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赛勃(68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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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赛勃: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2 10:04
证券代码:688718 证券简称:唯赛勃 公告编号:2023-062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28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28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
唯赛勃: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2-12 10:04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专业服务机构, 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素质优良的执业队伍,可以满足公司 2023 年度 审计业务的要求,我们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王文学、陈宏民、雷琳娜 2023 年 12 月 12 日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 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 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认真核查了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的相关议案,基于独立、客观判断、实事求是 ...
唯赛勃(688718) -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业绩说明会)
2023-11-30 10:40
业绩说明会基本信息 - 活动类别为业绩说明会 [1] - 时间为2023年11月30日上午10:00 - 11:00 [2]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2] - 参与人员为全体投资者,上市公司接待人员有董事长、总经理谢建新,董事会秘书王兴韬,财务总监孙桂萍,独立董事雷琳娜 [2] 公司业绩情况 - 2023年第三季度营收9,664.07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505.58万元 [2] - 年初至报告期营收28,812.4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3.20%,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96.78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69.45%,得益于订单增长和规模效应 [2] 公司战略举措 - 2022年8月30日公告成立青海唯赛勃,旨在为盐湖业主提供盐湖提锂解决方案,为盐湖资源综合利用贡献力量 [3] 公司计划相关 - 股权激励会综合考虑宏观经济、行业发展、市场竞争和公司规划等因素,相关信息关注公司公告 [3] - “年产30万支复合材料压力罐及2万支膜元件压力容器建设项目”因验收审批流程进度影响,预计2023年12月竣工投产 [3] 公司业务展望 - 公司整体业绩稳定向好,得益于宏观环境改善、市场需求增长和内在竞争力加强 [3] - 作为国内领先国产膜供应商,做好现有膜市场进口替代,迎接新型应用领域增长市场 [3]
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1-30 10:24
第一章 总则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 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 营活动的决策。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与组成 第四条 董事会由 6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 1 人,不设副董事长。 第五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 ...
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1-30 10:24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及董事会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 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 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具有《 ...
唯赛勃: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3-11-30 10:24
股份收购 - 公司因特定章程情形收购股份,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 股票发行 - 年度股东大会可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失效[2] - 董事会可依据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4]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2]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任时间不得超6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3] 董事任期与辞职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3] - 董事辞职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等情况,辞职报告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方生效;其他情况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4] 委员会构成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4] 关联交易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5]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经董事会审议[5] 制度修订 - 公司对4项制度的修订需股东大会审议[7] - 公司对5项制度的修订无需股东大会审议[7] 章程刊载 - 修订后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全文将刊载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7]
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11-30 10:24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决策的效益和决策水平,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全体委员半 数以上。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当主任委员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 其职权;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责时, 任何一名委员均可将有关 ...
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3-11-30 10:24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3 年 12 月 1/48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 市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唯赛勃环保 材料制造(上海)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上海市市场 监 督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 , 取 得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10000729394470F。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6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43,438,600 股,于 2021 年 7 月 28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ave Cyber ( ...
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3-11-30 10:24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保障股东选 择董事、股东监事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上 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指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的董 事或监事时采用的一种投票方式。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所 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相等的投 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或监事总人数的乘 积。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或监事,也可以将 投票权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或监事,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当选 董事或监事。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或监事会收到被提名人的资料后,应按《公司法》的规 定,认真审核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经审核符合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成为董事 ...
唯赛勃: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1-30 10:24
第四条 股东大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上海唯赛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规 范运作,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和 权限,保证股东大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唯赛 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 第二条 本规则所涉及到的术语和未载明的事项均以《公司章程》为准,不 以公司的其他规章作为解释和引用的条款。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依法行使权力的主要途径, 应当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 使职权,不得干涉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