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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麦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之独立意见
2023-11-28 11:28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之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燕麦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经审阅,公司本次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 《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调整后的 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 次调整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 关事项的调整。 二、《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根据公司 2 ...
燕麦科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8 11:28
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中国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 6001 号太平金融大厦 11、12 楼 邮编:518038 12/F, TAIPING FINANCE TOWER, YITIAN ROAD 6001, FUTIAN DISTRICT, SHENZHEN, P.R. CHINA 电话(Tel):(0755)88265288 传真(Fax):(0755)88265537 电子邮件(E—mail):info@shujin.cn 网址(Website):www.shujin.cn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 作任何其他目的,信达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同公司本 ...
燕麦科技: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28 11:28
激励计划流程 - 2023年10月26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并通过激励计划议案,独立董事发表肯定意见[12] - 2023年11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2] - 2023年11月28日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议案,独立董事发表肯定意见[13][15] 激励计划调整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9人调为18人[16]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60万股调为255万股,预留授予由42.1524万股调为47.1524万股[16] 激励计划授予 - 首次授予日为2023年11月28日[18] - 授予18名激励对象255万股,授予价格6.00元/股[18] 授予条件 - 公司和激励对象需满足相应条件,截至出具日均满足[21][22][24] - 调整、授予获必要批准和授权,符合规定[24]
燕麦科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8 11:28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1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 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 已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王立亮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 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 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
燕麦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1-28 11:28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结构,强化对董事会及管理层的约束和监督制度,更好的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 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其 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 ...
燕麦科技:深圳市他山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1-28 11:28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3年10月26日召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1] - 2023年10月27日至11月5日对激励对象公示,监事会无异议[12] - 2023年11月2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议案[13] - 2023年11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调整和授予议案[15] 激励计划调整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由19人调整为18人[16]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由260.00万股调整为255.00万股[16] - 预留授予数量由42.1524万股调整为47.1524万股[16] 激励计划授予信息 - 授予日为2023年11月28日[18] - 授予价格为6.00元/股[19] - 授予数量为255.00万股[20] - 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21] 激励计划规模占比 - 首次授予255万股,占授予总量84.3945%,占总股本1.7605%[22] - 预留47.1524万股,占授予总量15.6055%,占总股本0.3255%[22] - 合计302.1524万股,占总股本2.0860%[22] 激励计划有效期及归属期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23] - 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16个月后,归属比例50%[24] - 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自授予日起28个月后,归属比例50%[25] 业绩考核目标 - 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5%[26] - 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或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0%[26] 个人绩效考核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分S、A、B、C四档,对应可归属比例100%、100%、80%、0%[29]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邝先珍获授22万股,占授予总量7.2811%,占总股本0.1519%[22] - 李元获授12万股,占授予总量3.9715%,占总股本0.0828%[22] - 王虹获授24万股,占授予总量7.9430%,占总股本0.1657%[22] - 其他激励对象获授197万股,占授予总量65.1989%,占总股本1.3600%[22]
燕麦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8 11:28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60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 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 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 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五人,实际出席董事五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燕 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所确定 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1 人 ...
燕麦科技: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2023-11-28 11:28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对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或"本激励计划")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 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 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 ...
燕麦科技: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2023-11-28 11:28
证券代码:688312 证券简称:燕麦科技 公告编号:2023-056 调整后:邹海燕(召集人)、邓超、陈清财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市燕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8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特此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 9 月 4 日起施行)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 理人员的董事。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长 兼总经理刘燕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为保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选举公司董事陈清财先生 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邓超、邹海燕(召集 ...
燕麦科技: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公告
2023-11-28 11:28
激励计划流程 - 2023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 2023年10月27 - 11月5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进行内部公示[3] - 2023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 - 2023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调整及授予议案[4] 激励计划调整 -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9人调整为18人[5][9]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60万股调整为255万股[5][9]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42.1524万股调整为47.1524万股[5][9] 调整影响及合规性 - 本次调整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成果无实质性影响[7][9] - 独立董事认为调整符合规定且程序合法合规[8] -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调整及授予事项符合相关规定[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