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艾精工(603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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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艾精工(603580) - 艾艾精工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2025-04-28 17:39
分红安排 - 公司拟于2025年中期分红,总额不超相应期间归母净利润[1] - 董事会提请授权处理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期限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2] - 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需股东大会通过且满足条件方可执行[4] 审议情况 - 2025年4月27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分红安排议案并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3]
艾艾精工(603580) - 艾艾精工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2025-04-28 17:39
业绩相关 - 2024年净利润 -884.61万元,扣非后 -398.83万元[6] - 2024年营收16753.25万元,扣除后16588.29万元[6] 股票相关 - 2025年4月29日停牌,30日实施,简称*ST艾艾[5] - 实施后日涨跌幅限制为5%[7] 未来展望 - 2025年夯实主业,收购资产拓展业务[8] - 2025年若触发规定,股票将终止上市[9]
艾艾精工:2024年报净利润-0.09亿 同比下降550%
同花顺财报· 2025-04-28 17:19
文章核心观点 文章展示公司2024年年报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及分红送配方案 [1][2][3]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 2024年基本每股收益 -0.0677元,较2023年的0.0179元减少478.21% [1] - 2024年每股净资产3.21元,较2023年的3.36元减少4.46% [1] - 2024年每股公积金0.58元,与2023年持平 [1] - 2024年每股未分配利润1.44元,较2023年的1.59元减少9.43% [1] - 2024年营业收入1.68亿元,较2023年的1.55亿元增长8.39% [1] - 2024年净利润 -0.09亿元,较2023年的0.02亿元减少550% [1] - 2024年净资产收益率 -2.05%,较2023年的0.53%减少486.79% [1]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前十大流通股东累计持有9234.36万股,占流通股比70.66%,较上期增加189.24万股 [1] - 涂木林、蔡瑞美、涂国圣持股数量不变,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减持12.27万股 [2] - 厦门华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金李军等7位股东新进前十大流通股东,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等6位股东退出 [2] 分红送配方案情况 - 公司实行10派0.82元(含税)的分红送配方案 [3]
艾艾精工(603580) - 审计报告
2025-04-28 17:06
审计报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 100Z2235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艾精 工公司)财务报表,包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 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 公允反映了艾艾精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目 录 | 序号 | 内 容 | 页码 | | --- | --- | --- | | 1 | 审计报告 | 1-6 | | 2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1 | | 3 | 合并利润表 | 2 | | 4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3 | | 5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4.1-4.2 | | 6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5 | | 7 | ...
艾艾精工(603580) -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025-04-28 17:06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6753.25万元,2023年度为15461.89万元[8] - 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16588.29万元,2023年度为15385.69万元[8] 审计情况 -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2024年度财报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4] - 审核认为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编制合规[5][6]
艾艾精工(603580) - 内控审计报告
2025-04-28 17:0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容诚审字[2025] 100Z223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容诚审字[2025] 100Z2236 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1 幢 10 层 1001-1 至 / 1001-26 (100037) TEL:010-6600 1391 FAX:010-6600 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艾精工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 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 ...
艾艾精工(603580) - 艾艾精工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徐西华)
2025-04-28 16:42
会议与决策 - 2024年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5次,独董均出席并赞成审议事项[3]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6][7]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过多项聘任议案[7] 信息披露 - 按时披露多份报告,含年报、季报及内控评价报告[6] 公司情况 - 董事、高管薪酬发放合理,无股权激励计划[8] - 关联交易正常,无变更或豁免承诺情形[5] - 无被收购情形,未发现内控重大缺陷[6] - 无因非准则变更的会计政策变更或差错更正[7]
艾艾精工(603580) - 艾艾精工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钮彦平)
2025-04-28 16:42
会议与决策 - 2024年召开股东大会2次、董事会会议3次,独立董事均出席赞成[3] - 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通过变更会计师事务所议案[6] - 第四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通过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7] 报告披露 - 按时编制披露2023年报、2024年一季报等报告[6] 其他情况 - 2024年独立董事未行使四项特别职权[4] - 报告期关联交易正常,无收购等不利情形[5] - 无会计政策变更等情况,薪酬发放合理[7]
艾艾精工(603580) - 艾艾精工《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8 16:42
股权结构与股本变动 - 2017年5月5日首次公开发行1667万股,普通股总数为6667万股[4][11] - 2018年5月25日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普通股总数为9333.8万股[4][11] - 2019年7月25日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普通股总数为13067.32万股[4][11] - 发起人涂木林认购2250万股,股权比例45.00%[10] - 发起人蔡瑞美认购2212.5万股,股权比例44.25%[10]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067.32万股,全部为普通股[11] 股份转让与股东权益 - 董事、高管任职等期间股份转让有相关限制[1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1]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书面报告公司[23]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28] - 单独或合并持有10%以上有表决权股份总数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28] - 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3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44]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47]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包括2名独立董事[62] - 董事会可决定投资额不超上一会计年度末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方案[6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69] 高管任职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4]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78]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78] - 公司应实施积极利润分配政策[7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80%[81] - 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净利润的20%[82]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30天通知[88] - 公司合并、分立等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95][96] - 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99]
艾艾精工(6035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4-28 16:42
艾艾精密工业输送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宗旨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 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 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秘书,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或者证券事务代表负责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定期会议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 第四条 定期会议的提案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秘书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的意 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时; (二)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三)审计委员会提议时; (四)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五)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 (六)总经理提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