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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688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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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公告
2023-09-13 07:56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3-042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董监高目前的持股情况 3、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通知,计划以自有及自筹资金自 2023 年 9 月 14 日 起 6 个月内,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 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 本次增持主体包括:公司董事杜斌先生、董事、财务总监王华标先生、副总 经理李翔宇先生、副总经理耿安锋先生、副总经理马涛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易华荣先生、监事吴宇珺先生。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拟于 2023 年 9 月 14 ...
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易德伟、王华标、易华荣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09-11 04:38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0209 分 类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693952762000 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易德伟、 王华标、易华荣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3年2月28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业绩快报,预计公司2022年实现营业利润0.97亿元,利润总额1.24亿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0.74亿元。 2023年3月18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度业绩快报更正暨资产减值风险提示公告,修正后预计2022年营业利润 0.50亿元,利润总额0.7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 益后的净利润0.29亿元。2023年4月14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度经审计的营业利润0.64亿元, 利润总额0.7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4亿元,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 润0.31亿元。公司业绩快报披露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后的净利润与年度报告中披露 的经审计数据差异较大,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 二、 ...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2023-09-07 07:40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6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嘉必优生物 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易德伟、王华标、易华荣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3] 35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具体内容如下: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3-041 (二)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关联交易 2021 年 6 月 21 日,公司向参股公司澳大利亚法玛科营养有限公司增资 370 万 美元(约为 2,348.43 万元人民币)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总资产的 1.70%。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披露义务,直至 2023 年 3 月 17 日 才对上述关联交易补充审议并披露。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三 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易德伟作为 ...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加2023半年度生物制品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08-30 08:06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3-040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加2023 半年度生物制品行业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方式 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3 年 9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13:00-15:00 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一)会议线上交流时间:2023 年 9 月 7 日(星期四)下午 13:00-15: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线上文字互动 (三)线上文字互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 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9 月 6 日(星期三)16:00 前通过邮件形式将需要了解和 关注的问题提前发送至公司邮箱 zqb@cabio.cn。公司将在文字互动环节对投资者普 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8 ...
嘉必优(688089)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5 16: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为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易德伟,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为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999号[8][9] - 公司股票为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股票简称为嘉必优,代码为688089[9] - 公司成立于2004年9月22日,2019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注册资本16830.91万元[144] - 公司属于食品加工行业,主要经营ARA、藻油DHA及SA、天然β - 胡萝卜素等系列产品研发、生产与销售[144] 报告基本信息 -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声明保证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3][4] - 报告期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7] -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适用[5] - 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半年度报告真实性等情况[5] - 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规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5] 财务数据 - 2023年1 - 6月营业收入198,760,872.5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6.13%[10] - 2023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846,989.45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34%[10] - 2023年1 - 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48,338.0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77.95%[10] - 2023年6月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429,134,737.52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72%[10] - 2023年6月末总资产1,565,469,156.40元,较上年度末减少2.82%[10] - 2023年1 - 6月基本每股收益0.2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0.00%[10] - 2023年1 - 6月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97%,较上年同期增加0.40个百分点[10] - 报告期后公司总股份增加至168,309,120股,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以新股本摊薄计算[11] - 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合计12,055,056.82元[14] - 2023年上半年人类营养业务销售收入17,888.68万元,同比增长10.94%[51] - 2023年上半年动物营养业务销售收入664.99万元,同比增长29.52%[54] - 2023年上半年境外产品销售收入6004.29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为31.74%[57] -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9亿元,同比增加16.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84.70万元,同比减少30.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79.19万元,同比减少36.50%[67] - 营业成本1.17亿元,同比增加25.54%;销售费用1266.11万元,同比减少0.11%;管理费用1889.52万元,同比增加6.60%;研发费用1783.39万元,同比增加21.57%[6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4.83万元,同比减少77.95%;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5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48.76万元,同比减少130.12%[68] - 信用减值损失-308.33万元,同比减少380.03%;资产减值损失-482.89万元[68] -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6.13%主要系新国标实施导致国内ARA和DHA收入增长[68] - 营业成本同比增加主要系各类产品销售量较上年同期增加[68] - 财务费用变动主要系本期汇率波动造成汇兑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68] - 研发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持续加大了研发投入[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原因包括价格调整导致毛利降低、客户结构变化海外收入占比降低、研发等费用增加[72] - 营业外收入1208.4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31.14%,主要系帝斯曼现金补偿款[73] - 货币资金期末数3.21亿元,占总资产20.53%,较上年期末降35%,因支付募投项目款[73]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数6142.12万元,占总资产3.92%,较上年期末增87.26%,因新增银行理财产品[73] - 存货期末数1.25亿元,占总资产7.96%,较上年期末增52.95%,为境外客户备货[73] - 在建工程期末数9466.99万元,占总资产6.05%,较上年期末增90.9%,按募投项目进度投入[73] - 报告期投资额2500万元,上年同期6501.08万元,变动幅度-61.54%[76] - 苏州鼎石汇泽生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已投资3个项目,合计投资额1.2亿元,报告期损益-98.78万元[76] - 赣州润信金投合成生物股权投资基金合计投资额2000万元,报告期损益-1.71万元[76] - 武汉中科光谷绿色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营业收入1986.08万元,净利润467.55万元[77] - 嘉利多生物技术(武汉)有限公司营业收入861.40万元,净利润-404.18万元[77] - 嘉泽生物科技(武汉)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收997.02万元,同比增长3.35万元,增幅0.34%;净利润-8.73万元[78] - 嘉必优工程生物科技(湖北)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收299.97万元,同比增长0.02万元,增幅0.01%;净利润-0.05万元[78] - 广州利必多脂类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营收4847.39万元,同比增长2529.78万元,增幅109.15%;净利润-220.34万元[78] - 2023年半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81] - 2023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为321,317,279.12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494,327,449.16元减少[123] - 2023年6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61,421,201.73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32,800,000.00元增加[123] - 2023年6月30日存货为124,641,151.40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81,490,915.63元增加[123] - 2023年6月30日短期借款为5,004,637.10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30,029,166.67元减少[124] - 2023年6月30日应付账款为62,990,547.75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07,335,303.41元减少[124] - 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计为1,565,469,156.40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610,828,359.79元减少[124] - 2023年6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为123,508,572.87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80,442,660.24元减少[124] - 2023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19.88亿元,2022年同期为17.11亿元,同比增长16.13%[127] - 2023年上半年营业总成本16.52亿元,2022年同期为12.99亿元,同比增长27.10%[127] - 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计16.38亿元,2022年12月31日为16.79亿元,同比下降2.49%[126][127] - 2023年6月30日负债合计1.85亿元,2022年12月31日为2.35亿元,同比下降21.03%[126][127] - 2023年6月30日所有者权益合计14.52亿元,2022年12月31日为14.45亿元,同比增长0.54%[126][127] - 2023年6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7.65亿元,2022年12月31日为8.85亿元,同比下降13.65%[125] - 2023年6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8.73亿元,2022年12月31日为7.95亿元,同比增长9.72%[126] - 2023年6月30日流动负债合计1.81亿元,2022年12月31日为2.30亿元,同比下降21.12%[126] - 2023年6月30日非流动负债合计0.39亿元,2022年12月31日为0.47亿元,同比下降16.74%[126] - 2023年上半年研发费用1.78亿元,2022年同期为1.47亿元,同比增长21.57%[127] - 2023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182,755,956.64元,2022年同期为166,232,412.03元[130] - 2023年上半年营业利润为29,198,274.14元,2022年同期为45,741,372.60元[128] - 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为38,811,372.81元,2022年同期为56,764,023.80元[128] - 2023年上半年净利润为32,774,982.41元,2022年同期为47,966,788.72元[128] - 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846,989.45元,2022年同期为50,023,996.90元[128] - 2023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21元/股,2022年同期为0.30元/股[129] - 2023年上半年稀释每股收益为0.21元/股,2022年同期为0.30元/股[129] - 2023年上半年投资收益为3,627,413.94元,2022年同期为3,308,617.18元[128] - 2023年上半年公允价值变动收益为 -1,115,125.42元,2022年同期为 -2,527,331.35元[128] - 2023年上半年信用减值损失为 -3,083,276.90元,2022年同期为1,101,049.53元[128] - 2023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15亿元,2022年同期为24.46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4.16亿元,2022年同期为15.4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99亿元,2022年同期为9.05亿元[132] - 2023年上半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27亿元,2022年同期为29.54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1.81亿元,2022年同期为64.51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54亿元,2022年同期为-34.97亿元[133] - 2023年上半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9亿元,2022年同期为5.20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4亿元,2022年同期为0.05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5亿元,2022年同期为5.14亿元[133] - 2023年上半年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0.16亿元,2022年同期为0.51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6.93亿元,2022年同期为-20.27亿元[133] - 2023年上半年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3.20亿元,2022年同期为23.80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0.81亿元,2022年同期为14.72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9亿元,2022年同期为9.08亿元[134] - 2023年上半年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4.27亿元,2022年同期为29.54亿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42.16亿元,2022年同期为65.03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7.89亿元,2022年同期为-35.49亿元[134] - 2023年上半年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0.64亿元,2022年同期为5.00亿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0亿元,2022年同期为0.05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6亿元,2022年同期为4.95亿元[134] - 2023年上半年母公司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为0.16亿元,2022年同期为0.51亿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7.79亿元,2022年同期为-20.95亿元[135] - 2023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本期增减变动金额为1.02亿元,少数股东权益本期增减变动金额为0.25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本期增减变动金额为1.27亿元[136] - 2023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3.28亿元,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为1.60亿元[136] - 2023年上半年公司综合收益总额为47942027.02元,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为7653554.14元,利润分配为-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5 08:36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可能发生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或者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 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 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并按规定报送证券监管部门。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充分、完整,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六条 监事会应当形 ...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5 08:36
第一条 为了规范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 允性、合理性,充分保障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等其他相关主体 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的交易,包括《上海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 交易和日常经营范围内发生的可能导致资源或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公司应当建立健全交易与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交易与关 联交易的决策权限和审议程序,并在关联交易审议过程中严格实施关联董事和关 联股东回避表决制度。 公司关联交易行为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第四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 ...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5 08: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公司股份是 指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还包括记载在其信用 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 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内幕交易、操 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及限制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 让: (一)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一定期限内不转让并在该期限内的; (四)董监高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 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 6 个月的; (五)董监高因违反本所业务规则,被本所公开谴责未满 3 个月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08-25 08:36
证券代码:688089 证券简称:嘉必优 公告编号:2023-038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338 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 股)3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23.90 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16 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普通股(A 股)30,000,000.00 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17,00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68,673,892.62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8,326,107.38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
嘉必优: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2023年8月修订)
2023-08-25 08:36
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嘉必优生物技术(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科创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 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进行专户存储、使用和管理,做到 资金使用的规范、公开和透明。 第四条 公司董监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 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与、协助或纵容公司擅自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金,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