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688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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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源精电(688337)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2025-12-01 09:16
战略委员会设置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对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提建议[2] - 由三名董事组成,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委员产生与罢免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或罢免[4] 日常办事机构 - 公司级绩效管理委员会是日常办事机构,总裁办牵头[4] 会议规则 - 例会每年至少一次,提前七天通知,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1] - 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表决方式多样[11] 议事规则实施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实施,解释权归董事会[15]
普源精电(688337)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1 09:1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兼任办公室负责人,保管印章[2][4] - 办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事务[5][6] 董事会秘书任职与解聘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4] - 出现4种情形之一,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17][18] 董事会秘书空缺处理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5] - 空缺超3个月,法定代表人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5] 董事会秘书考核与报酬 - 报酬和奖惩由董事会决定,由相关委员会考核[17] 其他 - 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行职责[18]
普源精电(688337)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1 09:16
信息披露 - 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报纸,上交所网站为指定披露网站[7] 投资者关系管理 - 工作对象包括投资者、分析师等[6] - 管理渠道有公告、股东会等多种形式[6] - 与投资者沟通内容涵盖发展战略等[7] - 年度报告披露后应召开业绩说明会[9] - 实施融资计划可举行路演[18] - 应积极召开投资者说明会[20] - 现金分红未达规定应召开说明会[10] 人员与职责 - 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1] - 从事相关工作需具备多方面素质技能[12] 数据统计 - 需统计分析投资者数量、构成及变动情况[14] 支持与培训 - 各部门应为董事会办公室提供信息披露支持[15] - 应对相关人员进行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15] 专业协助 - 可聘请专业机构协助实施工作[15] - 投资者关系顾问不得代表公司发言[16]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解释[18]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施行[18] - 落款时间为2025年12月[18]
普源精电(688337)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2025-12-01 09:16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 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 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各类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 或可能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的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经营活动, 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 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应对重大舆情时)实行统一领导、统一 组织、快速反 ...
普源精电(688337)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1 09:16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聘工作,优化董事会组成, 完善公司治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及报告,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 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提名委 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在委员中任命。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 由半数以上委员共同推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但该委员必须是独立董事。 第五条 ...
普源精电(688337)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1 09:16
普源精电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和运作程序,保证公司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 建立适应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要求的公司治理机制,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 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并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行使 职权。 第二章 董事的资格及任职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 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 应当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董事对公司负 有下列忠实义务: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 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 ...
普源精电(688337)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2025-12-01 09:16
融资审批 - 单次或累计融资未超1000万元且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由董事长审批[7] - 单次或累计融资超1000万元或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未超50%(含)或5000万元(含等值外币),由董事会审批[7] - 单笔或累计融资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由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9] 担保审批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批准[15]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批准[15]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批准[15]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批准[15]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须股东会审议批准[15] 日常管理 - 融资及担保合同签署7日内报送财务部登记备案[22] - 获批准事项30日内未签合同,再办理视为新事项,需重新审批[23] - 财务部是融资及对外担保日常管理部门[24] 后续处理 - 被担保债务展期或主债务合同变更按规定程序处理[24] - 变更融资资金用途需申请并履行批准程序[24] - 财务部预计不能归还贷款应制定应急方案,展期向董事会报告[24] - 财务部加强担保债务风险管理,督促还款[24] - 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及时向被担保人追偿[25] 信息管理 - 融资及担保事项资料送交董事会秘书[26] - 融资及担保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9][30] 责任规定 - 相关人员违规审批或怠于履职需担责[32][33] 子公司规定 - 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比照本办法执行,及时通知公司披露信息[34]
普源精电(6883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1 09:16
董事及高管管理 - 董事辞任公司两日内披露,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5] - 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聘任自动离职[5] - 离职生效后三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并签确认书[9]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11] - 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1] 其他规定 - 离职后二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2] - 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董事会有权追偿[14] - 制度2025年12月制定,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解释[17][18][19]
普源精电(688337)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01 09:16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践行可持续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原则上应当用于主 营业务,有利于增强公司竞争能力和创新能力。除金融类企业外,募集资金不得 用于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 司。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 确保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操控公司擅自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第七条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人不得占用公司募集资金, 不得利用公司募投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公司发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 关联人占用募集资金的,应当及时要求归还,并披露占用发生的原因、对公司的 影响、清偿整改方案及整改进展情况。 第八条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境外项目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其 他规范性文件及本制度的规定。公司及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应当采取有效 措施,确保投资于境外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安全性和使用规范性,并在《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中披露相关具体措施和实际效果。 ...
普源精电(688337) -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01 09:15
证券代码:688337 证券简称:普源精电 公告编号:2025-076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 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并制定公司部分治理 制度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取消监事会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 格及回购注销部分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未满足 2024 年度股权激励 计划业绩考核指标目标值的要求,同时,由于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及个人绩效不达 标等因素,需回购注销 76 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 限制性股票 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