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松智能(688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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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松智能:井松智能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8 10:58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3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18 日 上午10时在公司二楼4号会议室以现场参会方式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会议应到监事 3 人,实到监事 3 人,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 于 2024 年 7 月 9 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磊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 ...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18 10:58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2 本次会议已于 2024 年 7 月 9 日以邮件、短信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由 董事长姚志坚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合肥井松 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 7 月 18 日上午 9 时 30 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以通讯结合现场会议形式在公司会议室二楼 4 号会议室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 9 人,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
井松智能: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7-18 10:58
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20.54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40%[6][33] - 授予激励对象33人,占员工总数3.62%[9][27] - 授予价格为6.75元/股[10][48]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10][38] -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完成授予程序[12][88] 激励对象分配 - 董事朱祥芝获授4.5474万股,占激励计划拟授予总数3.77%,占公司总股本0.05%[35] - 核心技术人员汪中曾获授4.0000万股,占激励计划拟授予总数3.32%,占公司总股本0.05%[35] - 核心技术人员王快获授3.0000万股,占激励计划拟授予总数2.49%,占公司总股本0.03%[35] - 核心技术人员高汉富获授3.0000万股,占激励计划拟授予总数2.49%,占公司总股本0.03%[35] - 中层等其他员工获授106.0000万股,占激励计划拟授予总数87.93%,占公司总股本1.23%[35] 限售与解除限售 - 限售期为12个月、24个月[42]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比例为50%,第二个为50%[43]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5] 业绩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4 - 2025年[58] - 2024年营业收入相比2023年目标增长率30%,触发增长率24%[58] - 2024年净利润相比2023年目标增长率30%,触发增长率24%[58] - 2025年营业收入相比2023年目标增长率69%,触发增长率53%[58] - 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合格”“不合格”,对应解除限售比例为100%、0%[61] 股份回购 - 拟使用1000 - 2000万元自有资金回购股份,回购价不超40元/股[31] - 截至2024年6月30日累计回购365,474股,占总股本0.4249%[31] 其他要点 - 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6] - 终止本次激励计划后的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股权激励计划[88] - 公司选取营业收入和净利润作为本次激励计划业绩考核指标[65] - 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0.5474万股,股份支付费用为478.57万元,2024 - 2026年分别摊销149.55万元、259.23万元、69.79万元[82]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2024-07-05 08:07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0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3 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 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安排,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且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2,000 万元(包含本 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 满足保本要求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 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5 日披露在 ...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7-01 08:54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井松智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38)。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8/30,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 | --- | --- | | | 事长提议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2023/9/15~2024/9/14 | | 预计回购金额 | 1,000 万元~2,000 万元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 | |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36.5474 万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0.4249%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万元 1,009.90143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16.04 元/股~29.87 元/股 | 注:上述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中的总股本已按照转增后的总股本 86,006,810 股计算。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3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第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 ...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告
2024-07-01 08:54
回购相关 - 调整前回购价上限不超40元/股,调整后不超27.49元/股[3] - 回购资金总额1000 - 2000万元[3] - 按上限测算回购约72.75万股,占转增后总股本约0.85%[8] - 调整后回购价上限7月1日生效[7] 权益分派 - 总股本59428464股,扣除已回购股后参与分配59062990股[5] - 派发现金红利12993857.80元,转增26578346股,转增后总股本86006810股[5] - 每10股派2.20元现金红利,每10股转增4.50股[5] - 股权登记日6月28日,除权除息日7月1日[5] 虚拟分派 - 虚拟分派现金红利约0.21865元/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约0.44723[7]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06-27 08:26
证券代码:688251 证券简称:井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6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小 企业发展基金")持有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4,892,064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 8.23%。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 持有的股份,且已于 2023 年 6 月 6 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关于其拟减持公司 股份符合《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政 策条件的备案,截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投资期限在 48 个月以上但不满 60 个月。根据证监会公告[2020]17 号《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 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规定, ...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4-06-24 09:08
利润分配 - 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于2024年5月16日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5] - 股权登记日为2024/6/28,除权(息)日等均为2024/7/1[4] - 每股现金红利0.22元,每股转增0.45股[6] - 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为59,062,990股[10] 股份回购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65,474股,占总股本比例为0.6150%[8] 股东税务 - 持股超1年自然人股东及基金暂免个税,每股实派0.22元[14] - 有限售股个人股东和基金解禁前税负10%,税后每股0.198元[15] - QFII扣税后每股发0.198元,税率10%[16] - 香港投资者扣税后每股0.198元,税率10%[17] - 其他机构和法人股东税前每股0.22元[18] 股份变动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变动后为33948285股[20]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变动后为52058525股[20] - 股份总数变动后为86006810股[20] 每股收益 - 按新股本摊薄计算,2023年度每股收益为0.49元[21]
井松智能: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2024-06-24 09:08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权益分派特殊除权除息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安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合肥 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松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 配所涉及的差异化权益分派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进行了核 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权益分派的原因 2023 年 8 月 29 日和 2023 年 9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和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 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含)的公司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 40.00 元/股(含) 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股 ...
井松智能:井松智能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2024-06-04 10:38
业绩总结 - 2024年第一季度外销收入为3704.10万元[2] 产品数据 - AGV小车毛利率一般为30%-40%[3] 收款策略 - 公司收款方式为30%预付款,30%发货款,30%验收款,10%质保金[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