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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景微(603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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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景微(603375) - 盛景微2024年4月17日-4月22日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
2024-04-23 08:11
海外市场情况 - 中国率先推广电子雷管,产品技术与质量提升、价格下降,高性价比形成,走向海外条件成熟且具备竞争优势,公司已有海外客户订单突破,正建设海外销售团队和开拓市场,但 2024 年海外销售占比仍低,未来 3 - 5 年力争提高 [3] 订单收入确认 - 公司取得客户验收单确认销售收入,会计确认标准无变化,临近月底发货未当月完成验收的,下月初始收到验收单确认收入 [3] 产品价格与毛利率 - 不同产品价格不同,不能直接比较价格下降幅度,2023 年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 44.17%,2024 年实际经营和竞争中可能变化 [3] 客户结构与需求 - 公司下游主要是雅化集团等国内知名民爆企业,客户结构稳定;2023 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增长 5.2%,2024 年预期目标 5%左右,民爆行业依赖采矿、基建等行业,各地基建开工状况变化会使下游客户整体需求改变 [3] 市场占有率 - 2023 年为民爆行业电子雷管替代政策全面实施第一年,电子雷管总量快速增长,全年产量 6.7 亿发,公司市场占有率 24.33%;2024 年公司将多措施提升市场占有率 [4] 研发投入 - 2023 年公司研发投入 7762.36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9.44%,公司会持续研发投入,调整研发项目方向,加大新运用领域产品开发力度,关注提升研发效率和转化率 [4] 2024 年一季度情况 - 公司销量和下游客户产量数据有差距 [4] 费用列支 - 公司历次股权激励包含对技术骨干的激励股权,股份支付费用列支在管理费用 [4] 应收账款情况 - 下游细分领域资金流动性紧缺,总产值增长、产线和技术升级投入大、回款周期拉长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和占营业收入比重增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 年以内计提比例 5%,1 - 2 年计提 10% [4][5]
盛景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15 10:21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4] 资金运用 - 同意用不超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期限12个月[5] 议案审议 - 审议2024年度董事薪酬等多项议案并通过[6][7][8] 会议安排 - 2024年4月15日召开一届二十八次董事会[2] - 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8]
盛景微: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04-15 10:21
业绩总结 - 2023年公司营收8.23亿元,净利润1.87亿元[2] - 2023年营收822,507,300.20元,同比增6.71%[3] - 2023年归母净利润194,806,955.17元,同比增5.24%[3] 未来展望 - 2024年提升研发力,研发产品并扩份额[12] - 2024年探索核心技术多领域应用[12] - 2024年推进战略、治理、风控和可持续发展工作[11]
盛景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志宏)
2024-04-15 10:2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候选人需有5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等相关工作经验[1] - 持股1%以上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持股5%以上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无独立性[2]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司法刑事处罚者不得担任[2] - 近36个月受交易所公开谴责或3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担任[2] 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数量目前4家,过渡期满后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4] - 具备会计学专业教授及管理学博士学位[4]
盛景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黄寅生)
2024-04-15 10:2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2]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3家[4]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4] 独立性与不良记录 - 特定持股及亲属、近12月有影响情形人员无独立性[3] - 近36月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等有不良记录[3] 声明时间 - 声明时间为2024年4月15日[6]
盛景微: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盛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2024-04-15 10:21
委托理财决策 - 公司拟用不超1亿元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2] - 2024年4月15日会议审议通过委托理财议案[11] - 监事会同意使用不超1亿元闲置资金委托理财[13] 委托理财安排 - 委托理财期限12个月,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2] - 投资产品为信用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4] -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内行使决策权[5] 委托理财目的与风险 - 目的是增加公司收益,保障股东权益[1] - 金融市场波动可能影响投资[8] - 公司采取措施控制委托理财风险[9]
盛景微:关于未披露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说明
2024-04-15 10:21
制度建设 - 公司制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内部治理制度[1] 上市情况 - 公司股票于2024年01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2] 报告披露 - 公司因新上市未披露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 - 公司将在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时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
盛景微:《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4-04-15 10:21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5]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6]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30万元以上交易需董事会审议[16] - 与关联法人交易3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16] - 与关联人交易3000万元以上且占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需股东大会审议[17] 特殊关联交易规定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需特定程序并提交股东大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18]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额度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投资额度[18] 会议审议规则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大会[21] - 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普通决议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2/3以上通过[24] 日常关联交易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可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需重新审议[27] - 与关联人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3年,每3年重新审议[27] 豁免审议情况 - 9种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方式审议[31] - 与关联人共同出资设公司达标准,现金出资并按比例确定股权可豁免股东大会审议[31]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价格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价格或收费标准,需充分披露定价依据[33]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依国家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35] - 制度中“以上”“以下”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36]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修改亦同[3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8]
盛景微:《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2024-04-15 10:21
利润分配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提取[4] - 法定公积金转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6] - 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10%,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30%[9] 分红比例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10]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10] - 成长期或阶段难分且有重大支出,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10] 审议与执行 - 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需半数董事同意[11] - 监事会审议需半数以上监事同意[11] - 股东大会由出席股东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2]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2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4] 重大投资 - 未来十二个月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超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或超总资产30%属重大投资[9][10]
盛景微: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2024-04-15 10:21
审计委员会情况 -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3名董事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1] - 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2] - 2023年3月6日、6月9日、8月28日、12月4日分别审议通过14、1、6、1项议案[2][3] 审计相关评价 - 认可容诚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4] - 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和准确[4] - 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合理公允[5] - 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实际运作符合相关要求[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