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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珠生态(603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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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珠生态: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7 09:34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1 月 13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锡山区锡沪中路 90 号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3-044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1月1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1 月 13 日 至 2023 年 11 月 13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 ...
东珠生态: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0-27 09:34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3-041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 10月17日以通讯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3年10月27日(星期 五)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席惠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 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法律文件及《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东 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 ...
东珠生态: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09:34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0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 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不 得担任董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 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 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并依 ...
东珠生态: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09:34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 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 第三至第五条之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六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 ...
东珠生态: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2023-10-27 09:34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3-042 一、 调整前 二、 调整后 | 委员会 | 主任委员 | 其他委员 | | --- | --- | --- | | 审计委员会 | 李专元(独立董事) | 马晓红(非独立董事) | | | | 万梁浩(独立董事) | 调整后的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并于 2023 年 9 月 4 日生效实施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因此,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专 ...
东珠生态: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制度(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09:34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制度 与关联方有任何利害关系的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回避。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 人。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保证与各关联 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允性及合理性,促进公司业务依法顺利开展,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内部控制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 开、公允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在处理与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时,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 利益。 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时可聘请独 立财务顾问或专业评估机构出具意见。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间 ...
东珠生态: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09:34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 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 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其他由董事会认定的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决定。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 ...
东珠生态: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0月修订)
2023-10-27 09:34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年10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 2 名,其中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专业会计的独立董事委员 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 ...
东珠生态: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减持公司股份承诺的更正公告
2023-10-21 15:30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3-039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减持 公司股份承诺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23 年 10 月 21 日发 布了《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经事后审查,因工作人员疏忽导致原公告中 部分内容披露有误,现对涉及的相关内容予以更正,更正信息如下: 除上述内容更正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 深表歉意,今后公司将加强信息披露过程中的审核工作,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敬 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1 日 更正前:公司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先生、浦建芬女士自愿承诺:自 2023 年 10 月 20 日起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3 年 4 月 20 日)不以任何方式 减持上述股 ...
东珠生态: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自愿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更正后)
2023-10-21 15:30
证券代码:603359 证券简称:东珠生态 公告编号:2023-040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 出具的《关于不减持东珠生态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承诺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中小投资 者利益、提振市场投资信心,公司实际控制人席惠明先生、浦建芬女士自愿承诺: 自 2023 年 10 月 20 日起 6 个月内(即 2023 年 10 月 20 日至 2024 年 4 月 20 日) 不以任何方式减持上述股东所持有的股份,包括承诺期间因送股、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权益分派产生的新增股份以及通过二级市场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允许方式增持的公司股份。 在上述承诺期间,若违反承诺减持公司股份, ...