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源科技(688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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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源科技: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4-04-12 08: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7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计委 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审计委 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 整,调整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柴斌锋(召集人)、缪骏杰、李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张学斌(召集人)、柴斌锋、王洁川 提名委员会:李彬(召集人)、张学斌、侯俊波 战略委员会:侯俊波(召集人)、王洁川、张学斌 上述调整后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第 ...
力源科技: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12 08:28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组成结构,促使董事会提名、 任免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更加科学和民主,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作为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提名、更换、选任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盐 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 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本议事规则的规定。提名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提名委员会决策程序违 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 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 ...
力源科技: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4-04-12 08:26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愿信息 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 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二条 自愿信息披露是指虽然所披露的信息未达到规范性法律文件所规定的披露 标准,但基于维护投资者利益而由公司自愿进行的信息披露。公司应依据规范性文件、 《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平地披露与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 有关的信息(以下或称"自愿信息"),并应保证所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且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二章 自愿信息披露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 公司披露的自愿信息不得与依法必须披露的信息相冲突,不得误导投资者。 第四条 公司披露自愿信息,应当符合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信息 ...
力源科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12 08:26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计师事 务所选聘(包含续聘、改聘,下同)工作,完善内部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如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 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董事会不得在股东 大会决定前委任会计师事务所。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公司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独立履行职权。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 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规定的开展证券期 ...
力源科技: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12 08:26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6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序号 | 制度名称 | 变更情况 | 是否需要股东大会 审议 | | --- | --- | --- | --- | | 1 | 《自愿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制定 | 否 | | 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 制定 | 否 | | 3 |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否 | | 4 |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 修订 | 否 | 制定及 修 订 后 的 相 关 公 司 治 理 制 度 将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上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3 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 ...
力源科技: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4-04-12 08:2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重大战略投资决策的科 学性,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下 简称"战略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海盐 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 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 会负责。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 当人选的情形;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 ...
力源科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2024-04-01 09:42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5 附件: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 议案》。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侯 俊波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总经理、李岩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副 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上述人员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 第二次会议资格审核并形成了同意提名侯俊波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提名李 岩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明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 日 侯俊波先生,1980 年出生,哈尔滨工业大学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中科 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博士学历。2007 年 ...
力源科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3-29 10:52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4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0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54,044,752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54,044,75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35.0516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5.0516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3 月 29 日 (二) ...
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函
2024-03-28 01:12
标题:关于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工作函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监管类型:监管工作函 涉及对象:上市公司 处分日期:2024-03-28 处理事由: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被取保候审相关事项发出监管工作函 ...
力源科技: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取保候审的公告
2024-03-27 11:18
证券代码:688565 证券简称:力源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接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万中先生的通知,上海市公安局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出具《取保候审决定书》,因涉嫌违规披露重要信息案侦查所需,上海市公 安局决定对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沈万中先生取保候审,期限从 2024 年 3 月 26 日起算。 目前,沈万中先生能够正常履职,公司日常经营运作正常,各项工作有序开 展。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 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取保候审的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