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华泰(688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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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华泰:瑞华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桐
2024-03-22 10:18
会议与决策 - 2023年召开2次股东大会、9次董事会[5] - 2023年3月17日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10] - 2023年6月29日同意提名宋树清补选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6] 公司合规 - 报告期内无违规对外担保和资金被占用情况[11]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规定[14] - 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形[15] 股票与分红 - 报告期内股票价格两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决定不修正[13] - 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18] 公司治理 - 按规定执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考评规定[16] - 公司及股东积极履行承诺,未违反承诺[19] - 信息披露遵守相关原则[20] - 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实施[21] 独立董事 - 独立董事袁桐出席9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5]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行义务[23]
瑞华泰:瑞华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3-22 10:18
| 证券代码:688323 | 证券简称:瑞华泰 | 公告编号:2024-011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18 |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修改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 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进一 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章程》 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序号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第九十七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 | 第 ...
瑞华泰:瑞华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华
2024-03-22 10:18
会议与决策 - 2023年召开2次股东会、9次董事会[5] - 2023年3月17日审议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10] - 2023年4月11日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16] - 2023年6月29日提名宋树清补选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17] 股票与转股 - 2023年股票价格两次触发“瑞科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董事会决议不修正[12][13] 合规情况 - 报告期内无违规对外担保和资金被占用情况[11] -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规定[14] - 未发生并购重组情形[15] - 薪酬发放程序合规[18] 其他 -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兼顾股东利益[19] - 公司及股东积极履行承诺[20] - 信息披露遵守相关原则[21] - 严格推进内部控制制度实施[22] - 董事会4个专门委员会提有效建议[24] - 独立董事积极履职[25]
瑞华泰: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2 10:18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4][5]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收占比均为100%[9] 内部控制标准 - 财务报告税前净利润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大于税前利润5%[15] - 财务报告资产总额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损失占资产总额0.25%以上[15] - 财务报告营收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损失占销售收入0.5%以上[15] - 非财务报告直接财产损失重大缺陷定量标准为1000万元以上[17] - 非财务报告直接财产损失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为500 - 1000万元[17] 内部控制情况 - 报告期无财务报告内重大和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已整改[18] - 基准日无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重大和重要缺陷[19] - 报告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重大和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已整改[20] - 基准日未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重大和重要缺陷[21] 未来展望 - 增强员工规范运作认识及理念[21] - 强化内部审计力度并监督内控实施[21] - 持续做好风险评估体系建设[21]
瑞华泰: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3-22 10:18
审计人员规定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5年,之后连续5年不得参与审计[6]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等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审计业务期限不得超2年[4] 选聘规定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 选聘等文件和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10年[12] 改聘规定 - 公司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十个工作日向中国证监会上海局书面报备[13]
瑞华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2024-03-22 10:18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首发4500万股,发行价每股5.97元,募资总额26865万元,净额21831.91万元[9] - 2022年发行可转债43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资总额43000万元,净额42258.44万元[9]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首发募资累计使用21985万元,本年度使用0元,专户余额0元[1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可转债募资累计使用39691.23万元,本年度使用13509.91万元,专户余额1472.26万元[11] 资金使用与管理 - 2022年可转债募资投入嘉兴项目30376.3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及偿债9313.97万元[12] - 2022年可转债募资手续费支出8899.46元,期末现金管理闲置资金1400万元,利息收入305.05万元[12] - 公司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户存储[13] - 2021年4月、2022年8月分别签署首发、可转债募资监管协议[14][15] - 2022年8月同意使用不超35000万元闲置可转债募资现金管理[24] - 2023年8月同意使用不超6000万元闲置可转债募资现金管理[2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闲置募资现金管理余额1400万元[25] - 农行、建行七天通知存款预期年化收益率1.75%[26] 项目进展 - 嘉兴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项目两条产线于2023年9月投入使用[32] - 2023年补充流动资金及偿债截至期末投入进度高于100%,因利息收入所致[33]
瑞华泰:瑞华泰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2024-03-22 10:18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首发募集资金总额26,865.00万元,净额21,831.91万元[2] - 2022年可转债募集资金总额43,000.00万元,净额42,258.44万元[4] 资金使用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1年首发募集资金累计使用21,985.00万元,已全部使用完毕[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2022年可转债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9,691.23万元,本年度使用13,509.91万元[6] 专户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4个首发募集资金专户已全部销户[11]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6个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共14,722,636.32元[13][14] 项目投入情况 - 2021年嘉兴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项目累计投入比承诺多出152.31万元,进度100.70%[30] - 2022年嘉兴高性能聚酰亚胺薄膜项目本年度投入11132.08万元,累计投入30376.38万元,进度92.05%[33] - 2022年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本年度投入2377.41万元,累计投入9313.97万元,进度100.60%[33] 其他情况 - 公司使用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余额为1,400.00万元[21] -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无违规情形[22] - 农业银行平湖港口支行七天通知存款投入4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1.75%[24] - 建设银行平湖东湖支行七天通知存款投入1000万元,预期年化收益率1.75%[24]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规定[25]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无违规情形[26]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截至期末累计投入比承诺多出55.52万元[35]
瑞华泰:瑞华泰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4-03-22 10:18
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满足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确 保资金来源渠道畅通并加强融资成本控制,提高资金运营效率,公司拟向各金融 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 于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固定资产贷款业务、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业务、票据 池及票据质押相关业务、敞口项下的其他综合授信业务、非敞口项下的其他业务 等,担保方式为抵押、信用。各银行授信额度以签署的授信合同为准,授信期限 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谨慎 使用授信额度并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特此公告。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证券代码:688323 | 证券简称:瑞华泰 | 公告编号:2024-010 | | --- | --- | --- | | 转债代码:118018 | 转债简称:瑞科转债 | | 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
瑞华泰: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防范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4-03-22 10:18
资金占用制度 - 制定防止主要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制度[2] - 董事、监事和高管有维护资金安全义务[2] 关联交易规定 - 关联交易应按规定履行程序并及时结算[3] - 公司及子公司不得为股东及关联方提供资金[3] 检查与汇总 - 财务部、审计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6] - 按月编制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关联交易情况汇总表[6] 责任与处置 - 董事长是防止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6] - 违规责任人给予行政及经济处分并追究责任[1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12]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生效[12]
瑞华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2024-01-24 11:30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瑞华泰薄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华泰"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和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 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瑞华泰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本次现场 检查期间(以下简称"检查期")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就现场检查 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2024 年 1 月 11 日至 1 月 12 日,国信证券现场检查人员郭振国通过查阅资 料、实地调研等方式对瑞华泰检查期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的内容包 括:(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二)信息披露情况;(三)公司的独立 性以及与主要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五) 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六)经营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