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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电气(603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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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达电气: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024-12-24 09:28
现金管理决策 - 2024年12月23日公司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议案[3] - 现金管理最高金额为5亿元[4] -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4] 产品选择与风险控制 - 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或银行存款类产品[4] - 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净值变动控制风险[5] 管理与监督 - 财务建台账管理并核算,审计监督检查资金使用[5] -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监督检查现金管理情况[5] 资产确认与审核 - 购买的理财产品确认为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8] - 监事会认为不影响经营且有利提收益,同意相关事项[10]
通达电气: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4 09:28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于2024年12月23日16:30通讯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5名[2] 资金管理 - 公司拟用不超1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3] - 公司及子公司拟用不超5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6] 议案表决 - 两项现金管理议案均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6]
通达电气: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及股东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结果公告
2024-12-19 10:21
减持前持股情况 - 傅华波持股906,160股,占总股本0.26%[2] - 陈铭哲持股1,110,320股,占0.32%[2] 减持计划 - 傅华波、陈铭哲计划分别减持不超203,800股、1,110,320股[2] - 减持比例分别不超总股本0.06%、0.32%[2] 实际减持情况 - 傅华波、陈铭哲分别减持203,800股、1,110,320股[3] - 减持比例分别约为总股本0.06%、0.32%[3] - 傅华波减持总金额2,257,200.00元[6] - 陈铭哲减持总金额11,585,793.80元[6] 减持后持股情况 - 傅华波持股702,360股,持股比例0.20%[6] - 陈铭哲持股0股,持股比例0.00%[6] 减持相关说明 - 实际减持与计划一致,达最低数量[6] - 未提前终止减持计划[6]
通达电气: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2024-12-10 09:11
回购注销情况 - 因1名激励对象身故,公司将回购注销15,000股限制性股票[2][3][4] - 2023年激励对象由80人调为79人[4] - 未解除限售股票数量由1,931,719股调为1,916,719股[4] 股份变动情况 -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变动后为1,916,719股[7]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无变动[7] - 股份合计变动后为351,671,984股[7] 时间安排 - 预计2024年12月13日完成注销[2][5] - 2024年10月9日审议通过回购注销议案[3] 相关操作 - 公司已开设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递交申请[5]
通达电气: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10 09:11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十月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致: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与北京市中伦律师事 务所(简称"本所")签订的《法律顾问聘用合同》的约定及受本所指派,本所 律师作为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计划"或"本次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 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广州 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 司相关董事会和监事会会议文件、公司书面说明以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 他文件。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
通达电气: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创业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2024-12-06 08:51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4-048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4 年 11 月 11 日,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广州市白云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各方签署了《广州云途通创业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拟参与设立广州云途通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标的基金")。标的基金总规模为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 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 2,550 万元,认缴额度占基金计划募集总额比例的 51%,公司担任标的基金的有限合伙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参与设立创业 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二、本次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基金管理人通知,标的基金已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在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了备案手续,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证明》,备 案信 ...
通达电气(603390) - 2024-003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11-19 10:13
业绩增长 - 公司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 27.57%,主要原因是客车市场回暖,下游客户订单需求增加,车载智能系统、新能源汽车电机与热管理系统、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车载部件等四大产品系列营业收入均有不同程度增长 [4] - 移动医疗业务市场开拓取得成效,第三季度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约 495% [4] 市场开拓 - 公司加大面向监管职能部门的应用平台开发及市场开拓力度,提供涵盖车辆数据、车辆报警、新能源车补贴核查数据的应用平台,及其他城市综合交通运输运行监测与预警、应急指挥与协调联动、辅助决策分析、公众信息服务及整体业务管理的产品和服务 [6] - 公司主要海外终端市场为越南、沙特阿拉伯等亚洲国家或地区,暂不包括美国。公司将以已开拓的海外市场为基础,围绕一带一路沿途各国及巴西等部分美洲国家进行市场研究及开拓工作,积极与海外车企建立合作关系,搭建海外服务体系 [6] 风险提示 - 面向监管职能部门的应用平台相关业务目前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仍较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 - 公司直接出口模式产生的营业收入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仍较低,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8]
通达电气: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
2024-11-19 08:52
业绩总结 - 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7.57%[3] - 移动医疗业务第三季度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约495%[3] 市场扩张 - 产品主要海外终端市场为越南、沙特阿拉伯等亚洲国家或地区[4] - 海外市场开拓目标不包括美国,将围绕一带一路及部分美洲国家开拓[4] - 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直接出口模式营收占比低[4] 其他新策略 - 面向行业监管部门提供含车辆数据的应用平台及服务[4] - 承担广州市新能源智能汽车大数据监测平台升级项目[4] - 加入公共交通国际联会加强交流合作[4]
通达电气: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1-11 09:47
业绩说明会安排 - 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19日11:00 - 12: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2][4] - 业绩说明会以网络文字互动形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召开[3][4][5] 提问相关 - 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8日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或通过公司邮箱提问[2][7] 参加人员 - 参加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长陈丽娜、总经理蔡琳琳等及相关工作人员[6] 联系人信息 - 联系人是董素雅,电话020 - 36471360,邮箱TDDQ@tongda.cc[8] 报告发布 - 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2]
通达电气: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2024-11-11 09:47
投资情况 - 公司拟认缴出资2550万元参与设立标的基金,占比51%[2][4][9] - 投资金额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61%[4] 基金信息 - 标的基金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为5000万元[9] - 首期实缴出资金额为1500万元[12] - 存续期为10年,前8年投资期,2年退出期,可延长5年[9] 投资规则 - 对单个企业或同一实控人企业累计投资不超认缴出资金额的50%[8] - 可分配收入按实缴出资比例返还,6%年化收益率后,超额收益20%给管理人,80%给有限合伙人[15] - 亏损时全体合伙人按认缴出资比例承担,仍有亏损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6] 费用与退出 - 投资期和退出期管理费为对应金额×2%,延长期不收取[20] - 投资退出方式包括上市后售股、出让股权等[21] 其他事项 - 禁止吸收存款、投资上市公司股票等业务[22][23] - 违约方赔偿守约方损失,执行事务合伙人可扣除违约款项[24] - 合伙协议争议协商不成提交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诉讼,费用败诉方承担[25][26] - 公司董监高、持股5%以上股东不参与基金份额认购和任职[27] - 本次投资不纳入合并报表,不影响正常经营、现金流及业绩[28] - 标的基金存在备案、募资、投资收益和退出等风险[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