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仪科技(688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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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仪科技(688600) -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承诺(刘长宽)
2025-05-26 09:30
董事会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长宽为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不得有特定股份持有、任职等情况[2][3] - 提名人核实确认其任职资格符合要求[5] 声明信息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声明时间为2025年[5][6]
皖仪科技(688600) -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刘长宽)
2025-05-26 09:30
独立董事候选人持股要求 - 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非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直系亲属[2] - 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及其直系亲属[2] 独立董事候选人合规要求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刑事处罚[3] - 最近36个月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及任职期限要求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数量不超三家[3]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 独立董事候选人审查及资格要求 - 通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4] - 确认符合上交所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5]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承诺要求 - 保证声明真实、完整、准确,无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5] - 承诺任职后若不符资格将辞去职务[5]
皖仪科技(688600) -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5-05-26 09:30
董事会任期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5年6月7日届满[2] - 第六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4] 董事会成员 - 公司董事会成员共6名,含3名非独立董事(含1名职工董事)、3名独立董事[2] 股权结构 - 臧牧直接持股38.67%,间接持股0.69%[8] - 黄文平直接持股6.04%,间接持股0.28%[9] - 李维诗、罗彪、刘长宽未持股[12][13][14] 换届选举 - 2025年5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换届选举议案[2] - 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通过后与职工董事组成第六届董事会[4] - 独立董事候选人经上交所审核后提交股东大会[3] -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用累积投票制[3]
皖仪科技(688600) - 关于取消监事会、监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5-05-26 09:30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监事及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相关制度废止[1] - 修订后董事会由6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3人(含职工董事1人),独立董事3人[29]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13470.8490万股,均为普通股[7]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可按持股类别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同类股份股东权利义务相同[9] - 股东可依法获得股利等利益分配,有多项权利[10] - 股东要求查阅复制公司材料应遵守相关法律规定[1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1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1]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1]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召开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3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33] - 董事会审议批准的提供担保事项,需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且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32]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公司董事会设置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36]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会议[37]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42]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42]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44]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42]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47]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47]
皖仪科技(688600) -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公告
2025-05-26 09:30
董事会信息 - 第五届董事会2025年6月7日届满[1] - 第六届董事会6名董事,任期三年[1] - 2025年5月26日选夏明为职工董事[1] 夏明情况 - 就职皖仪科技,持有245,515股,占比0.18%[4] - 1964年出生,履历丰富[4]
皖仪科技(688600) -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罗彪)
2025-05-26 09:30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要求 - 无影响独立性关系,不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自然人股东及直系亲属[2] - 不在持股5%以上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及直系亲属[2] - 近36个月无证监会处罚、刑事处罚、交易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3] - 兼任境内独董不超三家,连续任职不超六年[3] - 参加培训获认可证明材料[4] - 通过提名委审查,与提名人无利害关系[5] - 核实确认任职资格符合要求[5] 其他 - 任职后不符资格将辞职[5] - 声明日期为2025年5月21日[6]
皖仪科技(688600)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5-26 09:30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6月11日14点30分在安徽合肥高新区文曲路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3] - 网络投票6月11日,交易系统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互联网9:15 - 15:00[3][5] - 审议非累积投票、累积投票等多项议案,涉及取消监事会等[5][6] 议案及选举信息 -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应选非独立董事2人、独立董事3人[6] - 此次股东会应选董事10名,候选人12名,100股有1000股选举票数[24] 时间及登记信息 - 议案5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报纸披露[6] - 股权登记日6月5日,A股代码688600,简称皖仪科技[13] - 会议登记6月9日9:00 - 17:00,地点在公司证券部[16] 其他信息 - 公司通信地址安徽合肥高新区文曲路8号,邮编230088,联系人王胜芳,电话0551 - 68107009[17] -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5月27日[18]
皖仪科技(688600) -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26 09:30
会议信息 - 安徽皖仪科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通讯召开[2] - 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21日送达全体监事[2] -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国东主持,3名监事全出席[2] 议案内容 - 会议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等修订《公司章程》议案[3] - 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职权,废止相关制度[3] - 表决3票同意,该议案待股东大会审议[3][4]
皖仪科技(688600)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5-26 09:30
会议相关 -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5月26日通讯召开[2] - 公司决定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13] 议案表决 - 《关于取消监事会、监事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4项议案表决均全票通过,部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4][7][14] 董事会任期与提名 -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于2025年6月7日届满[8][11] - 提名臧牧等6人为第六届董事会候选人,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任期三年[8][11]
皖仪科技: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皖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19 11:28
股东大会召集程序 - 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并于2025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召开通知 [1] - 召集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 [2] 股东大会召开程序 - 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14:30如期召开,由董事长臧牧主持,实际时间、地点与公告一致 [2] - 公司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13:00-15:00,互联网投票时间为全天 [2] -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监管规定 [2] 参会人员资格 - 现场出席股东9名,代表表决权股份63,081,564股(占比50.3354%) [2] - 网络投票股东8名,合计现场与网络投票股东17名,总表决权股份65,542,007股(占比52.2987%) [2] - 参会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管及律师,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要求 [3] 表决程序与结果 - 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方式,监票程序按《公司章程》执行 [4] - 表决结果经合并统计后公告,所有议案均获通过 [4] - 程序及结果符合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规定 [4] 法律结论 - 股东大会召集、召开、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均被认定为合法有效 [4] - 法律意见书将作为公告文件提交上交所审核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