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华生科技(605180)
icon
搜索文档
华生科技(605180)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46
担保对象要求 - 被担保方(非全资子公司)需连续经营且盈利两年以上,无逾期还贷记录[4] 担保方式 - 公司对外担保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方式[4] 管理部门职责 - 财务中心负责经办手续和跟踪管理[7]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提供法律意见,处理纠纷并监督业务[7][10] - 证券投资部负责披露经审议批准后的担保事项[12] - 审计部监督检查担保业务运作[14] 审批规则 - 董事会审批担保须经出席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由股东会审批[9]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由股东会审批[10]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批[10] 工作程序 - 对外担保工作程序包括申请、评估、审批、签约和合同管理[13] 责任制度 - 建立担保业务责任追究制度,追究重大决策失误等相关人员责任[14] - 不按规定运作致公司损失,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移交司法[1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6]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16]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股东会审议通过实施[16]
华生科技(605180)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1:46
会议资料 - 董事会办公室需提前至少3日将信息送达委员,超三分之一委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缓开或缓议[2] 委员会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4] 任期规则 -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提名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书面表决[13] 材料保管 - 提名委员会会议材料由董事会秘书归档保管十年[14]
华生科技(60518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1:46
股份转让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6][7]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7] - 减持特定股份时,连续90日内集中竞价减持不超公司股份总数1%,大宗交易减持不超2%,协议转让单个受让方受让比例不低于5%[9]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将股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10]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年度、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1]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1] 信息申报与报告 - 董事和高管应在新任任职事项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3]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4] - 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减持股份,应在首次卖出前15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未实施完毕,应在相应时间2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15] 管理职责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信息,办理网上申报,季度检查股票买卖披露情况[17] 其他规定 - 董事和高管买卖公司股票前可向董事会办公室咨询或要求协助查询[17] - 董事和高管持股比例及变动比例达规定,应按相关法规履行报告和披露义务[17]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19] - 制度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时,以相关规定为准[19] - 制度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负责解释和修改[19]
华生科技(605180)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1:4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事需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担任[5]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可连选连任[6] 会议相关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17] - 特定情况主任委员7日内签发会议通知[17] - 董事会秘书会议召开前3日书面送达通知,紧急情况不受限[17]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8]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9] - 一般现场召开,特殊情况经主任委员同意可通讯召开[19] 履职与职责 - 委员连续2次未出席等情况视为不能履职[18] -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中协调审计时间、审核财务信息等[14] - 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审计时间后通知财务负责人[15] - 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审计后提交审核表决,形成决议提交董事会[15] 其他 - 三分之一以上委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提出缓开或缓议[19] - 可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20] - 董事会秘书负责日常联络等工作[22][2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制作并管理保存[25][26]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9]
华生科技(60518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1月)
2025-10-29 11:46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三分之一以上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六年[9]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5] - 工作记录及资料至少保存10年[19]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关联交易等特定事项需经专门会议审议[12]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3] 独立董事监督职责 - 对重大事项出具意见应含基本情况等内容[14] - 发现问题应尽职调查并报告[15][16] 独立董事述职与报告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 应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16] 独立董事职务解除与补选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9] - 辞职致比例不符要求,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0]
华生科技(605180)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
2025-10-29 11:4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 股东会通知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召开应在5日内发通知[7][8]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会前10日提临时提案[12] - 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12] - 年度股东会提前20日、临时股东会提前15日通知股东[13] 会议相关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4]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14] 决议通过条件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21] - 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22]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22] 董事选举 - 董事候选人由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书面提名[24] - 特定情况应采用累积投票制,得票少于参加股东所持股份数二分之一者不得当选[25][26] 表决权相关 - 违规买入股份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3] - 董事会等可征集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23] - 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其股份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6] 其他规定 - 非经特别决议不与非董高人员订立管理合同[37]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9] - 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0] - 以减资为目的回购普通股应在决议次日公告[3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决议[30]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批关联交易权限按规定执行[33] - 规则作为章程附件,冲突时以相关规定为准[36] - 规则由董事会拟订,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36]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6] - 浙江华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规则时间为2025年11月[37]
华生科技(605180)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0-29 11:46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7] - 董事会须在股东会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7] 现金分红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2] - 资产负债率高于70%时可暂不分配利润[12] - 成熟期无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4] - 成熟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4] - 成长期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4] 其他 - 未来12个月累计支出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视为重大投资[13]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表决权2/3以上通过[17]
华生科技(605180)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11月)
2025-10-29 11:46
选聘规定 -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2] - 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具备独立主体资格、良好执业质量记录等条件[3] - 过半数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可向董事会提聘请议案[6] 选聘方式 - 选聘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续聘可不公开选聘[6][7] 分值权重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8] 费用计算 - 审计费用报价得分按公式计算,以报价平均值为选聘基准价[8] 选聘程序 - 选聘程序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要求、事务所报送资料等[9] 费用说明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需说明金额等情况[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业务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0] 文件保存 - 选聘等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为选聘结束起至少十年[11] 解聘通知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15天通知[12] 选聘时间 - 公司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13] 改聘要求 - 公司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需在公告中详细披露改聘原因等信息[13] - 出现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重大缺陷等情况公司应改聘[12] 改聘流程 - 年报审计期间出现改聘情形,审计委员会需尽职调查后提议召开股东会选聘[12] - 董事会审议通过改聘议案后发股东会会议通知,允许前任陈述意见[12] 违规处理 - 审计委员会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处理[15] 不再选聘 - 承担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有未按时完成审计等行为公司不再选聘[18] 制度施行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
华生科技(60518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2025-10-29 11:46
薪酬制度 - 制度旨在发挥董事和高管积极性,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1] - 董事、高管薪酬由基本与绩效薪酬组成,按不同方式发放[2] - 不同类型董事薪酬及发放方式有别[1][2] - 薪酬为税前,公司代扣个税[3] - 特定情形公司可止付、追索、扣回薪酬,制度经股东会通过生效[3]
华生科技(605180)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11月)
2025-10-29 11:46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自然人属于关联方[5][6] 关联交易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除担保外)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0] - 虽属董事会有权实施的关联交易,但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需股东会审议[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除担保外),需董事会审议[10]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除担保外),需董事会审议[10] 关联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按规定披露并履行审议程序[13] -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13] - 公司实际执行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按超出金额重新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13] 关联交易定价 - 关联交易定价顺序适用国家定价、市场价格和协商定价原则,无国家和市场价格时按成本加合理利润确定,无法确定则双方协商[15]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需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9] 决议有效性 - 关联董事或股东未披露关联关系或回避表决,不影响非关联股东表决结果时决议有效,影响则无效需重新表决,已实施且裁判应履行的,董事及股东对公司损失负责[20] 利益保护 - 董事及高管关注公司是否被关联方侵占利益,发现异常提请董事会采取措施,公司每季度末向独立董事提供当期财务报表[21] - 关联方占用或转移公司资源造成损失,董事会及时采取保护性措施[21] 办法生效 - 本办法自股东会决议通过日起,视作对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的有效补充[23] - 本办法由董事会制定、修改,报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3] - 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