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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科技(688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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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云科技:公司章程
2024-08-30 10:42
第二条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由北京优帆科技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在北京市朝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 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1055938354164。 第三条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2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200 万股,于 2021 年 3 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8 月 | 第一章 | 总则 1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青云科技:关于控股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2024-08-30 10:42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进 展公告 近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智算") 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金租")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 青云智算以 GPU 服务器作为租赁物通过直租方式与华融金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 资总金额为 5,900 万元人民币,租赁期限 24 个月,截至目前已实际融资 3,540 万元 人民币。 公司为青云智算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 总额为人民币 5,900 万元人民币,截至目前已担保本金金额 3,540 万元人民币。合同 约定:公司 2024 年业绩需达到相关条件,如相关条件未达到,华融金租有权要求公 司提前清偿本次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债务。(本条款涉及的经营业绩约定不构成公 司的业绩承诺,仅为公司与华融金租的协议约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允松先生为青云智算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 1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黄允松先生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及青云智算也未向其提 供反担保。 青云智算与 ...
青云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核查意见
2024-08-30 10:42
融资与担保 - 青云智算融资金额不超3000万元,期限不超60个月[1][12][14] - 公司为青云智算担保总额不超3000万元,期限不超60个月[2][14] - 截至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17800万元[18] 财务数据 - 2024年6月30日,青云智算资产总额10299.18万元,负债10552.42万元[8] - 2024年1 - 6月,青云智算营收2554.22万元,净利润 -337.48万元[8] 其他事项 - 青云智算拟将不超4500万元应收账款质押给融资租赁公司[2][13] - 本次担保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生效[20]
青云科技: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8-30 10:42
募集资金情况 - 2021年3月发行A股1200万股,每股63.7元,募资76440万元,扣除费用后实际68727.84万元[2] - 2024年半年度投入募投项目2177.53万元[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使用66684.23万元,余额2043.61万元(不含利息)[3] -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专户余额3341.35万元,利息收入511.40万元,手续费0.09万元[3] - 2023年12月31日专户余额7.58万元,现金管理余额5000万元[5][6] - 2024年上半年利息净收入511.31万元,募投支出2177.53万元,现金管理0元[6]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2814.19万元,占比4.09%[23] 现金管理 - 2023年3月同意12个月内用不超1亿闲置资金现金管理[13][15][24] - 2024年3月同意12个月内用不超5000万闲置资金现金管理[15][24] - 2021/5/18 - 2024/5/18投资北京银行大额存单5000万,收回本金,收益510.47万[17] - 截至2024年6月30日,购买大额存单余额为0[24] 募投项目进度 - 云计算等三个项目预定可使用日期由2024年3月变更为2025年3月[17][23] - 云计算产品升级项目投入进度98.01%[23] - 全域云技术研发项目投入进度89.25%[23] - 云网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投入进度97.21%[23]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入进度96.57%[23] 合规情况 - 报告期内募投项目未变更,无违规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情形[18][19]
青云科技:关于公司仲裁进展暨收到《调解书》的公告
2024-08-02 10:48
仲裁金额 - 请求被申请人支付货款210万元、被追加当事人支付货款550万元及违约金220万元[2] - 原请求被申请人退还合同款项1300万元及逾期违约金140.16万元[3] 仲裁结果 - 被申请人8月15日前退还货款210万元,被追加当事人8月15日前退还货款550万元、12月16日前支付违约金220万元[4] - 仲裁费163306.55元由公司承担[4] 其他情况 - 已抵扣应退还合同款项490万元,被申请人已退还50万元[6] - 仲裁不影响日常经营,对利润影响不确定[2][6] - 2024年8月3日发布仲裁进展暨收到《调解书》公告[8]
青云科技: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调解书》的公告
2024-07-26 11:32
案件情况 - 案件调解结案,公司为被告[2] - 两份合同2023年签订、2024年解除[3][4] 赔偿金额 - 需分批退还货款1798万元[4] - 原告请求首付款、违约金等共约2466万元[2][3] 其他事项 - 案件受理费64840元由原告负担[5] - 调解对利润影响不确定,不影响日常经营[2][6]
青云科技:关于公司仲裁进展暨达成和解的公告
2024-07-26 11:32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仲裁进展暨达成和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案件所处的阶段:当事人已达成和解并签署协议。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为申请人。 2、申请人、被申请人 1、被申请人 2 一致确认:被申请人 1 于 2024 年 2 月 26 日已退还申请人合同款项 50 万元,三方及案外第三方已另行签署《债权 债务抵扣协议》约定抵扣涉案合同款项 490 万元,申请人同意上述金额共计 540 万从被申请人 1 应返还金额中予以抵扣。 3、申请人、被申请人 1、被申请人 2 一致确认:被申请人 1 总退款额为 210 万元,被申请人 1 承诺于北京仲裁委员会出具调解书后 10 工作日内(申请 人负责解除被申请人 1 的银行账号保全手续)返还给申请人 210 万元。申请人 收到上述返还款项后,应于 10 工作日内向被申请人 1 退回增值税专用发 ...
青云科技:关于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公告
2024-07-24 09:42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进行融资租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本次融资租赁概述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为拓宽公 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拟以直租或售后回租的方式与具备融资租赁业务资质的 相关融资租赁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 6,000.00 万元人民币,租赁 标的为 GPU 服务器,融资期限不超过 5 年。融资方式、融资金额、融资期限等具体 内容以后续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允松先生拟为公司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黄允松先生未收取任何担保费用,公司也未向其提供反担保,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接受控股股东的担保为 公司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可免予按照关联交易的方式审议和披露。 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 ...
青云科技: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07-02 12:06
北 关于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的 汉 坤 律 师 事 务 所 Han Kun Law Offices 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1 号东方广场 C1 座 9 层 100738 电话:(86 10) 8525 5500;传真:(86 10) 8525 5511 / 8525 5522 北京 · 上海 · 深圳 · 香港 · 海口 · 武汉 · 新加坡 · 纽约 www.hankunlaw.com 北京市汉坤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青云科技/公司 指 指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激励计划(草案)》 指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本次激励计划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 指 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 《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指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限制性股票 指 符合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 足相应归属条件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