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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科技(688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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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强科技(688151) -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8
信息披露制度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确保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保护投资者权益[2] - 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应及时披露并履行,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违规操作[5] - 公司可自愿披露信息,但不得误导投资者,指定媒体发布时间不得提前[5][7] 报告披露时间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披露年报、半年报、季报和业绩快报,变更需提前申请[20][22] 报告内容要求 - 年报、半年报、季报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年报财务报告需审计[27][29][30] 临时报告规定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涵盖决议等,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33][36]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金额、利润等达到一定比例需披露,关联交易也有披露要求[43][44][46][47] 业绩预告规则 - 公司净利润、营业收入等变动达一定幅度及特定情况需进行业绩预告和更正公告[54][56][58] 其他披露情形 - 重大诉讼、股东股份变动等情况需及时披露[50][62] 信息保存与沟通 - 信息披露文件保存十年,公司应建立投资者沟通渠道[67][64] 新业务与风险披露 - 开展新业务需披露相关信息,识别并披露风险因素[72][76] 违规责任处理 - 违规责任人需担责,有不同处理情形和追究形式,可附带经济处罚[85][87][88][89][9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95][96]
华强科技(688151) -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8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规范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的对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资产运营风险,确保公司的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 稳定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湖 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 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身份为他 人提供担保、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视同为对 外担保。 第三条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包括控股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与其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比照本制度规定执行。公司控股子公司应在董事会或股东会 做出决议前报公司审核批准,控股子公司应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做出决议后 ...
华强科技(688151) -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10-29 10:28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进行表决时,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会的决议,可 以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 30%及以上 的公司,或者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的,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第五条 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提名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的选举,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时,每一股 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 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用。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 票选举一位候选 ...
华强科技(688151) -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8
募集资金协议 - 募集资金到位后1个月内签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7] - 协议提前终止,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报上交所备案后公告[8]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超期且投入未达计划50%,重新论证项目[12] - 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6个月内实施置换[12] 资金使用期限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4]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12个月[15] 超募资金安排 - 妥善安排超募资金使用计划[16] - 超募资金用于特定用途应明确计划并投入[17] -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应为主营业务并披露信息[17]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低于1000万,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8] 募投项目变更 - 变更募投项目,董事会审议通过后2个交易日报告上交所并公告[22] 资金检查与报告 - 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7]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7] - 年度审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27]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每半年度现场核查[28]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8] - 《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披露相关报告结论性意见[29]
华强科技(688151) -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8
关联人定义 - 关联人包括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等[7][8] 关联交易审议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特定股东需回避表决[14]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或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并披露[1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比照规定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可免审计或评估[15] - 未达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事项由董事长审批[18] -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经独立董事认可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 公司达到披露标准的关联交易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披露[20]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与同一关联人或不同关联人同一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相关规定[18]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需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0] - 关联交易公告应包含交易概述、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表决等内容[22] - 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如现金认购等[23] - 公司不得对交易标的状况不清等情形的关联交易进行审议[24] 关联担保与资助 -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审议,为控股股东等提供担保需其提供反担保[15] - 公司不得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特定关联参股公司除外,且需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董事会会议非关联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6] 借款与定价 - 公司不得向董事或高管提供借款[20] - 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应遵循国家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价格等原则[29] - 公司可采用成本加成法、再销售价格法等方法确定关联交易价格[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35]
华强科技(688151) -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8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 司治理结构,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 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益行使、信息 披露、互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 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 投资者、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包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网络平台(以 下简称"上证 e 互动平台")发布各类信息的行为。 1 (一)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关系 ...
华强科技(688151) -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0-29 10:28
交易审议标准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1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项指标超规定需股东会审议[12] - 财务资助单笔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20] 理财与担保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21]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担保情况需股东会审议[23]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8] 提案与通知要求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3]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36] 投票与决议规则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40]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1] 其他规定 - 公司应在股东会作出回购普通股决议次日公告该决议[55]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1]
华强科技(688151) -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2025-10-29 10:26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资产总额30%等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或控制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档案报送 -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11] - 相关主体研究公司重大事项应填写本单位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至上海证券交易所[17] 档案要求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包括姓名等内容[13] - 相关主体保证档案真实准确完整并分阶段送达公司[14] - 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10年[16] 登记与管理 - 公司做好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知情人登记及各方档案汇总[15]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应一事一记[15]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制作进程备忘录并报送[15] 责任与保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违规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20] - 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9] 制度生效 - 公司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4][25]
华强科技(688151) -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部分基本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29 10:26
证券代码:688151 证券简称:华强科技 公告编号:2025-048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修订、制定部分基 本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 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基本管理制度的议案》,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 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国资 委、集团公司关于监事会改革的文件要求,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公司法》 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行使,《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制度有关监事会、监 ...
华强科技(688151) - 湖北华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9 10:2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至少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经董事会批准产生[4] 会议相关 - 每年根据需要不定期召开,由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或主任委员提议[10]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豁免通知期[10] - 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0]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有权撤销其职务[12] - 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14]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制订、解释及修订[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