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普股份(605255)

搜索文档
天普股份: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52
股东会职权范围 - 股东会作为公司权力机构,依法行使包括选举和更换董事、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修改公司章程、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审议担保事项、审议重大资产交易(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审议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等职权 [1]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3]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需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结果 [13] 股东会类型及召开要求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且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在出现法定情形时2个月内召开 [2] - 公司无法按期召开股东会时需向证监会派出机构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原因 [2] - 召开股东会需聘请律师对会议程序、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2] 股东会召集程序 - 董事会负责在法定期限内召集股东会 [3]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意见 [3] - 审计委员会可书面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若不同意或未反馈则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 [4] - 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需在10日内反馈,若不同意或未反馈则股东可向审计委员会提议,审计委员会未在5日内通知的,连续90日以上持股10%的股东可自行召集 [5] - 自行召集股东会需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且召集时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 [5] - 董事会需配合自行召集的股东会并提供股东名册,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6][12] 股东会提案与通知 - 提案内容需符合股东会职权范围且符合法律法规,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会议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 [7] - 召集人需在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通知股东,通知需完整披露提案内容及所需资料 [8] - 会议通知需包含会议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与会议间隔不超过7个工作日)、提案列表、股东权利说明、联系人信息及表决方式 [8] - 会议通知不得无正当理由延期或取消,若延期需在原定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原因 [9] 股东会召开与表决 - 会议以现场形式召开,并可提供网络等方式便利股东参与,股东可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9] - 网络表决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前一日下午3:00且不得迟于当日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结束日下午3:00 [9]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出席,公司不得拒绝,每股享有一表决权(类别股除外) [10] - 股东需持有效证件出席,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需由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出席 [11] - 会议主持人由董事长担任,特殊情况由董事推举或审计委员会/股东推举代表主持 [12] -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表决总数,公司自有股份无表决权 [12][13] - 选举董事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特别在单一股东持股30%以上或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需采用 [13][14] - 表决需逐项进行,同一表决权仅一种方式有效,重复表决以第一次为准 [15] - 表决结果由律师和股东代表共同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网络投票股东可查验结果 [15] - 决议需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人数、持股比例、表决结果及决议详情 [16] 会议记录与决议执行 - 会议记录需记载会议详情、出席人员、表决结果、质询内容等,并由董事、秘书、召集人等签名,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 [17] - 股东会需连续举行直至形成决议,因故中止需尽快恢复或终止并公告 [17] - 新任董事在选举提案通过后按公司章程就任,分红方案需在会议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 [17] - 回购普通股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并在次日公告 [18] 规则效力与解释 - 股东会决议违反法律法规则无效,程序或内容违规时股东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 [18]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可修订并报股东会批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19][20]
天普股份: 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52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为Ningbo TIP Rubber Technology Co, Ltd 注册地址为宁波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号 邮政编码315600 [3] -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由宁波市天普橡胶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 在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226695095607B [3] - 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52万股 于2020年8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3]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08万元 股份总数为13408万股 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3][8] 公司经营宗旨与范围 - 公司经营宗旨为采用先进技术设备和科学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档次 积极开发新产品 充分利用制度优势改善内部机制 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拓展国内外经营渠道 合法经营回报股东 [5] - 公司经营范围为橡塑制品研发制造加工 汽车零部件摩托车零部件五金制品塑料机械机械配件模具制造加工 机动车维修广告服务企业管理咨询 自营和代理货物与技术进出口 [5][6] 股份结构及发行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8380万股 每股金额1元 发起人浙江天普控股有限公司认购6280万股占注册资本74.94% 尤建义认购900万股占10.74% 宁波市天昕贸易有限公司认购380万股占4.53% 宁波市普恩投资管理合伙企业认购380万股占4.53% 王国红认购100万股占1.20% [7] - 公司股份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同类股份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同类别股份发行条件和价格相同 [7] -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集中存管 [7][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股东权利包括获得股利利益分配 请求召开参加股东会行使表决权 监督公司经营提出建议质询 转让赠与质押股份 查阅复制章程股东名册会议记录财务报告 参加剩余财产分配 要求公司收购异议股份 [13] - 股东义务包括遵守法律法规章程 依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款 不得抽回股本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 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损害债权人利益 [1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 [14] 股东会运作机制 -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是公司权力机构 职权包括选举更换董事决定报酬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增加减少注册资本 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变更形式 修改章程 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审议担保事项资产交易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 [19] -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 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 [22] - 股东会通知包括会议时间地点期限 审议事项提案 股东出席委托代理人说明 股权登记日 会务联系人信息 网络表决时间程序 [26] 董事会组成与职责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董事2名 设董事长1人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46]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报告工作 执行股东会决议 决定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 制订增加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上市方案 拟订重大收购合并分立解散变更方案 决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抵押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 决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决定聘任解聘经理董事会秘书高级管理人员决定报酬奖惩 制订基本管理制度 制订章程修改方案 管理信息披露 提请聘请更换会计师事务所 [4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 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51] 独立董事制度 - 独立董事需保持独立性 不得在公司或附属企业任职 不得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是前十名股东 不得在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 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附属企业任职 不得与公司有重大业务往来 不得为公司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服务 [54] - 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上市公司董事资格 符合独立性要求 具备5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工作经验 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无重大失信记录 [56] - 独立董事职权包括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审计咨询核查 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 对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56] 公司治理特色 - 公司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 为党组织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5] - 公司设置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 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其中独立董事2名 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57] -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机制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先认可 [58]
天普股份: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52
总则与独立董事定义 -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旨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保护股东利益 规避决策风险 依据《公司法》《独董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定 [1] - 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 且与公司及主要股东无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董事 需保持独立客观判断 [2] -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 需发挥决策参与 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3]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 确保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职 [4] - 独立董事需持续学习证券法律法规 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资格要求 [5] - 董事会中独立董事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 且至少包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需满足注册会计师资格 高级职称或五年相关工作经验等条件 [6] - 董事会设审计 提名 薪酬与考核 战略委员会 其中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需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需独立董事过半数且由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 [7] 独立性与资格限制 - 独立董事需符合独立性要求 禁止任职人员包括公司附属企业员工 持股1%以上或前十名股东及其亲属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任职人员等 [8] -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无重大失信记录 最近36个月内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处罚或交易所公开谴责 [9] - 独立董事需每年进行独立性自查 董事会需每年评估并披露独立性专项意见 [10] 提名选举与更换机制 - 独立董事可由董事会或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提名 经股东会选举决定 提名人需避免提名利害关系人 [11] - 选举独立董事需实行累积投票制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披露 [12] - 独立董事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 连任不得超过六年 连续任职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再被提名 [13] - 独立董事辞职导致比例不足时 需继续履职至新董事就任 公司需在60日内完成补选 [14] 职责与特别职权 - 独立董事需对关联交易 承诺变更 收购决策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行使职权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15] - 独立董事可独立聘请中介机构 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 提议董事会会议 公开征集股东权利等 [16] - 独立董事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 公司需在披露决议时同步公开异议意见 [17] 履职保障与支持机制 - 公司需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 人员支持和必要资源 董事会秘书需确保信息畅通 [18] - 公司需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 及时提供会议资料 原则上不迟于会议前三日提供专委会材料 [19] - 独立董事履职遭遇阻碍时可向董事会报告 仍无法解决时可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告 [20] - 公司需承担独立董事履职所需费用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拟定并经股东会审议 [21]
天普股份: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52
总经理任职资格与职权 - 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董事可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职位 [1][2] - 禁止任职情形包括无民事行为能力 因经济犯罪被判处刑罚且执行期满未逾五年 对破产企业负有个人责任未逾三年 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被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等八类情况 [1] - 总经理任期每届三年并可连任 对董事会负责 职权包括主持生产经营管理 组织实施年度经营计划 拟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制定基本管理制度 提请聘任或解聘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等 [2] -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若不能履行职权时由董事会指定副总经理或董事代行职责 [2][6] 重大交易决策权限 - 重大交易类型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 对外投资 提供财务资助或担保 租入租出资产 债权债务重组等十二类事项 [4]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权限为交易资产总额占最近审计总资产低于10%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净资产低于10%或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交易成交金额占净资产低于10%或不超过1000万元 交易利润占净利润低于10%或不超过100万元等六项标准 [3] - 财务资助与担保事项需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规定 指标计算中负值取绝对值 [3][4] 日常交易与关联交易决策 - 日常交易包括购买原材料 接受劳务 出售产品 提供劳务 工程承包等六类经营活动 [5] - 日常交易决策权限为合同金额占最近审计总资产低于50%或不超过5亿元 或占最近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低于50%或不超过5亿元 [4] - 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为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低于30万元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低于300万元或占最近审计净资产绝对值低于0.5% [6] - 超限额交易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合同由董事长签署或授权总经理签署 [6] 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 - 会议由总经理召集主持 参会人员包括总经理 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 各部门第一负责人及议题相关人员 [7] - 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并可临时召开 各部门汇报运营情况并讨论日常经营管理 [7] - 会议需提前两天通知 总经理参考表决结果进行最终决策并形成会议纪要 决策与表决不一致时需阐明依据 [7] - 会议记录包含日期 地点 主持人 出席人员 议题 发言要点及表决结果 保存期不少于十年 [8] - 会议决议由专人落实催办 总经理定期调度检查 参会人员需遵守保密规定 [8][10] 总经理义务与报告机制 - 总经理需勤勉尽责 具备必要知识技能 保证履职时间 严格执行股东会及董事会决议 [11][13] - 发现决议执行存在风险时需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提请披露 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需立即纠正并报告董事会或交易所 [13] - 需定期向董事会提交经营管理工作报告 按需报告重大合同签订 资金运用及经营盈亏情况 [13] - 董事会闭会期间需向董事长报告经营计划实施 决议执行 合同签订 资金运用及投资项目进展等情况 [14] 辞职与离职管理 - 总经理可提前辞职 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需说明辞职时间 原因 职务及后续任职情况 [12] - 非任期届满离职需将报告报审计委员会备案 涉及违法违规时需说明事项并向监管机构报告 [12] - 离职后需完成未尽事宜 保守公司秘密 履行不竞争义务 [12] 细则实施与解释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总经理可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并报董事会批准 [14]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与法律或公司章程冲突时以后者为准 [14]
天普股份: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52
董事会组成与职权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2名,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2] -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或证券事务代表兼任负责人并保管印章[2] - 董事会职权包括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决定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制订利润分配方案、拟订重大收购及合并方案等共15项法定职权[2][4] 专门委员会设置 -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等相关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并提交提案[4] - 重大投资项目需组织专家评审并报股东会批准,超出董事会权限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 会议召开机制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提前10日书面通知[5] - 临时会议需在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审计委员会提议等8种情形下召开[8] - 紧急情况下可通过电话或口头方式通知,但需在会议上说明理由[7] 提案与表决规则 - 提案需属于董事会职权范围并附带相关材料,董事长需在10日内回应临时会议提议[8]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记名方式,决议需超过全体董事半数赞成,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5] - 董事需对关联交易等4类情形回避表决,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时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8] 会议记录与档案管理 - 会议记录需包含会议届次、出席人员、表决结果等8项内容,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20] - 会议档案包括会议材料、授权委托书、录音资料等,保存期限为十年以上[20] - 董事会决议公告前所有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董事长需督促决议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21]
天普股份: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52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 - 董事会秘书需具备良好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具备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及工作经验 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资格证书 [1] - 禁止聘任最近3年受证监会行政处罚 或受交易所公开谴责/3次以上通报批评的人士担任董事会秘书 [1] - 上海交易所有权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提出异议 公司不得聘任被异议候选人 [2] 董事会秘书核心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包括组织制定信息披露制度 协调信息披露工作 并督促公司及相关方遵守规定 [3] - 管理投资者关系 协调与监管机构、投资者、中介及媒体的沟通 同时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并负责会议记录 [3] - 负责信息保密工作 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立即报告交易所 并关注媒体报道以督促公司回应问询 [3] - 组织董事及高管进行法律法规培训 协助其了解信息披露职责 并督促遵守相关规定及承诺 [3] - 负责公司股票及衍生品变动管理 协助公司治理机制建设 包括内控制度建立和避免同业竞争 [3][4] - 管理股权事务 包括保管股东持股资料 办理限售股事项 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股份买卖规定 [4] - 协助制定资本市场发展战略 筹划再融资或并购重组事务 并组织规范运作培训 [4] 董事会秘书履职保障 - 公司需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履职便利条件 董事、财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管应支持配合其工作 [5] - 董事长需保障董事会秘书知情权 不得阻挠其依法行使职权 并在接到重大事项报告后要求及时披露 [5] - 董事会秘书有权了解公司财务经营情况 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会议 查阅文件并要求提供资料 [5] - 公司召开总经理办公会等重大会议需及时告知董事会秘书列席并提供会议资料 [5] - 董事会秘书应配合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 并负责收集整理董事会审议议案 [6] 董事会秘书任免与考核 -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任期3年可连任 空缺需在3个月内补聘 [7] - 聘任后需及时公告并向交易所提交推荐书、简历、学历证明、聘任书及通讯方式等资料 [7] - 公司需设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 在其不能履职时代为履行职责 [8] - 解聘董事会秘书需有充分理由 不得无故解聘 解聘或辞职需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8] - 出现资格不符、连续3个月不能履职、重大错误或违规造成损失等情况时 公司需在1个月内解聘 [8] - 董事会秘书离任需接受审查并办理移交手续 否则仍需承担职责 且需签订保密协议 [9] - 空缺期间董事会需指定董事或高管代职 超3个月时由董事长代职并在6个月内完成聘任 [9] - 董事会秘书需参加监管机构后续培训 其报酬和奖惩由董事会决定并考核 [10]
天普股份: 天普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52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3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珊召集主持[1] - 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5年8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1] - 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决议合法有效[1] 半年度报告审议 - 监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认为报告编制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2] - 半年度报告披露信息真实反映公司2025年上半年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无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2] - 参与报告编制审议人员未违反保密规定 报告内容格式符合证监会及上交所要求[2]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以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62,415,275.28元 现金分红金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达89.01%[2] - 分配方案不送红股 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以后年度[2] - 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方案合理且符合股东长远利益[3]
天普股份: 天普股份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52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类型为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由董事会召集 [2] -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14点30分 地点位于公司三楼会议室 [1] - 股权登记日确定为2025年9月10日 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有权出席 [5] 投票安排 - 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 -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 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9:15-9:25,9:30-11:30及13:00-15:00 互联网投票平台时间为9:15-15:00 [1]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账户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需按上交所相关规定执行 [1] 会议审议事项 - 议案已经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2] - 公告内容详见2025年8月29日《中国证券报》及上交所网站披露 [2] - 本次会议无需要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 [2] 参会登记方式 - 登记时间截止至2025年9月16日前工作日8:00-11:30 [6] - 登记地点为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号天普股份董秘办 [6] - 支持现场登记或通过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需提供股东身份证明文件及账户信息 [6] 会议联系方式 - 联系人吴萍燕 联系电话0574-59973312 传真0574-65332996 [6] - 电子邮箱tip@tipnb.com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金龙路5号 [6] - 会议期半天 参会股东需自行承担交通和食宿费用 [6]
天普股份: 天普股份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40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8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应出席董事5名 实际出席5名 会议由董事长尤建义主持 [1] 半年度报告及利润分配 - 董事会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报告已编制并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 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 以权益分配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 [2] - 截至2025年6月30日 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62,415,275.28元 现金分红总额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89.01% [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公司取消监事会设置 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并废止监事会相关制度 [3] - 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进行调整 [3] 内部管理制度修订 - 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22项现行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及最新法律法规要求 [5] - 其中子议案4.01至4.09项制度修订尚需提交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 董事会成员及高管变动 - 补选冯一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6] - 聘任沈伟益为公司财务总监 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 [6]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 - 冯一东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沈伟益担任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7][8] - 调整后审计委员会由蒋巍(主任委员)、陈琪、冯一东组成 战略委员会由尤建义(主任委员)、陈琪、沈伟益组成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蒋巍(主任委员)、陈琪、沈伟益组成 [8] 临时股东会安排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需股东会通过的议案 [8][9]
天普股份: 天普股份关于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辞职暨补选董事并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财务总监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9 16:39
核心管理层变动 - 公司董事兼财务总监陈丹萍因个人原因辞职 于2025年8月28日离任 辞去董事 财务总监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离任后不再担任任何职务[1][2] - 原定任期至2027年9月1日 因辞职导致董事人数低于法定要求 陈丹萍需继续履行董事职责直至新董事就任[2][3] 董事补选安排 - 提名冯一东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现任公司材料技术部部长 大专学历 1970年1月出生 无持股及关联关系[3][5] - 冯一东曾任宁海县第一建筑公司施工员 宁波天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及天普有限材料技术部部长等职 未受过监管处罚或纪律处分[5] - 该任命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任期自股东会批准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3] 财务总监任命 - 聘任沈伟益为新任财务总监 于2025年8月28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4] - 沈伟益1980年9月出生 本科学历 助理会计师 中共党员 现任公司董事及上海天普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财务副总[5] - 曾任平湖星达窗饰制品有限公司出纳 东海天普汽车零部件(上海)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天普财务部长等职 无持股及关联关系[5]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调整 - 战略委员会调整为尤建义(主任) 陈琪 沈伟益[4]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调整为蒋巍(主任) 陈琪 沈伟益[4] - 审计委员会调整为蒋巍(主任) 陈琪 冯一东[4] - 提名委员会保持陈琪(主任) 尤建义 蒋巍[4] - 调整需待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过董事补选议案后生效[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