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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688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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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晟智能: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书
2024-05-24 10:23
会议信息 - 公司2024年4月25日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7] - 2024年4月27日刊登股东大会通知[7] - 本次股东大会5月24日10点30分召开,现场与网络投票结合[9] 股东情况 - 截至2024年5月20日收市,登记在册股东3240名[11] - 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及代理人5名,代表股份25109506股,占比62.7110%[11] - 现场出席股东3名,代表股份24108518股,占比60.2110%[11] - 网络投票股东2人,代表股份1000988股,占比2.4999%[13] - 参加会议中小投资者3名,代表股份2335191股,占比5.8321%[14] 议案审议 - 审议12项议案,均在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与通知一致[16][18] - 多项议案同意股数占比100%,中小投资者对议案同意占比100%[20][27][35]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35]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4 10:23
会议信息 - 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 - 出席会议股东和代理人5人,所持表决权25,109,506,占比62.7110%[2] - 公司7名董事、3名监事全部出席会议[4] 议案表决 - 《2023年年度报告》等多项议案普通股同意票数25,109,506,比例100.0000%[5][6][7][8][9] - 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议案普通股同意票数1,000,988,比例100.0000%[6] - 不同持股比例股东对现金分红表决情况[10] - 5%以下股东对多项议案同意比例100.0000%[11] 金额议案 - 2024年度审计机构续聘等议案涉及金额2,335,191,占比100.0000%[12] 特别决议 - 议案10、12为特别决议事项,已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2] 其他情况 - 部分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13] - 议案7关联交易相关股东回避表决[13] -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认为大会合法有效[14][15]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21 08:04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 2024-015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05 月 30 日(星期四) 上午 10:00-11: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 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05 月 23 日(星期四) 至 05 月 29 日(星期三)16:00 前登 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 lvmeng@sunr ise.com.cn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04 月 2 7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 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
瑞晟智能(688215) -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4年5月14日)
2024-05-16 09:31
行业发展趋势 - 智能悬挂生产系统海外市场,东南亚、南亚等国家智能化起点低,自动化产线可提升品质和效率,市场不断扩大 [2] - 国内年轻人对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要求严格,劳动力成本上涨加速智能化改造进程,智能化改造是产业转型升级优选之路 [2] - 智能悬挂生产系统能提升生产效率,下游行业采用智能化产品增强竞争力,未跟进企业将拉开差距 [2] 公司业务情况 - 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正常,在手订单正常,将紧跟产业趋势开拓国内外市场,确保业务稳步增长 [3] 服装行业智能化改造 - 缝制类行业智能化改造需求处于拓展阶段,市场持续发展,技术进步和市场成熟后将发挥更显著作用 [3] 产品交付周期 - 智能物流系统产品订单交付周期取决于合同产品规模与复杂度,金额小、型号单一合同交付周期 3 至 12 个月,涉及多复杂型号和定制加工需求合同交付周期超一年,且呈延长趋势 [3] 产品毛利率 - 公司智能物流系统中前后端分拣和立体仓储等标准化物流产品毛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基本相当 [3] 下游客户市场 - 下游纺织服装行业整体产能规模大且稳步增长,订单向行业内有规模企业集中 [3] 互联网销售模式影响 - 互联网销售模式小批量、快速响应,公司系统将更倾向柔性化、智能化,满足智能制造需求,提升生产效率和品质 [4] 客户项目产线分布 - 公司承接客户项目中,新建产线与改造产线无显著偏向,国内项目产线改造比例高,海外项目新建产线较普遍 [4] 客户采购占比 - 申洲国际作为公司 2023 年度前五大客户之一,采购额占公司全年销售总额的 19.45% [4]
瑞晟智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4-05-06 11:44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1 | | 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 | | | --- | --- | --- | | | 措施等。 | | | 5 |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 |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不定 | | | 职调查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期回访等方式,了解瑞晟智能经营情 | | | | 况,对瑞晟智能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 | 6 |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 2023 年度,保荐机构督导瑞晟智能及 | | | 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 | 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 | | 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 |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 | | | 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 | | | | 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 | 7 |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 | 保荐机构督促瑞晟智能依照相关规定 | | | 治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 | 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 | | 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 | 公司治理制度。 | ...
瑞晟智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2024-05-06 11:42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 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晟智能"、"公司"或"发行人")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负责瑞晟智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 工作,持续督导期间为 2020 年 8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2 月 31 日,持续督导期已届满,民生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 法律责任。 2、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 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 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基本情况 | 保荐机构名称 |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024-04-26 08:47
募集资金情况 - 2020年7月21日公司获准公开发行1001万股,每股发行价34.73元,募集资金总额3.476473亿元,扣除费用后实际募集2.9438826944亿元,8月24日到位[11] - 2023年宁波银行、招行、中行募集资金专户金额分别为2.160263亿元、0.78362亿元、0.15759亿元,合计3.101473亿元[12] - 2020 - 2022年公司多次审议通过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额度分别为25000万元、21000万元、5500万元[27][28] - 截止2023年7月28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14000万元,累计收益562.63万元[30][31] - 募集资金总额为29438.83万元,本年度投入1925.57万元,累计投入24000.47万元[48] 资金使用与项目调整 - 2020年9月16日公司同意使用1.9亿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增资[18] - 2022年2月25日公司同意使用8000万元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浙江瑞峰智能物联技术有限公司增资[19] - 2020年公司使用2648.074597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25] - 2022年6月“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结项,5000万元用于“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4473.48792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1][33] - “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拟投入和总投资金额由7836.20万元增加至12836.20万元[33] - 2023年1月“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结项,节余资金1850.566774万元补充流动资金[35] - 2022年取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项目[38] - 2020年变更研发及总部中心项目实施地点至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岳林街道大成路两侧地段II - 08d地块[40] - 2022年2月调整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至2022年06月[43] 项目进展与效益 - 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承诺投资21602.63万元,累计投入2669.59万元,进度76.31%,2022年06月达到可使用状态,本年度实现效益632.76万元[48] - 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承诺投资7836.2万元,累计投入11330.88万元,进度88.27%,2022年12月达到可使用状态,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48] 账户情况 - 中国银行宁波科技支行账户于2020年12月30日注销,宁波银行奉化支行营业部账户于2022年7月7日注销,招商银行宁波分行高新支行账户于2023年7月28日注销[12][13] - 截止2022年7月7日,“工业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专用账户注销时余额为9473.487925元[32] - 2023年7月27 - 28日,“研发及总部中心建设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结余款项1850.566774元转入公司自有账户[21]
瑞晟智能(688215)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6 08:44
营收与利润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80,826,746.92元,同比增长8.7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45,914.51元,同比减少56.6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98,636.87元,同比减少78.88%[5]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4元/股,同比均减少55.56%[5][6]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047,277.64元[8]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8082.67万元,较2023年第一季度的7432.27万元增长约8.75%[21]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7669.86万元,较2023年第一季度的7078.07万元增长约8.36%[21]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262.60万元,较2023年第一季度的520.65万元下降约49.56%[22]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4元/股,2023年第一季度均为0.09元/股[23] 研发投入情况 - 研发投入合计5,656,760.98元,同比减少11.07%;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00%,同比减少1.56%[6] 资产情况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759,339,120.93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454,588,667.04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34%[6] - 2024年第一季度末公司资产总计759,339,120.93元,较2023年末的742,998,503.50元有所增长[17] - 2024年第一季度末流动资产合计483,623,708.44元,较2023年末的466,461,098.31元有所增长[17] - 2024年第一季度末非流动资产合计275,715,412.49元,较2023年末的276,537,405.19元略有下降[17] - 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为70,744,302.04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66,956,779.14元有所增加[16] - 2024年3月31日应收账款为208,136,962.10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02,249,131.99元有所增加[17] - 2024年3月31日应收款项融资为210,420.95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320,000.00元大幅减少[17] 股东情况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3,963[12] - 袁峰持股15,825,797股,持股比例39.52%;宁波瑞合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6,948,518股,持股比例17.35%[12] - 股东袁峰持有人民币普通股15,825,797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3] - 股东朱木清合计持有公司股票586,416股,持有比例为1.46%,其中普通证券账户持股260,816股,信用证券账户持股325,600股[14] - 股东彭伟成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28,000股,持有比例为0.82%,全部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14] - 股东吉林省励合必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励合必拓映山红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21,300股,持有比例为0.80%,普通证券账户持股41,300股,信用证券账户持股280,000股[14] 负债与所有者权益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末流动负债合计26973.40万元,较上一时期的25582.90万元增长约5.43%[18] - 2024年第一季度末非流动负债合计400.96万元,较上一时期的420.00万元下降约4.53%[18] - 2024年第一季度末负债合计27374.36万元,较上一时期的26002.91万元增长约5.27%[18] - 2024年第一季度末所有者权益合计48559.55万元,较上一时期的48296.94万元增长约0.54%[19] - 2024年第一季度末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75933.91万元,较上一时期的74299.85万元增长约2.19%[19] 现金流量情况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6,540,499.49元,同比减少1,621.13万元[5][10]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7376.24万元,较2023年第一季度的10335.10万元下降约28.63%[25]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75864454.73元,上年同期为109703294.36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92404954.22元,上年同期为110032463.79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16540499.49元,上年同期为 - 329169.43元[26]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000元,上年同期为10000000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664121.16元,上年同期为17375460.77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663121.16元,上年同期为 - 7375460.77元[26] - 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8300000元,上年同期为7654975.36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226417.11元,上年同期为2967141.41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073582.89元,上年同期为4687833.95元[27] - 2024年第一季度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84355.45元,上年同期为 - 313225.09元[27] - 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3954317.69元,上年同期为 - 3330021.34元[27] - 2024年第一季度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2995920.26元,上年同期为92264455.32元[27] - 2024年第一季度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6950237.95元,上年同期为88934433.98元[27] - 2024年第一季度收到的税费返还为1488143.24元,上年同期为1882879.21元[26] - 2024年第一季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613953.06元,上年同期为4469438.45元[26] - 2024年第一季度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为28300000元,上年同期为7654975.36元[27]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4-04-26 08:44
股本与注册资本变动 -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1] - 转增前总股本40,040,000股,转增12,012,000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52,052,000股[1] - 《公司章程》修订后注册资本增至52,052,000元[2] 制度审议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4]
瑞晟智能: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4-04-26 08:44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浙江瑞晟智 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等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的会议资料和 文件,本着谨慎性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的独 立意见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 需要,兼顾投资者合理诉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预案,并 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