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龄液压(605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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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职能部门按照如下分工承担对控股子公司管理的具体工作。 (一)财务部门牵头组织控股子公司设立的可行性研究,参与或负责子公司 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方案的提出。 (二)董事会秘书及所属机构负责拟定或审核投资协议、控股子公司章程; 负责与外派董事、监事日常联络;负责收集汇总控股子公司报送的其董事会决议、 股东会决议等重要文件及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 影响的信息,并会同财务部门提出关联交易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 (三)财务部门负责控股子公司投资款项支付,负责对其财务业务的指导, 负责对控股子公司须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收集和整理,并负责控股子公司的会计 并表、内部往来资金的管控及对其执行财务制度进行监督。 (四)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控股子公司年度经营目标的设置,负责本公司与控 股子公司之间业务流程的设置。 控股(参股)子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对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投资的控股子公司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确保控股子公司始终处于受控状 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江苏长龄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公司应在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或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 任董事会秘书。 第六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1 (一)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四) 符合证券监管机构及有关上市规则要求。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第一条 为了促进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化 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 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 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战略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4] 任期与会议规则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 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10]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10] 其他规定 - 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13]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4]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15] - 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19]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0] 公司时间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5年10月[21]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资产损失审批 - 单项资产原值10万元(含)以下资产损失由总经理审批[11] - 单项资产原值10 - 100万元(含)资产损失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实施[11] - 单项资产原值100万元以上资产损失经股东会表决通过后实施[11] 报表报出时间 - 月份会计报表应于月份终了后15天内报出[16] - 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120天内报出[16] - 控股子公司月份报表月终后8天、年度报表年终后45天报母公司[17] 会计报表编制 - 公司对其他单位投资占比超50%(不含)或有实质控制权,应编制合并会计报表[17] 账目核对 - 现金账须天天核对,银行账每月至少核对一次,会计账与有关职能部门每月对账[22] 会计档案管理 - 当年会计档案年度终了后财务保管一年,次年移交档案部门[26] - 会计档案保管期限分永久和定期两类,定期有3年、5年、10年、15年、25年[26] 会计资料交接 - 移交清册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7] - 接替人员应继续使用移交的会计资料,不得另立新账[8] - 临时离职或因病离岗会计恢复工作需办交接手续[9] 委托移交 - 经公司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批准,移交人员可委托他人代办移交,委托人担责[31] - 移交人员对所移交资料合法性、真实性担责[31] 制度执行与解释 - 本制度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3] - 本制度各项条款的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33]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统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 的认同和了解,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良性关系,提升公司的 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公司价 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投 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和《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动交 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 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回报 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行为指南,公司应当按照本制度 的精神和要求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董事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突发事件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突发事件管理策略 - 制定管理制度维护资产安全和经营秩序[2] - 处理遵循保护投资者利益等原则[4] 应急组织架构 -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任副组长[5] 预警与处理流程 - 预警信息由责任人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9] - 应急处理需快速启动机制并向监管部门汇报[11] 保障与纪律要求 - 做好通信等应急保障工作[13] - 相关人员遵守保密等纪律[13] 后续处理措施 - 可邀请专业机构协助解决[14] - 处理完毕后全面评估和总结[14] - 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17]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经理")的职责、权限,规 范其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行使《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赋予的职权,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工作细则所适用的人员范围为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 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另行规定。公司总经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义务,维护公司利益,实践和弘扬公 司的企业文化。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方面内外关系和 统揽全局的能力; (三)具有一定年限的企业管理或经济工作经历,熟悉本行业领域经营业务 和掌握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 (四)具有丰富的行业内从业经验和工作经历; (五)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正直公道,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进取精 - 1 - 第二章 经理的任职资格、任期与任免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事项 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的职责和程序,确保公司信息披露内 容的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 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及时向公司责任领导、董事会秘 书、董事长进行报告的制度,确保董事会秘书第一时间获悉公司重大信息。 第三条 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务人包括如下人员和机构: 1、公司董事会秘书; 2、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3、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各部门及各所属公司的负责人,即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各所属全资 控股公司负责人和委派到参股公司的负责人为该部门和该公司重大事项报告义 务人;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行 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等事项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五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 司法》第一百一十三条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 时股东会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 ...
长龄液压(605389) -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2025-10-23 09:31
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 向控股(参股)子公司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对外投资行为,切实保障公司作为法人 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江苏长龄液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订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外派董事、监事",是由公司董事会按本办法规定 的程序,向公司控股、参股子公司或者控股、参股的其它实体委派董事、监事。 外派董事、监事代表公司行使《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本办法赋予董事、监事 的各项职责和权力,必须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利益。 (一)有《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监事情形; 第三条 公司各职能部门应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管理文件的相关规定,将 其管理职能延伸至控股(参股)子公司和控股(参股)的其它实体。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按其职责,检查监督公司外派董事、监事活动的规范性、合法性。公司 计划财务部负责收集整理对外投资企业须公开披露的财务信息,具体实施对外投 资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