117] - 2024年半年度管理费用45098896.37元,2023年半年度为33820885.71元[117] - 2024年半年度研发费用2361822.88元,2023年半年度为2804125.12元[117] - 2024年半年度财务费用 -13643938.75元,2023年半年度为 -21798871.06元[117] - 2024年半年度营业利润71919330.28元,2023年半年度为101830902.56元[117] - 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71429689.87元,2023年半年度为128248567.87元[118] - 2024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1212,2023年半年度为0.2182[118] - 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329690106.79元,2023年半年度为1461137963.59元[122] - 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收到的税费返还为4060993.70元,2023年半年度为27627734.83元[122] - 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3003415.25元,2023年半年度为 -119989857.68元[122] - 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17437159.55元,2023年半年度为 -148384298.44元[123] - 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59111661.17元,2023年半年度为513624039.45元[123] - 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45809789.72元,2023年半年度为 -27570119.48元[124] - 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报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4971489.96元,2023年半年度为47811536.46元[125] - 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报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71318360.89元,2023年半年度为132838471.93元[125] - 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1199552235.97元,2023年半年度为245249883.33元[123] - 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报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752099640.57元,2023年半年度为153079888.91元[125] - 2024年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3169851621.80元[127] - 2024年本期所有者权益变动金额为减少8138859.63元[127] - 2024年综合收益总额71429689.87元[127] - 2024年所有者投入资本8000000元[127] - 2024年利润分配金额为减少87568549.50元[127] - 2024年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3161712762.17元[128]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3045719214.05元[129] - 2023年到2024年本期所有者权益变动增加40680018.37元[130] - 2023年到2024年综合收益总额128248567.87元[130] - 2023年到2024年利润分配金额为减少87568549.50元[130] - 2024年半年度初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590752052.27元,股本583790330.00元,资本公积413619256.96元,盈余公积625490949.76元,未分配利润967851515.55元[133] - 2024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65578345.83元[134] -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为 - 87568549.50元,其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87568549.50元[134] - 2024年半年度其他变动金额455300.00元[135] - 2024年半年度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569217148.60元,股本583790330.00元,资本公积414074556.96元,盈余公积625490949.76元,未分配利润945861311.88元[135] - 2023年半年度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540293826.57元,股本583790330.00元,资本公积413619256.96元,盈余公积584082917.20元,未分配利润958801322.41元[136] - 2023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72810509.27元[136] - 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为 - 87568549.50元,其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87568549.50元[137] - 2023年半年度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525535786.34元,股本583790330.00元,资本公积413619256.96元,盈余公积584082917.20元,未分配利润944043282.18元[137]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33,450.96元,主要是下属企业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收益[1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652,285.42
广弘控股: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8 08:26
资金数据 - 2024年期初往来资金余额总计120,419.16万元[2] - 2024年半年度占用累计发生金额(不含利息)43,167.00万元[2] - 2024年半年度占用资金利息1,516.02万元[2] - 2024年半年度偿还累计发生金额59,972.27万元[2] - 2024年6月30日占用资金余额105,129.91万元[2] 子公司数据 - 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2024年期初余额66,806.00万元[2] - 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2024年半年度占用13,600.00万元[2] - 广东广弘粤桥食品2024年期初余额21,400.00万元[2] - 广东广弘粤桥食品2024年半年度占用4,000.00万元[2] - 佛山市南海种禽2024年半年度占用18,367.00万元[2]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行为准则
2024-08-28 08:26
监事准则通过 - 监事行为准则于2024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 声明资料提交 - 监事任职声明事项变化应自变化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提交最新资料[3] 监督职责 - 监事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承诺[5] - 监事可对违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7] 审议关注要点 - 审议授权事项关注授权范围、合理性和风险并监督执行情况[9][10] - 审议重大交易事项关注是否掩盖关联交易实质及损害中小股东权益[11]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注必要性、公平性及定价政策等[11] - 审议重大投资事项分析可行性、前景及对公司的影响[11] - 审议对外担保议案判断合规性、合理性及被担保方偿还能力等[11] - 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关注计提原因、金额及对公司的影响[12] - 审议公司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关注多方面影响[15] -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关注合规性与合理性[15] - 审议重大融资议案关注融资条件和方式[16] - 审议定期报告关注内容真实性等并签署确认意见[17] 异议与辞职 - 监事对定期报告有异议应说明原因并公告[16] - 公司监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部分情形辞职生效有条件[18] - 公司应在监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9] 离职义务与媒体规定 - 监事离职后对公司仍负有忠实、保密等义务[19] - 监事不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并审查公司公告[21] 准则解释与生效 - 本准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批准之日起生效[22][23]
广弘控股: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4-08-26 03:56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4-3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出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4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参与表决 7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权范围,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确 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充分发挥董事会的经营决策中心作用,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
广弘控股: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2024-08-26 03:56
委托理财安排 - 公司将以不超1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3] - 委托理财额度15亿内滚动循环使用,期限1年[6] - 有效期自2024年8月24日起1年,单产品期限不超1年[4][6] 资金投向与管理 - 投向包括委托专业机构投资或买理财产品[6] - 资金来源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7] 监督与报告 - 责任部门按月、季报告理财情况[10] - 审计部日常监督和定期审计核实[10] 相关权限 - 独立董事有权检查委托理财情况[12] - 监事会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12]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08-26 03:56
制度审议 - 本制度于2024年8月24日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 董事相关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 -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0%以上的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8] - 公司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13] -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三分之一,至少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1][32]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2个月内完成补选[23] 董事职责与限制 - 公司每月定期给董事发财务报表等资料[16] - 董事应维护公司利益,利益冲突时以公司和股东最大利益为准则[18] - 董事不得利用内幕信息谋利,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同类营业[19] - 董事会决议违规致公司损失,参与决议董事担责,异议记载者除外[19] - 董事按通知时间参会并行使表决权[20] 董事会权限 - 董事会运用公司资产证券、风险投资,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下经董事会审议,50%以上提交股东大会[38] - 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管理层出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披露后执行[38] - 董事会核销资产权限为净资产10%以下,10%以上报股东大会[38] - 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等权限,重大项目组织评审报股东大会[38] 董事长权限 - 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或罢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7] - 董事长可批准交易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下的部分交易事项和合同文件[51] - 董事长可审批单笔300万元以下预算外财务支出[52] - 董事长可批准部分贷款、财务资助、租入或租出资产事项,金额占净资产10%以下[52] 董事会秘书 - 公司应在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59] - 秘书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六个月内完成聘任[59] 专门委员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至少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39] - 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41] - 提名委员会研究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41] 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召开不少于两次定期会议,在公布报告前两日召开[63] - 六种情形董事长7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64] - 特定人员联名或监事会提议,董事长不能履职时按顺序召集会议[65] - 1/2以上独立董事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66] - 董事会会议提前通知,定期10日、临时7日、办公会议1日[67][68]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建议撤换[70] - 董事会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75][76] - 关联董事不参与关联决议表决,无关联董事相关规定[76] - 董事会审议对外担保需经出席董事会2/3以上董事同意[77]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获股东大会批准[7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管10年[82] - 董事会秘书会后两交易日将决议报送证券交易所备案[86] - 与会三分之一董事提请,重大缓议案可再议[81] - 董事长等提请,已表决议案可复议,不超两次[81] 其他 - 董事会委托总经理拟定中长期规划、年度投资计划等方案[91][92] - 董事会费用计划由秘书制定,报董事会审议纳入财务预算[96] - 本规则经股东大会通过后施行,原《董事会议事规则》废止[104] - 本规则中部分表述含本数规定[103]
广弘控股: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8-26 03:56
人员选举 - 公司2024年8月23日召开职代会选举唐贾为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1] 人员信息 - 唐贾1987年3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 - 唐贾2023年7月起任公司多职,2024年8月任监事[2] - 唐贾未持股,无违规关联及亲属关系[2]
广弘控股(000529) -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08-26 03:56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4] - 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参与创造机会和便利[5] - 主动性原则: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并及时回应[6] - 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8]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 公司发展战略[7] -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7] - 公司经营管理信息[7] - 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7] - 公司文化建设[7] -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途径和程序[7] -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7] -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挑战[7] - 其他相关信息[7]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9] - 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10] - 严格按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 - 在特定情况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13] - 积极支持和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14] - 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的首要责任[15] - 关注媒体报道,必要时予以适当回应[16]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17] - 证券事务部门履行具体职责[17][18] - 其他部门和员工有义务协助[19]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20]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行为规范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3] - 不得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夸大性的信息[23] - 不得选择性披露或存在重大遗漏[23] - 不得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23] - 不得未经授权代表公司发言[25] - 不得歧视、轻视中小股东或造成不公平披露[23] - 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3] 其他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26] - 制订完备的工作制度和规范[27] - 董事会拥有本制度的解释权[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