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68833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董事及高管管理 - 董事辞任公司两日内披露,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5] - 任期届满未连任或聘任自动离职[5] - 离职生效后三工作日内完成文件移交并签确认书[9]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11] - 上市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1] 其他规定 - 离职后二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2] - 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董事会有权追偿[14] - 制度2025年12月制定,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并解释[17][1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