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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沃泰: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2024-04-19 11:50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4 年度预计 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公允的 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也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同意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保荐机构")作为江苏菲沃泰 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沃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 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预计 ...
菲沃泰: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4-19 11:50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4-026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单项交易),不适用豁免 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在交易发生时应当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 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 〔2022〕31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 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 ...
菲沃泰: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表的鉴证报告
2024-04-19 11:50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2023 年度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关于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1465号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 菲沃泰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 情况表")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 菲沃泰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9号一 一财务类退市指标:营业收入扣除》的相关规定编制营业收入扣除情 况表,确保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发表鉴证结论。 三、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 -- 历史 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 ...
菲沃泰: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2024-04-19 11:50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4-021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末母公 司报表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2023 年 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 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 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 会师报字[2024]第 ZA11461 号),公司合并报表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41,552,404.73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68,670,894.22 元。截至 2023 年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74,522,264.46 元。 因 ...
菲沃泰: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19 11:50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度 财务报表附注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殊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元) 一、 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系江苏菲 沃泰纳米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沃泰有限"),由无锡荣坚五金工具有限公司 投资设立,并于 2016 年 8 月 16 日经无锡市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设立, 成立时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人民币。2022 年 8 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 33,547.2356 万股,注册资本 为 33,547.2356 万元,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206MA1MRM1F5E,注册 地: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 277 号,总部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 277 号。 本公司致力于研究和发展适应复杂应用环境的纳米材料技术,主要从事高性能、多 功能纳米薄膜的研发和制备,基于自主研发的纳米镀膜设备、材料配方及制备工艺 技术为客户提供纳米薄膜产品及配套的镀膜服务,同时根据客户需求销售纳米镀膜 ...
菲沃泰: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9 11:50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 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董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 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会议 结合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九人,实际出席董事九人。会议由 董事长宗坚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菲沃泰纳 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 法、有效。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4-018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 ...
菲沃泰: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19 11:50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3 年 12月 31 日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or.cn)"进行查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or.cn)"进行查看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 ZA11462 号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 沃泰)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菲沃泰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 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
菲沃泰: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新增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19 11:50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待股东大会审议[1] - 公司住所拟变更地址[1] 利润分配政策 - 现金分红条件及不同阶段比例要求[2][3] - 四种情形可不进行利润分配[2] - 利润分配方式及优先现金分红[2][3] - 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剩余股利[2] - 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 - 调整政策需2/3以上表决权通过[4][5] - 中期分红上限不超净利润[5] 制度建设 - 公司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待股东大会审议[7]
菲沃泰: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4-04-19 11:48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立信")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立信担任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证券代码:688371 证券简称:菲沃泰 公告编号:2024-022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 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 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 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 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 ...
菲沃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竹民
2024-04-19 11:48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菲沃泰 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菲沃泰纳 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工作制度》")等有关 规定和要求,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的权利, 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保证行使职责 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竹民,男,196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工程系 半导体微电子专业,本科学历。1987 年 6 月至 1994 年 6 月,任上海市专利事务 所专利代理人;1994 年 7 月至 1997 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