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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金路: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0-27 08:41
第三条 公司于 1989 年 9 月 20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德阳市分行批 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803 万股;1991 年 11 月 15 日,经中国人民银行德阳市分行批准,公司向原个人股东配售人民币 普通股 200 万股;1992 年 12 月,报经四川省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批 准,公司再次向原个人股东配售人民币普通股 957 万股。1993 年 5 月 7 日,公司先后三次向社会公众发行的 196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均 属于向境内投资人发行的内资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SICHUAN XINJINLU GROUP CO.,LTD 1 第五条 公司住所:四川省德阳市泰山南路二段 733 号银鑫·五 洲广场一期 21 栋 22-23 层,邮政编码:618000。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四川新金 ...
新金路: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3-10-27 08:41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根据 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应遵照本 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公司选聘从事其他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视 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局审计委员 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后,提交董事局审议,并由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股东大会决定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 计业务。 第四条 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局、股东大会 审议前,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 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等的规定,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并满足下列条件: 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程序 第六条 下列机构或人员可以向公司董事局提出聘请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 (一)审计委员会; (二)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的董事; (一)具有独立的主体资 ...
新金路: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3-10-27 08:41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3—60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第三次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 《董事局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 规则》、《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中与独立董事 相关部分内容进行了相应修订和完善。 除拟定修订内容外,其它条款保持不变,其中《公司章程》、《董事 局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 原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 --- | --- | | 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局负责,依照本 | 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 | | 章程和董事局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 ...
新金路: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3-10-27 08:41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局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 保董事局对经营班子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局特设立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是董事局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 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公司在董事局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会计、审计方面的专业知 识;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 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局会议选举产生。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 ...
新金路: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议事规则
2023-10-27 08:4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和规范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局议事和决策程序,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顺利 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制定本议事规则的目的是规范公司董事局议事程序,提 高董事局工作效率和科学决策的水平。 第三条 董事局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在《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 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局对外代表公司,董事长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 总裁在董事局领导下负责公司日常业务、经营和行政管理活动,对董 事局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五条 董事局接受公司监事局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 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及任职 第六条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被中国证监会 宣布为市场禁入且尚在禁入期的人员以及被证券交易所宣布为不适 当人选未满两年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 董事 ...
新金路: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2023-10-27 08:41
第二条 董事局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是董事局按照股东大会 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 选依照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局负责。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提 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经营班子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局组成,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局提名和薪 酬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 召集人。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一)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人事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 (二)遵守诚信原则,廉洁自律、忠于职守,为维护公司和股东 权益,积极开展工作; (三)具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和判断能力,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第五条 提名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局会议 ...
新金路: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27 08:41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 的作用,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 其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 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 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局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 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局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应 ...
新金路: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7 08:41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3—58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公司选聘(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根据中 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该制度。 三、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董事局议事规则》、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董事局提名 和薪酬考核委员会工作规则》等制度中与独立董事相关部分内容进行相应 修订和完善,其中《公司章程》、《董事局议事规则》的修订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第三次 董事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 ...
新金路: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2023-10-11 10:28
证券简称:新金路 证券代码:000510 编号:临 2023—57 号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 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先生,董事、副 总裁成景豪先生,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张振亚先生,副总裁冯少伟先生保 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先生,董事、副总裁 成景豪先生,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张振亚先生,副总裁冯少伟先生分别向 公司出具了《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自减 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所持公司部分股份, 其中彭朗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01,100 股,刘祥彬先生拟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96,325 股,成景豪先生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
新金路(000510)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5 16:00
财务业绩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5.69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3.80%[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837.36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13.73%[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5576.17万元[10] - 基本每股收益为 -0.0958元/股,较上年同期减少213.64%[1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4.16%,较上年同期减少7.93%[10]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25.59亿元,较上年度末增加11.37%[1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76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97%[10]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32.55万元[12]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15.69亿元,同比减少13.80%;营业成本14.74亿元,同比减少3.19%[22] - 研发投入1157.38万元,同比增加35.10%,主要因对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发投入增加[22] - 化工及其他业务收入15.65亿元,占比99.78%,同比减少13.89%;物流运输业务收入349.34万元,占比0.22%,同比增加54.84%[25] - 树脂产品收入6.60亿元,占比42.09%,同比减少29.05%;碱产品收入4.29亿元,占比27.36%,同比减少0.89%;其他产品收入4.79亿元,占比30.55%,同比增加5.03%[25] - 西南地区收入13.12亿元,占比83.60%,同比增加21.86%;东南地区收入1547.13万元,占比9.86%,同比减少46.81%;其他地区收入1025.54万元,占比6.54%,同比减少77.36%[25] - 投资收益1136.35万元,主要是按权益法核算的联营企业报告期实现利润[31] - 资产减值-1519.50万元,主要是报告期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32] - 营业外收入44.02万元,主要是报告期收到的赔偿补偿款[33] - 营业外支出245.43万元,主要是报告期报废的固定资产损失[34] - 2023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15.69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18.20亿元下降13.70%[119] - 2023年上半年营业总成本16.20亿元,较2022年同期的17.15亿元下降5.53%[119] - 2023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亏损5349.93万元,2022年同期盈利9641.06万元[120] - 2023年上半年净利润为亏损5802.90万元,2022年同期盈利5199.58万元[120] - 2023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0.0958元,2022年同期为0.0843元[121] - 2023年上半年末资产总计15.37亿元,较期初的14.06亿元增长9.30%[118] - 2023年上半年末负债合计7.29亿元,较期初的5.73亿元增长27.14%[119] - 2023年上半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8.08亿元,较期初的8.33亿元下降2.99%[119] - 2023年上半年母公司营业收入2202.73万元,较2022年同期的1935.52万元增长13.80%[122] - 2023年上半年母公司营业利润为亏损2489.92万元,2022年同期亏损5875.31万元[122] - 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2490.25万元,2022年同期为-5875.06万元[123] - 2023年上半年净利润为-2490.25万元,2022年同期为-5875.06万元[123] - 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3.67亿元,2022年同期为11.22亿元[124] - 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4.23亿元,2022年同期为12.80亿元[124] - 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576.17万元,2022年同期为-1.58亿元[124] - 2023年上半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56.70万元,2022年同期为750.29万元[124] - 2023年上半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6亿元,2022年同期为1.46亿元[124] - 2023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4亿元,2022年同期为-1.39亿元[124] - 2023年上半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70亿元,2022年同期为1.45亿元[124] - 2023年上半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13亿元,2022年同期为6715.83万元[124] - 2023年上半年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6.66亿元,期末为18.86亿元[126][128] - 2023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5802.9万元[126] - 2023年上半年所有者投入普通股4234.4万元[126] - 2023年上半年专项储备本期提取1029.04万元,本期使用8985.61万元[127] - 2022年上半年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13.62亿元,期末为14.63亿元[128] - 2022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5199.56万元[128] - 2022年上半年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4704.15万元[128] - 2023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24902450.24元,较上年同期的58750581.97元有所减少[131][133] - 2023年上半年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中,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为47041496.52元[133] - 2023年上半年专项储备本期提取875642.92元,本期使用8714691.44元[130]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0801885.15元,上年末为83292130.39元[131][132] - 2023年初股本为609182254.00元,与上年末相同[131][132] - 2023年初资本公积为94082993.00元,与上年末相同[131][132] - 2023年初盈余公积为100373490.72元,与上年末相同[131][132] - 2023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9282569.67元,与上年末相同[131][132] - 2022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为58750581.97元[133] - 2022年半年度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中,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为47041496.52元[133] - 2023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合计670288931.71元,较2023年1月1日的816487551.62元有所减少;非流动资产合计1888407358.48元,较2023年1月1日的1481002284.81元有所增加[115][116] - 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2558696290.19元,较2023年1月1日的2297489836.43元有所增加[116] - 2023年6月30日公司流动负债合计935004393.41元,较2023年1月1日的690155112.44元有所增加;非流动负债合计178496167.92元,较2023年1月1日的147758902.33元有所增加[116][117] - 2023年6月30日公司负债合计1113500561.33元,较2023年1月1日的837914014.77元有所增加[117] - 2023年6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376306965.84元,较2023年1月1日的1433231773.96元有所减少;少数股东权益68888763.02元,较2023年1月1日的26344047.70元有所增加[117] - 2023年6月30日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1445195728.86元,较2023年1月1日的1459575821.66元有所减少[117] 利润分配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3]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8] 业务结构 - 公司以氯碱化工为基础,主导产品为聚氯乙烯树脂(PVC)和烧碱,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14] 行业数据 - 2023年上半年国内PVC生产企业产能利用率平均75.33%,环比增1.81%,同比降3.59%;产量1107.63万吨,环比增3.19%,同比降1.43%;表观消费量1028.02万吨,环比降5.39%,同比增1.27%[16][17] - 2023年上半年国内烧碱累计消费量约1670.82万吨,较去年同期1622.72万吨增加2.96%,但需求增速不及供应增速,整体过剩[17] 亏损原因 - 2023年上半年受宏观因素影响,公司主导产品销售价格同比大幅下降,导致公司亏损[18] 业务拓展 - 公司完成广西有色栗木矿业有限公司破产和解事宜,认为其有助于抵御传统化工行业周期性风险[18][19] - 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安徽天兵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介入矿业及军工新业务领域[19] - 公司完成广西有色栗木矿业有限公司的破产和解,并收购安徽天兵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介入矿产资源开发及军工业务领域[20] - 公司现金收购安徽天兵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投资金额为3.00亿元,持股比例为53.5%[41] - 公司以承债式收购广西有色栗木矿业有限公司股权,报告期纳入公司报表合并范围[51][52] - 2023年6月21日,公司决定终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99] - 2023年6月21日,公司决定以现金收购安徽天兵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相关工作按协议推进[99] - 金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参与投资的河南信恒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注册成立,报告期实现回款1242.22余万元[100] -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路资管参与栗木矿业破产和解,已完成相关股权、工商过户手续[100] 投资情况 - 报告期投资额为2.26亿元,上年同期为1.46亿元,变动幅度为54.61%[41] - 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非股权投资项目包括岷江电化边坡滑坡中段治理等,合计累计实际投入金额为2.04亿元[42][43] 子公司情况 - 公司主要子公司中,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10.89亿元,营业利润为 -2531.47万元[47][48] 负债情况 - 短期借款为1.99亿元,占比7.77%,较上期减少1.02%[39] - 合同负债为7000.25万元,占比2.74%,较上期增加0.33%[39] - 应付账款为3.34亿元,占比13.05%,较上期增加4.81%[40] - 其他应付款为1.34亿元,占比5.23%,较上期增加3.74%[40] - 截至报告期末,资产权利受限金额合计为4.03亿元[40] 股东大会情况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20.51%,召开日期为2023年1月20日[55]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20.49%,召开日期为2023年2月4日[56]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投资者参与比例为20.79%,召开日期为2023年5月6日[57] 人事变动 - 公司于2023年1月17日聘任任勇为总裁助理,王志国因退休离任总裁助理[58] 激励措施 -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及其实施情况[59] 排污许可 - 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6月30日至2025年6月29日[61] - 四川岷江电化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0年9月2日至2023年9月1日[61] - 四川金路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2年9月7日至2027年9月6日[61] 污染物排放 - 四川省金路树脂有限公司废气颗粒物排放浓度为28.85mg/m³、25.24mg/m³、13.13mg/m³,排放总量为34.877t,核定排放量为180t/a,无超标排放[62] - 金路树脂公司废水氨氮排放浓度为0.754mg/L,年排放量26.55t[63] - 金路树脂公司废水总磷排放浓度为0.143mg/L,年排放量1.77t[63] - 金路树脂公司废水化学需氧量排放浓度为14.341g/L,年排放量106.2t[63] - 四川岷江电化公司1排放口颗粒物排放量为82.01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756.864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734.48t/a[63] - 四川岷江电化公司2排放口颗粒物排放量为82.01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756.864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734.48t/a[63] - 四川岷江电化公司3排放口颗粒物排放量为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