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炬网络(605398)
icon
搜索文档
新炬网络: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06-14 08:54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63,650.59万元,较2022年增长3.80%[18][56][65][75] - 2023年公司营业利润61,599,934.5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49%[18][75]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956.30万元,较2022年增长4.59%[18][56][66][75]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215.22万元,较2022年下降15.42%[56][68] - 2023年末货币资金93,992.80万元,较年初增长4.24%[58] - 2023年末应收票据66.31万元,较年初下降92.80%[58] - 2023年末短期借款1,501.12万元,较年初增长49.94%[61] - 2023年末应付票据893.33万元,较年初下降70.98%[61] - 2023年末应交税费748.65万元,较年初增长68.70%[61] - 2023年末股本11,661.65万元,较年初增长40.00%[64] - 2023年末资本公积50,871.90万元,较年初下降6.15%[64]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6.88万元,较2022年增加350.50万元[68]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42.09万元,较2022年增加3,980.54万元[68] - 2023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13,993,978.68元,现金分红占比23.49%[70] - 2023年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46,646,596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63,263,085股[71] 未来展望 - 2024年公司围绕IT数据中心运维主业开展工作[32] - 2024年坚持“产品 + 服务”双轮驱动业务模式,为企业数字基础设施提供运营支撑保障[33] - 2024年紧跟行业趋势,聚焦新一代人工智能技术变革与创新,推进产品和技术迭代升级[34] - 2024年拓展与行业伙伴合作维度与深度,参与行业标准制定与实施[35][36] - 2024年推进各行业客户市场拓展,打造智能运维标杆客户,扩大市场占有率[37] - 2024年公司监事会将履行监督职责,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49]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公司重视IT运维行业“AI+”战略方向,探索构建智能运维体[29] - 公司将持续优化全栈智能运维产品体系,提升运维能力[29] 其他新策略 - 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总额为60万元,较2023年度增加9%[86] - 2024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10万元/人/年,按实际任职时间计算[89] - 2024年度非独立董事年薪分基本年薪、年终绩效工资和年终项目奖金三部分[93] - 2024年度监事会主席酆耘基本年薪为33.60万元,另有年终绩效工资和年终项目奖金[97] - 2024年度公司监事陈莹津贴标准为10.00万元(税前)/年[100] - 2024年度公司监事田晨英基本年薪为22.80万元[103]
新炬网络: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6-04 07:43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2月20日[2] - 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2]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 - 10000万元[2][3]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56.26万股,占比0.4824%[2] - 累计已回购金额1232.8791万元[2] - 实际回购价格20.90 - 22.58元/股[2] 其他信息 - 2024年2月18日审议通过回购方案[3]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34.58元/股[3] - 5月8日首次回购,截至5月31日累计回购562600股[5]
新炬网络: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31 07:34
会议安排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5月24日发出[2] - 会议于2024年5月3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2] 参会情况 - 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9名[2] 议案审议 -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3] - 该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3]
新炬网络: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5-31 07:34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6月21日14点30分在上海普陀区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 - 网络投票2024年6月21日进行,交易系统与互联网投票时间不同[3][5]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12项议案,已提前审议通过并披露公告[6] 议案相关 - 6、7、8、9号议案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7] - 9号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关联股东含孙正暘等[7] 其他信息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4日,A股股东有权出席[11]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6月18日,有登记地点、电话和传真[12] - 会议会期半天,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14] - 会议有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和邮箱[14][15] - 会议涉及12项非累积投票议案[18]
新炬网络: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27 07:35
财报披露 - 2024年4月27日披露2023年年报、分配方案和2024年一季报[4] 说明会信息 - 2024年6月4日16:00 - 17:00举行业绩暨分红说明会[4][5][7] - 地点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方式为网络互动[5][7][3] - 参加人员含董事长等[7] 投资者参与 - 可在说明会时登录上证路演中心参与,会前可提问[7][3][8] - 联系人是董事会办公室,有电话和邮箱[10] - 会后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10]
新炬网络: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2024-05-24 09:02
减持计划 - 上海森枭原持股7307297股,占总股本6.27%,计划减持不超2332329股,不超总股本2%[3] - 减持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至7月9日[3] 进展情况 - 截至2024年5月24日时间过半,未减持,仍持股7307297股,比例6.27%[4][7] 其他说明 - 减持与此前披露一致,实施有不确定性,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7][8][9]
新炬网络: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024-05-08 09:07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2月20日[2] - 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2]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2] - 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 回购进展 - 累计已回购股数10.40万股,占比0.0892%[2] - 累计已回购金额233.4426万元[2]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22.37 - 22.58元/股[2] - 2024年2月18日审议通过方案[3] - 2024年5月8日首次回购104,000股,占比0.0892%[5] - 首次回购支付2,334,426.00元[5]
新炬网络: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07 08:21
回购方案 - 首次披露日为2024年2月20日[2] - 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2] - 预计回购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2] - 用途为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2] - 价格不超过34.58元/股[3] 回购进展 - 截至2024年4月30日未回购股份[5] - 累计已回购股数0万股,占比0.00%[2] - 累计已回购金额0万元[2]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0元/股至0元/股[2] 方案审议 - 2024年2月1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3]
新炬网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6 11:39
财务审计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控有效性[2]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重大方面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控[6] - 立信出具报告日期为2024年4月25日[8] 责任与风险 -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控建立、实施与评价[3] - 注册会计师对内控有效性发表意见并披露缺陷[4] - 内控有局限,推测未来有效性有风险[5] 年报报送 - 公司应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报送公示年报[9]
新炬网络:上海新炬网络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6 11:39
人员数据 - 2023年末立信合伙人数量为278人[2] - 2023年末立信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33人[2] - 2023年末立信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693人[2]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立信收入总额为50.01亿元[2] - 2023年度立信审计业务收入为35.16亿元[2] - 2023年度立信证券业务收入为17.65亿元[2] 客户数据 - 2023年度立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71家[2] 会议决策 - 2023年4月11日审议通过聘任立信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2] - 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2023年相关报告议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