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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华集团(6039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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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华集团:吉华集团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8-27 09:2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9月12日9点30分召开[3] - 会议地点为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吉华集团会议室[3]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6日[15]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6] - 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6] - 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时间为9:15 - 15:00[6] 审议议案 - 审议开展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等议案[8] - 议案内容于2024年8月28日披露[8] 其他信息 - 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为9月11日9:00 - 11:00、13:00 - 17:00[16] - 联系电话为0571 - 22898137,传真为0571 - 22898600,邮箱为jhgroup@jihuadyes.com[18]
吉华集团:吉华集团关于2024年1-6月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2024-08-27 09:25
业绩总结 - 公司披露2024年1 - 6月主要经营数据[1] - 2024年1 - 6月染料及中间体营业收入648,502,306.04元,2023年同期为744,245,402.65元[2] - 2024年1 - 6月硫酸营业收入4,812,897.98元,2023年同期为85,548.06元[2] 产品数据 - 2024年1 - 6月染料及中间体产量35,991.96吨,2023年同期为33,941.93吨[2] - 2024年1 - 6月染料及中间体销量35,218.73吨,2023年同期为35,287.20吨[2] - 2024年1 - 6月硫酸产量0.00吨,2023年同期为55.88吨[2] - 2024年1 - 6月硫酸销量10,549.89吨,2023年同期为1,380.99吨[2] 其他 - 报告期内无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5]
吉华集团(603980)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7 09:2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A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吉华集团,代码603980[16] - 公司法定代表人是邵辉,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均为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新世纪大道1766号[12][14] - 公司所处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中国染料生产占世界近70%产能,浙江是最大染料生产基地[21] - 公司属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主要经营染料、中间体等研发、生产和销售[85] - 公司将11家公司纳入2024年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85] - 公司注册资本7亿元,股份总数7亿股,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85] 财务数据概述 - 公司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766,963,227.71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26%[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0,074,304.34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64.00%[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3,016,757.23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6.46%[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268,943.11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7.92%[18]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859,062,199.77元,较上年度末减少0.72%[18]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4,445,114,472.76元,较上年度末减少1.88%[18] - 2024年1 - 6月基本每股收益0.143元/股,上年同期 - 0.054元/股,同比增长364.81%[19] - 2024年1 - 6月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21%,上年同期 - 0.912%,增加3.433个百分点[1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合计1.13亿元,其中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1.59亿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412.11万元[19][20] - 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7.67亿元,同比减少10.26%,归母净利润1亿元,同比增加364%[24] - 营业成本6.81亿元,同比减少13.71%;销售费用1195万元,同比减少10.16%;研发费用1754万元,同比减少55.69%[25]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527万元,同比增加217.9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44亿元,同比减少25.06%[25]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7197万元,同比增加29.18%[25] - 报告期内确认资产处置收益1.5939亿元,对业绩影响较大[27] - 货币资金期末数10.21亿元,较上年期末增加31.86%;应收款项期末数4.46亿元,较上年期末增加67.54%[27] - 存货期末数5.31亿元,较上年期末减少2.95%;固定资产期末数8.20亿元,较上年期末减少6.99%[27] - 在建工程期末数2194万元,较上年期末增加127.47%;合同负债期末数4889万元,较上年期末减少35.39%[27] - 股票期末数3346万元,较期初减少2292万元;其他期末数1.21亿元,较期初增加2000万元[31] - 债券期末数1.36亿元,较期初减少6899万元;私募基金期末数2975万元,较期初减少2835万元[31] - 2024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7.67亿元,较2023年同期的8.55亿元下降10.26%[71] - 2024年上半年营业总成本7.61亿元,较2023年同期的8.92亿元下降14.70%[71] - 2024年上半年营业利润1.41亿元,而2023年同期亏损4068.26万元[73] - 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9729.59万元,2023年同期净亏损3729.86万元[73] - 2024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0.143元/股,2023年同期为 -0.054元/股[73] - 2024年流动资产合计25.30亿元,较上期的26.71亿元略有下降[69] - 2024年非流动资产合计12.16亿元,较上期的12.09亿元略有上升[69] - 2024年负债合计1.74亿元,较上期的1.82亿元略有下降[70] - 2024年所有者权益合计35.72亿元,较上期的36.98亿元略有下降[70] - 2024年研发费用1753.51万元,较2023年同期的3957.48万元下降55.70%[71] - 2024年上半年营业收入640,717,402.86元,2023年上半年为736,932,592.52元[74] - 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2,372,798.16元,2023年上半年为13,585,562.14元[74] - 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405,011,754.47元,2023年上半年为390,316,331.36元[75] - 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29,742,811.36元,2023年上半年为454,148,928.28元[75] - 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5,268,943.11元,2023年上半年为 - 63,832,596.92元[75] - 2024年上半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30,778,922.13元,2023年上半年为990,040,560.43元[76] - 2024年上半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6,482,322.20元,2023年上半年为664,044,940.35元[76] - 2024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44,296,599.93元,2023年上半年为325,995,620.08元[76] - 2024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未明确给出,2023年上半年为 - 71,971,668.24元与 - 101,631,822.41元[76] - 2024年上半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未明确给出,2023年上半年为248,915,251.37元与167,040,374.87元[76] - 2024年上半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173,605,359.40元,2023年同期为64,428,911.09元[77] - 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3,218,843.74元,2023年同期为106,217,614.44元[77] - 2024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0,727,932.63元,2023年同期为 - 57,405,098.92元[77] - 2024年上半年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339,465,654.62元,2023年同期为802,575,544.03元[78] - 2024年上半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51,800,886.51元,2023年同期为322,356,718.17元[78] - 2024年上半年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8,701,974.72元,2023年同期为306,196,750.00元[78] - 2024年上半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8,701,974.72元,2023年同期为 - 206,156,621.49元[78] - 2024年上半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3,826,844.42元,2023年同期为58,794,997.76元[78] - 2024年上半年所有者权益合计较期初减少33,238,797.36元[79] - 2024年专项储备本期提取4,142,375.66元,本期使用 - 3,810,446.96元[80] - 公司2024年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为4197986197.33元,期末为4101583354.31元,本期减少96402843.02元[81][82]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未分配利润减少93907175.45元[81] - 公司2024年上半年专项储备本期提取2944008.98元,本期使用2999029.54元,最终减少55020.56元[82] - 母公司2024年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为3698195130.99元,期末为3572097148.87元,本期减少126097982.12元[83] - 母公司2024年上半年库存股增加80970218.08元[83] - 母公司2024年上半年未分配利润减少45127764.04元[83] - 母公司2024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2372798.16元[83] - 母公司2024年上半年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使所有者权益减少80970218.08元[83] - 母公司2024年上半年利润分配使所有者权益减少47500562.20元[83] - 公司实收资本(或股本)为700000000元,本年期初和期末无变化[81][82][83] - 公司 2024 年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为 35.249537805 亿元,期末为 34.8253934264 亿元,减少 4241.443786 万元[84] - 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综合收益总额为 1358.556214 万元,利润分配 5600 万元[84] 子公司财务情况 - 江苏吉华化工有限公司上半年营业总收入4837.22万元,净利润-3770.50万元[32] - 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上半年营业总收入63312.40万元,净利润3384.86万元[32]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转增 - 公司不进行半年度利润分配,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4] - 公司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38] 风险提示 -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5] - 公司面临原材料价格波动、环保、宏观经济波动等多种风险[33][34][35] 股东大会情况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月29日召开,审议通过1个议案[36]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3月18日召开,审议通过1个议案[36]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于5月20日召开,审议通过19个议案[36] 人员变动 - 殷健离任董事会秘书,沈迪利被聘任为董事会秘书[38] - 来兴扬离任独立董事,吴绵化当选独立董事[38] - 单波离任监事,李咪咪当选监事[38] 环保相关 - 2024年1 - 6月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排放污水519682吨,COD累计排环境量31.18吨,氨氮累计排环境量1.3吨,满足排污许可要求[40] - 2024年1 - 6月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二氧化硫排放1.5079吨,氮氧化物排放6.9110吨,颗粒物排放3.3103吨,VOCs排放0.1414吨,满足排污许可要求[40] - 2024年1 - 6月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共产生主要固废4300.2925吨,危险固废总处置量4217.6625吨[40][41] - 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有1处废水标准化排放口,29处各类废气排放口[40] - 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环保设施有1套5000吨/日污水处理设施、3套1000吨/日高浓度酸性母液水MVR处理设施等[42] - 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完成国家版排污许可证的延续[43] - 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2023年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并备案,2024年6月组织培训和演练[44] - 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制定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每季度按排污许可规定委托监测一次并公开结果[45] - 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标准,废气排放执行多种对应标准[40] - 报告期内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未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46] - 2024年上半年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杭州吉华江东化工有限公司排送污水2173吨,排放颗粒物101.5kg、挥发性有机物475kg、苯系物2.3kg、臭气浓度199、乙酸丁酯1.4kg,处置危险固废72.59吨[47] - 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涂料车间废气处理装置流量为50000m³/h,树脂车间废气处置装置流量为6000 m³/h[47] - 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有组织废气许可排放浓度限值为:总挥发性有机物≤80mg/Nm³;苯系物≤40mg/Nm³;臭气浓度≤1000;乙酸丁酯≤60mg/Nm³;挥发性有机物≤60mg/Nm³;颗粒物≤20 mg/Nm³[47] - 杭州吉华高分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无组织废气许可排放浓度限值为:挥发性有机物≤4mg/Nm³;颗粒物≤1 mg/Nm³;乙酸丁酯≤0.5mg/Nm³;二甲苯≤1.2mg/Nm³;臭气浓度≤20;苯系物≤2mg/Nm³[47] - 2024年上半年杭州创丽聚氨酯有限公司非甲烷总烃平均排放浓度7.17mg/m3,臭气浓度131,颗粒物平均排放浓度小于20mg/m3,产生废包装桶6.048吨[4
吉华集团:吉华集团关于开展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2024-08-27 09:25
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4-068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进出口业务需要大量的外 汇交易,为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开展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的议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 额度不超过 5,000 万美元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在此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 年内有效。 一、衍生品投资概述 (一)合约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合约金额:金额不超过 5,000 万美元 公司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随着公司国际贸易业 务的不断增长,收入与支出币种的不匹配致使以美元和欧元为主的外汇风险敞口 不断扩大,为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需进行衍 生品投资,以减少外汇风险敞口。 三、衍生品投资的管理 (一)公司开展的衍生品投资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影响为 ...
吉华集团: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保值型衍生品投资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2024-08-27 09:25
业务开展原因 - 国际贸易使美元和欧元外汇风险敞口扩大,开展衍生品投资减少风险[1] 业务风险 - 衍生品投资存在市场、流动性等多种风险[3] 业务规范 - 制定《衍生品投资管理制度》规范行为和控制风险[5] 业务执行 - 成立工作小组负责投资事务,配备专业人员[5] 业务意义 - 开展保值型业务有利于降低汇率风险,符合股东利益[7]
吉华集团:吉华集团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8-27 09:25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7日在7楼会议室召开[3] - 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3]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等多项议案[4][5][6] -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等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4][5][6]
吉华集团:吉华集团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4-08-27 09:25
业绩总结 - 2024年1 - 6月公司计提减值准备合计41,786,053.10元[1] - 2024年1 - 6月计提减值使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41,786,053.10元[5] 减值明细 - 2024年1 - 6月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5,810,129.82元[1] - 2024年1 - 6月计提资产减值损失25,975,923.28元[1] 坏账准备 - 2024年1 - 6月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0,765,415.42元[1][3] - 2024年1 - 6月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5,057,214.40元[1][3] - 2024年1 - 6月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 12,500.00元[1][3] 其他减值 - 2024年1 - 6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405,977.94元[1][4] - 2024年1 - 6月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6,569,945.34元[1][4] 审计情况 - 本次计提资产及信用减值准备金额未经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6]
吉华集团:吉华集团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改章程的公告
2024-08-27 09:22
股份与资本 - 截至2024年8月15日完成回购,实际回购23,166,640股[1] - 原注册资本7亿,修订后为676,833,360元[2] - 原股份总数7亿股,修订后为676,833,360股[2] 公司治理 - 独立董事任期及撤换规定[3] - 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条件[3] - 设副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监事会职工代表2名[3] 其他事项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3] - 指定媒体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3] - 修改《公司章程》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吉华集团:吉华集团公司章程(2024年)
2024-08-27 09:2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获批发行1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76833360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676833360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东信息 - 杭州锦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持股7651.0534万股,持股比例38.2553%[14] - 浙江萧然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持股6673.6059万股,持股比例33.3680%[14] - 杭州吉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592.3762万股,持股比例17.9619%[14] - 杭州吉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082.9645万股,持股比例10.4148%[14]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减少注册资本情形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9] - 与其他公司合并、股东异议情形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9] -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等人员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诉讼[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7]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9][4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5] - 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需在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需在召开15日前通知[47]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表决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48]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48]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9] - 独立董事、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8]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42]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5]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59] - 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59]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9] 董事、监事选举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2] -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62]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62] - 选举2名以上董事、监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63] - 当选的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所得票数不得低于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63][64][65]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05] - 股东大会作出利润分配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05] - 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或重大投资计划时,公司当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可分配利润的15%[10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80%[1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40%[10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比例最低达20%[109] - 公司采用股票股利分配,每10股分得股票股利不少于1股[110] -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低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114]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5] - 公司应至少每三年制定或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回报规划,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19] 其他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5天通知[123] - 公司通知以邮件送出的,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以公告方式送出的,第一次公告刊登日为送达日期[126]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应自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45日内,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31][132]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35]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改章程存续[135][138]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35] - 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公告,债权人应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138] - 公司财产按规定清偿后,剩余财产按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138] - 清算组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138] - 控股股东指持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45] - 本章程自公司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章程自本章程实施之日起作废[148]
吉华集团:吉华集团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2024-08-27 09:22
董监高责任险 - 公司2024年8月27日审议购买该险议案[2] - 投保人是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 - 被保险人含公司及相关人员[2] - 保险限额不超5000万元/年,保费不超30万元/年[2] - 提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办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