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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特气(688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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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特气(688146) -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7-31 10:46
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3] 股东会召集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召开,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费用公司承担[8][10] - 董事会应在规定期限内召集,未提供股东名册,召集人可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获取[5][9] 提案与通知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召集人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12] 其他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13] - 股东会拟讨论董事选举,通知中应充分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3]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延期或取消,否则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14] - 代理投票授权书经公证后需备置于公司住所或指定地方[19] - 超过规定比例部分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公司权益股份比例达30%实行累积投票制[23]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25] - 未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25] - 股东会决议及时公告相关信息[26]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作特别提示[26]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27]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29] - 股东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29] - 控股股东等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损害其合法权益[29] - 召集程序等违规,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29] - 本规则未尽事宜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1] - 本规则“以上”含本数,“低于”“超过”不含本数[31]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原议事规则废止[31][32]
中船特气(688146) -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7-31 10:46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内幕信息知情人 - 包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董高人员等[8] - 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报送知情人至少含公司及其董高人员等[9] 档案管理 - 知情人档案应含姓名或名称、知悉时间等内容[13] - 相关主体涉及重大事项应填写知情人档案[14] - 重大事项需制作进程备忘录,相关主体配合[14]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档案及备忘录[15] - 档案信息至少保存10年[17] - 采取一事一记方式记录知情人档案[30] 填报要求 - 填报获取内幕信息方式包括会谈、电话等[31] - 填报内幕信息所处阶段包括商议筹划等[33] 其他规定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2个工作日内报送处理结果[24]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科创板上市之日起施行[27][28] - 各知情人应配合登记和档案管理工作[16][17] - 公司应与知情人明确保密义务和责任[21]
中船特气(688146) -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7-31 10:46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 - 包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等[4] 重大交易报告标准 - 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需报告[10] - 资产总额或成交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报告[11] - 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的重大交易(除担保)需报告[10] 股东会审议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审议[1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需审议[12] 关联交易报告标准 - 累计超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等情况需报告[13] - 与关联自然人发生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需报告[13] - 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0.1%以上需报告[13] 其他重大情况报告标准 - 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报告[16]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其所持股份比例达50%以上后续质押需报告[18] - 重大诉讼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需报告[18] 报告流程 - 知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面谈或电话报告并24小时内交书面文件[20] - 重大信息进展出现多种情形需第一时间报告并提供文件资料[21] 信息处理 - 董事会秘书对上报重大信息分析判断,需披露时按规定履行程序[22] - 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应报告信息详细情况[22] 责任与义务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对信息真实性等负责并负有保密义务[24] - 未按规定履行报告义务致公司违规将被追责[24] 制度执行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原制度废止[27]
中船特气(688146) -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ESG管理制度
2025-07-31 10:46
ESG制度 - 公司制定适用于各部门、分公司及子公司的ESG管理制度[2][3] - 董事会是ESG工作领导决策机构,战略委员会是研究指导机构[8] - 董事会审议批准ESG管理制度和报告,战略委员会统筹指导工作[9] 公司理念与责任 - 公司坚持社会效益首位,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5] - 公司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和公益事业[7] 权益保障 - 公司完善治理结构,公平对待股东,按规定披露信息和回报股东[11] - 公司依法保护职工权益,提供健康安全环境[14][16] - 公司保障供应商、客户和合作伙伴权益,诚信对待并提高产品服务质量[17][18] 环保要求 - 公司遵守环保法规,超标排放需缴费治理[20] 应急管理 - 应急指挥架构包括战略委员会、ESG工作小组和各部门[26] - 发现突发事件向ESG工作小组报告,小组初步调查[27] - 特定事件ESG工作小组组长上报并组织处理[27] 制度相关 - 公司将ESG职责纳入经营管理决策体系,社会效益评估作决策依据[9] - 公司按制度要求履行ESG职责,形成报告并自愿披露[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原制度废止[30]
中船特气(688146) -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2025-07-31 10:46
监管协议 - 公司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监管协议,并在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备案并公告[7] - 监管协议提前终止,公司应自终止之日起1个月内签新协议,并在签订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备案并公告[8][9]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搁置超1年,公司应对项目可行性、预计收益等重新论证[12] - 超过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公司需对项目重新论证[12]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用募集资金置换[13]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付人员薪酬等以募集资金支付困难的,以自筹资金支付后6个月内实施置换[13] - 置换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应在董事会会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13] 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不得质押且须为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1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需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或独董发表意见,并在2个交易日内公告[15][16][17] - 单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最长不超十二个月,且限于主营业务相关活动[15] 超募资金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应在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16]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2025年6月15日实施后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之前的适用旧规则[27] 资金用途变更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需董事会决议、保荐发表意见并提交股东会审议,部分变更情况除外[19] - 变更募投项目需在董事会审议后2个交易日内报告上交所并公告相关内容[20] 核查与报告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并披露《专项报告》,2个交易日内公告[22] - 保荐或独董至少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年度结束出具专项核查报告[23] - 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可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情况出具鉴证报告,董事会2个交易日内公告[23][24]
中船特气(688146) -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7-31 10:46
委员会构成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科技委员会委员均为3名董事,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构成[7][22][35][48][77] -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提名、薪酬与考核、科技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会指定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7][22][35][48][77]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科技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22][35][48][77] 委员会任期 - 提名、科技委员会委员任期和董事会届期一致,审计委员会成员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22][50][77] 会议相关 - 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科技委员会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召集人认为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2][27][40][68][82] - 各委员会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或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或成员过半数通过[14][28][41][68][70][83] 资料保存 - 各委员会会议记录等相关资料保存期限至少十年[14][29][41][70][83] 其他 - 审计委员会审核财务信息等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监督外部审计机构聘用,接受股东请求可提起诉讼[53][55][65] - 内部审计机构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审计委员会监督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57][58]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议后十日内书面反馈意见,同意后五日内发出通知,会议在提议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61][62] - 科技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科技发展战略和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并提建议[75]
中船特气(688146) -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7-31 10:4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上市交易1年内不得转让股份[8] - 核心技术人员限售期满4年内每年转让不超25%[9]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不超25%[10]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不得买卖[10] - 持股5%以上股东参照“6个月”规定执行[12] 减持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拟转让应提前15日披露减持计划[13]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日内报告并公告[16] 信息申报与管理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人员身份及持股信息[18] - 相关人员任职、信息变化等2日内申报[18] - 持股变动2日内报告并公告[19]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制度废止[22]
中船特气(688146) -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2025-07-31 10: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5] - 直接或间接持股5%以上股东或前五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6]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公司担任[7]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9]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9]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16]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17]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8] 专门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审计委员会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15] 公司协助与保障 - 指定专门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20] - 保障独立董事与其他董事同等知情权[20]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可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研究论证[20] - 不迟于规定期限向独立董事提供会议资料,专委会资料原则上不迟于会前三日提供,保存至少十年[21] 独立董事履职保障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有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1] - 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1]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不披露时可直接申请或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22] 费用与津贴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所需费用[23]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3] - 给予独立董事适应职责的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在年报披露[23]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不符合规定,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0] 选聘途径 - 公司可从中国上市公司协会独立董事信息库选聘独立董事[10]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的股东[25]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高人员的股东[25] 保密义务 - 独立董事对公司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直至秘密公开[23]
中船特气(688146) -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7-31 10:46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度适用于董秘、董办、董事、高管、核心技术人员等[5]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9] - 董事会秘书协调组织信息披露工作[9] - 董事会办公室是信息披露日常管理部门[10] - 各部门及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第一责任人[10] 信息披露义务 - 及时依法履行义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6] - 不能以新闻发布代替报告、公告义务[18]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等及时发布公告[19] 报告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23] - 半年度报告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23] 需披露情况 - 持股5%以上股东情况变化等需披露[13] - 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需披露[13] - 净利润同比升降50%以上需业绩预告[32] - 营业用主要资产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披露[40] - 重大诉讼、仲裁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比1%以上需披露[45] 信息保密 - 董秘负责信息保密并制定措施[16] - 加强未公开重大信息保密工作[57][58] 信息披露差错处理 - 查实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原因并更正[65] - 对重大差错调查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8] - 信息披露有误补充更正公告并问责[68][69] 其他规定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28] - 未披露报告停牌不超2个月且至少发3次风险提示公告[29]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每3年重审[36] - 提供担保被担保人未偿债15个交易日内披露[37] - 信息不确定可暂缓披露,属商业秘密可豁免[54]
中船特气(688146) -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
2025-07-31 10:46
投资者关系管理 - 目的是建立公司与投资者良性关系、树立良好市场形象[4] - 原则有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和诚实守信原则[5][6] - 执行主体包括董事长、总经理等相关人员[7] 沟通方式与内容 - 沟通方式有公司公告、股东会等多种形式[10] - 沟通主要内容涵盖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信息等[10][11] 工作职责 - 工作职责包括拟定制度、组织活动、处理诉求等[13] 信息披露与沟通渠道 - 应披露信息须第一时间在指定报纸和网站公布[14] - 需设立投资者联系电话等并保证畅通[14] - 应加强投资者网络沟通渠道建设和运维[14] 说明会相关 - 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应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5] - 需在年度报告披露后等根据情况召开业绩说明会[16] - 可通过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服务平台以多种方式召开[16] - 拟召开应在拟召开日前发布公告预告具体事项[17] - 董事会秘书和财务总监应参与,董事长、总经理等可出席[17] - 应邀请投资者参与,会前及会中开通提问渠道并答复[17] - 未网络实时公开的应在指定媒体或平台披露情况[18] 其他工作 - 应每月汇总投资者问答记录并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发布[18] - 可定期对相关人员开展系统性培训[18] - 应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18]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原制度废止[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